含量=[(浓度X稀释倍数)/供试品称样量]X100%
首先确定样品成分,获取该成分的纯品(对照品),将对照品溶液配制成与样品成分浓度相当的浓度(比如样品浓度是10mg/ml左右,对照品溶液就配制成10mg/ml)。
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进样,进行色谱分析,获得对照品成分峰面积与供试品溶液峰面积
此时已知对照溶液峰面积,对照溶液浓度,求供试品溶液浓度,因为成分在液相中响应值不变,故对照品溶液浓度/对照品溶液峰面积=F(即响应因子)=供试品溶液浓度/供试品溶液峰面积,求得供试品溶液浓度。
扩展资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有“四高一广”的特点:
①高压:流动相为液体,流经色谱柱时,受到的阻力较大,为了能迅速通过色谱柱,必须对载液加高压。
②高速:分析速度快、载液流速快,较经典液体色谱法速度快得多,通常分析一个样品在15~30分钟,有些样品甚至在5分钟内即可完成,一般小于1小时。
③高效:分离效能高。可选择固定相和流动相以达到最佳分离效果,比工业精馏塔和气相色谱的分离效能高出许多倍。
④高灵敏度:紫外检测器可达0.01ng,进样量在μL数量级。
⑤应用范围广: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机化合物可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特别是高沸点、大分子、强极性、热稳定性差化合物的分离分析,显示出优势。
⑥柱子可反复使用:用一根柱子可分离不同化合物
⑦样品量少、容易回收:样品经过色谱柱后不被破坏,可以收集单一组分或做制备
欧盟标准 ,在PVC产品中16个P的最大含量可达百分之几
HR4040
什么是HR4040:
美国总统布什于今年8月14日签署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H.R.4040)使之成为法律。HR4040法例旨在加强进口消费品的安全,但可能对有关产品进入美国造成额外障碍,最终令出口商更难对美国输出产品,成本也会有所增加。出口商须留意法例内各项规定的生效日期,HR4040法案除了对儿童产品中铅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做出新的规定。此外,该法案还要求建立消费品安全公共数据库,以及要求某些儿童产品在被进口到美国前必须有获该委员会认可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
HR4040针对某些儿童产品的强制第三方测试要求:法规生效90天后起(2008年11月12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和自有品牌商必须
—-将产品送交有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测试
—-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标准或法规
—-具体要强制的产品信息、测试机构要求和时间要求,请关注EBO相关的技术文件更新
儿童产品可追溯标签的要求:
法规生效1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其产品及相关包装上加贴永久性清晰醒目的标志,使消费者可以辨别和确定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和产地,以及其他相关生产信息,从而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除非该产品符合该法规或标准适用的安全要求或标准,严禁消费品广告或所述产品的标签及包装包含消费品安全法规或自愿性消费品安全标准方面的指称信息。
HR4040实施:
HR4040法案对不同时间段产品中铅和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规定如下:
2008年11月12日
受任何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标准规限的产品的每家生产商,均须发出证明书,列明适用于其产品的各项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规例,并表明其产品(根据适当测试)符合所有规例。
2009年2月10日
HR4040规定禁售任何对象为12岁或以下儿童、按重量计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六百(600ppm)的产品。
禁止销售、制造及进口含有浓度超过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并暂时禁止可放进儿童口中的儿童产品及护理用品含有浓度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直至最终规定颁布为止。根据法案的定义,儿童玩具是指生产商专为供儿童使用而设的消费品;儿童护理产品是指生产商专为协助3岁或以下儿童入睡或进食,或协助儿童吃奶或出牙而设的消费品。
ASTM-国际标准F963-07(玩具安全的消费者安全规格)将成为消费品安全规则。
2009年8月14日
HR4040规定禁售任何对象为12岁或以下儿童、按重量计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三百(300ppm)的产品。
禁售任何消费品的涂料中的铅含量超过百万分之九十(90ppm)的产品。
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的面漆含铅量上限,按重量计将由目前的0.06%调低至0.009%。
生产商须在儿童产品加上印有清晰追综资料的永久标签,以便回收。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12种供5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婴幼儿耐用品展开规则制订程序。
2011年8月14日
HR4040规定禁售任何对象为12岁或以下儿童、按重量计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百(100ppm)的产品,除非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这个标准对某种产品或某个产品类别来说并不可行。
欧盟最新颁布的关于邻苯二酸盐的新指导标准(第2005/84/EC),将于2007年1月16日起开始执行。该最新标准将取代现欧盟各成员国实施的不同的对邻苯二酸盐的强制执行标准,并取代欧盟以前所实施的临时措施。根据欧盟新标准的要求,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将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也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其所涉的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了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
因邻苯二甲酸盐英文项目里都有一个P字母,所以都习惯性叫做3P,6P,16P的。邻苯二甲酸盐在PVC塑料,油墨,涂料,线材,化工,玩具,纺织品皮革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都需经过认真检测这些物质都极有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物质成份等,尤其是DEHP,DINP这两项,因在增塑剂中占有90%的比重,很有可能会超出邻苯二甲酸盐的标准限值。
邻苯二甲酸盐在所有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
▲ 所有三岁以下可以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儿物品,DINP 、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丹麦对邻苯二甲酸酯的规定除了欧盟所规定的六项含量要求外,针对小于三岁幼童所使用的玩具及育儿物品,其他任一项邻苯二甲酸酯类含量不得超过0.05%。塑胶中常添加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有下列16种己二酸二 (2-乙基己基)酯(DEHA)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邻苯二甲酸二丙酯(DPr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P)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OP)邻苯二甲酸二正壬酯(DNNP邻苯二甲酸盐的应用及检测方法o 邻苯二甲酸盐主要用作塑料材料的增塑剂,以增 加塑料的可塑性,改善在加工成型是树脂的流动性,并使制品具有柔韧性. 邻苯二甲酸盐会对人体激素产生影响,影响儿童 发育,干扰荷尔蒙分泌;还可能损害人体肝脏、 肾脏等,有致癌风险。o 邻苯二甲酸盐的检测方法: 提取方法: EPA3540C:1996&EPA8270D:2007 或 ASTM D3421-75方法分析仪器:G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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