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的所有单位用户都必须先注册,经过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建立单位账户,才能够正常进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系统网址(系统正常投用后以管理部门公告的系统网址)回车即可进入“辽宁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监管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2、 点击“单位注册”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填写画面后,操作步骤如下:
3、提交完成,等待省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常进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XP可以访问win7不可以访问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
你好,就是这个:
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网址 http://60.29.81.72/jcgl/x32_application.htm
2.设备产权或使用企业以使用单位身份登陆进入系统,如公司购入新设备,安装单位需办理安装告知,须以使用单位身份登陆系统。(首次登陆时点击左侧栏目框中“系统管理”—设置“业务工作流”—“设备工作流程定义”—“定义新流程”—将工作范围全部选中)点击“设备录入”—选择录入设备类型—填写相关信息—“新设备信息入库”
3.安装单位以安装制造单位(生产单位)身份登陆进入系统,(首次登陆时点击左侧栏目框中“系统管理”—设置“业务工作流”—“设备工作流程定义”“行政许可流程定义”等—“定义新流程”—将工作范围全部、选中),而后点击“数据录入”—“设备告知”—选择录入设备类型—
填写“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提前保存好相关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备录入时使用,填写过程中可随时“保存到草稿箱” ,未“送审”之前可通过点击“草稿箱”继续录入信息)—特别注意: “设备情况”填写,选择输入正确的使用单位,再“选择设备” ,输入设备代码,选择要告知的设备(此项必须是设备使用单位先行录入设备信息才可行,参考第 2 步)—材料填写完毕准确后“送审” 。
4.“送审”后如需查询报送审批情况,请登录后点击“申请信息”—“设备告知” ,即可看到送审信息
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可以第二天开吗
win7旗舰版获取管理员权限的步骤:
一、在不开启administrator帐户的情况下获取管理员权限的方法:
1、对于一般文件来说,鼠标右键选择“管理员取得所有权”即可。
2、对于一些程序文件来说,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二、开启administrator帐户获取管理员权限的方法:
1、选择桌面上的计算机,鼠标右键选择管理;
2、选择本地用户和组,单击用户,双击administrator账户;
3、将帐户已禁用前的勾去掉,点确定;
4、重启电脑以administrator帐户的身份登录系统。
如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能
不可以。发现问题,就马上开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存在事故隐患时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情况,还有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情况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检查时发现违反《特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检查人员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格式见附4),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者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事故隐患。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以下严重事故隐患,经现场报告本监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检查人员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的,检查人员应当在被检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后5个工作日之内,或者被检查单位未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之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材料核查等形式实施。复查的现场检查程序按照本章上述规定进行。在用特种设备因连续性生产工艺及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实施现场查封、扣押的,可由被检查单位在检查记录上说明情况,注明其间采取的保障安全的措施,暂不实施查封、扣押并履行本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职责,待相应设备能够停用后予以查封、扣押。其间发生事故的,由被检查单位承担责任。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也是人民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通过长期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领域,如何构建更加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体系,亟待用改革创新的理念继续研究与探索。
一、新形势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已有57年历史,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快车道。国家建立监管制度、健全专门机构、完善法制建设,形成了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工作体系,实施了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相结合的双轨体制。多年来,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面临着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
(一)设备数量快速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种设备总量迅猛增长。10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平均增速达到10%以上,截至2012年底,全国在用特种设备总量已达788万台,进入新世纪后设备总量翻了近两番。同时,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从城市到乡村,从工业生产到人民生活,特种设备已覆盖到所有地域、各行各业。传统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权责对应、多元共治”的监管新模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技术创新促进特种设备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发展,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层出不穷,在役设备的长周期使用等都对安全监察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催生着特种设备监管方式和内涵的创新,例如,基于信息技术的动态监管、基于信用采集的分类监管、基于风险分析的分级监管等,将深层次地影响着安全监察的模式与效能。
(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并举。2007年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高耗能特种设备纳入了国家监管范畴;2009年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具体提出了相关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内容,这是优化政府管理资源、促进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调发展的一项法律措施。鉴于安全监察主要体现为监管制约,而节能发展则更多体现为激励引导,因此需要加快实现监管方式与机制的协调衔接。从这个意义上说,节能监管工作不仅赋予了安全监察机构的新职能,也提出了创新监管模式的新要求。
