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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7-22 08:02:23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第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政策。第五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公布。第六条 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医疗器械新产品。医疗器械新产品,是指国内市场尚未出现过的或者安全性、有效性及产品机理未得到国内认可的全新的品种。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新产品的临床试用,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后进行。

完成临床试用并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医疗器械新产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新产品证书。第八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证。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

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进行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的医疗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第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要,可以研制医疗器械,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使用。

医疗机构研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医疗机构研制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应当提供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领取进口注册证书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第十二条 申报注册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技术指标、检测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设备价格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您问的是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近年来,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不断提高。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的数据,2018年,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达到了60.2%,比2017年增长了3.6个百分点。2019年,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达到了63.2%,比2018年增长了3.0个百分点。2020年,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达到了65.7%,比2019年增长了2.5个百分点。

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的提高,主要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和行业的发展。政府支持政策的出台,为高端医疗设备的国产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政府支持政策的出台,包括政府投资、税收优惠、行业政策等,为高端医疗设备的国产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外,行业发展也是推动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提高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中国高端医疗设备行业的发展迅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化率也随之提高。

总之,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的提高,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和行业的发展。政府支持政策的出台,为高端医疗设备的国产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行业发展也是推动中国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率提高的重要因素。

大型医疗设备分类有2种一个是甲类和有一个就是乙类,医鹭久歌大型医疗设备还不错!!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是大型医疗设备甲乙的详细分类!

甲类:

1. 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 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 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 质子治疗系统。

5. 其它单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

乙类:

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 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5.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

彩超不属于乙类大型医疗设备。

由于现代医院使用的市值较高、体积较大的医疗设备,有CT、核磁共振、DR系统、CR、工频X光机、推车式B型超声波诊断仪、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高压氧舱、直线加速器等。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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