(四)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在全球化、市场化大背景下,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涉及到多个领域。世界各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不尽相同,但共同点是重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包括准入制度、抽查制度、检验制度以及社会监督制度等。我国这些基本制度的建立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现阶段有序推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人员资质、标准制订、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国际接轨,营造无差别、高效率的市场环境,对于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外贸发展都是重要的。特种设备监管模式的变革不仅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也是开放型经济体系培育完善的需要。
二、新思考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要更加尊重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监管模式改革。改革监管模式,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我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制度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实施30多年来,在促进特种设备质量提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探索了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改革,在规范运行、监督制约、提高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改革不彻底、权责不对应的问题。从长远看,根本出路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逐步探索审批主体的转变,将具体审批工作交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承担,而政府部门主要履行制定规则、监督执法、咨询服务等职能,真正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由“监管”重回“监察”的角色。这种转变具有审批制度改革的彻底性,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二)推进检验工作改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力量由二部分组成,一 是隶属政府的检验机构,二是包括企业自检、行业检验机构等社会检验力量。监管部门所属的检验机构目前具有两重性质:一方面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能的基础,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则面向市场,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两种检验职能应予以分离,不宜混淆。鉴于特种设备涉及国计民生、公众安全,各级政府须保留一支足以支撑监管履职的检验技术力量,主要承担监督检验、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事故调查以及基础研究等工作,对此类检验机构,各级政府应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使其成为行政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另外,对大量承担社会委托检验检测任务的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发展方向,面向服务市场,打破地域限制,探索检验检测机构新的发展方向(如非政府组织),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的模式,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现检验检测机构的做大做强和集约化发展,打造“中国特检”的世界品牌。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近些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指导和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的运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可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谋求更大突破:一是研究特种设备监管模式的顶层设计,按照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结构的建设方向,明确相关社会组织在制度框架内的定位;二是选择切入点,根据社会组织发展情况,逐步让其有序承接政府委托或转移的社会管理工作,支撑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是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加快形成行业自律、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促进社会组织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包括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信息交流、国际合作等,在政府与企业间发挥出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新探索
广东省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经济社会发展正全面进入转型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十分紧迫。广东省2012年底在用特种设备达到96万台(套),总量和增幅均排在全国前列,安全监管矛盾十分突出。在广东省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改革探索,具有很强示范意义。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选择数量最多、公众关注度最高、影响最大的电梯设备,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改革突破口进行探索。
广东省电梯安全监察模式改革的方向是:坚决转变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察理念,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形成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营造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具体改革方案是:明确一个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建立两项制度。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每一台电梯都必须明确一个“使用权者”,由其承担安全首负责任;改革电梯维保模式,推进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改革电梯检验模式,发挥社会检验力量的作用;构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赔付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构建落实电梯维修改造资金的制度,解决电梯维修改造资金的保障渠道。
目前,广东省已在广州、东莞两市全面铺开各项改革。两市70380台电梯明确了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使用权者”的“首负责任”逐步深入人心;按照国务院批准广东省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广东省不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由制造企业维护保养电梯的比例逐步提高;财政划拨3000万元专项经费,监管部门组织所属检验机构对34084台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为推动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创造条件;两市64%的在用电梯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已初步形成;省住建厅指导各地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解决电梯维修资金短缺问题。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刚刚起步,尽管选择的是八类特种设备中的一种,而且目前仅在二个市试点,但展示出的改革理念、发展方向具有深远意义,至少体现了以下三点:一是更加突出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权责对应”原则,企业承担首负责任,也赋予了企业依法选择检验机构的权力。二是更加突出了社会组织作用。相关社会各方在竞争中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同时加快建立社会救济与责任保险制度等。三是更加突出了政府监管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功能主要表现在制订规则、监督检查、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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