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出台
【颁布时间】 2002.04.26
【实施时间】 2002.04.26
【发布部门】 国家电力公司
为贯彻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2002年版),保证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及控股电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
电力设备监造活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编写了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并于4月26日以国电电源〔2002〕
267号文正式颁布施行。其全文如下: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火电、送交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
计算标准》(2002年版),保证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及控股电力建设项目的顺
利实施,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促进设备监造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监造是指承担设备监造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项目
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坚持客观,
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
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并对委托人负责的服务。
第三条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设备制造单位(以下简称
制造单位)全面负责在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不代替委托人对设备
的最终质量验收。监造单位应对被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具体责任应在
监造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 电力设备监造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笨,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
定,以及依法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设备监造合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电力设备监造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工作
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电力工程设备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对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造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国家电力公司系统设备监造工程师的培训|;
(四)监督、指导电力设备监造工作;
(五)负责电力设备监造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工程设备监造经验
交流等。
第三章 委托人与监造单位的权利与责任
第七条 委托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
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八条 设备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设备的制造单位不得有直接
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九条 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格证明。
委托人不得委托元监造能力的单位实施设备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
资格进行确认。
第十条 委托人与监造单位签订监造服务合同应主要包括:监造项目及监造范
围、监造的依据及标准、监造的方式、监造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的修改和不可抗力等。监造单位所承接的监造合同不得转
让。
第十一条 监造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监造合同后,应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
专业监造工程师组成相对固定的监造项目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监造单位应根据承接的监造业务,在设备制造期间,配备相应的驻厂监
造人员,进驻制造单位实施监适。
第十三条 委托人在与制造单位签订设备供货合同时,应明确设备监造的内容
和监造单位的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前,将监造单位名称、监造工作内容
、监造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第十五条 委托人在监造服务合同生效后,应向监造单位提供被监造设备的供
货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十六条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委托
人。委托人有权要求监造单位更换监造人员。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
师如有变灵,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十七条 监造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委托人、监造单位和制造单位应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有争议,应按合同约定的方点解决。
第四章 监造工作程序与内容
第十八条 监造工作程序:
(一)熟悉设备困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二)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经总监造工程师审核批
准后报送委托人备案。
(三)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四)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
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五)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
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
(六)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
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委托人予以确认。
(七)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
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八)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
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九)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
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十)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
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
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
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
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
(十一)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十二)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核实制造单位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
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开据有关证明,提交委托人作为委托人向制造单位支付
设备款的依据。
(十三)定期向委托人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
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十四)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
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委托人。
第十九条 由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控股建设的电力项目,应对其使用的主要电力
设备进行监造(常规火电、水电、输变电设备的主要监造内容见表一至表十二)生(
本刊略)
第五章 监造服务费
第二十条 设备监造业务实行有偿服务。监造服务费是委托人依据监造服务合
同向监造单位支付的服务酬金士监造服务费和支付方式应写入监造合同。
第二十一条 监造服务费依据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
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计列。委托人应将概算列支的全部监造费用
于设备监造服务工作巳委托人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被监造设备的全部设备购置
费乘以0.2%~0.25%的费率计算设备监造费。
第二十二条 设备监造服务适合规模经营,各类设备监造成本差异较大,因此
委托人原则上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签订监造合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安装资质怎么办?
国网江苏兴力集团级别为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电力设备监造乙级资质。根据查询有关公开信息,国网江苏兴力集团目前具备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电力设备监造乙级资质。国网江苏兴力集团自1989年开展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注册资金1000万元,为江苏省电力公司独资企业。
电厂的四大管道是指那些?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3月9日,电力工业部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水平,加强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电力设备监造市场,特制定《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依照执行。
电力设备监造工作十分重要,在选择设备供应的同时,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设备监造单位。在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同时,必须一起签订设备监造合同。这是保证电力设备制造质量的一项重大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总结、提高监造能力和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力设备监造工作,保证设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火电、输变电工程的国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以及主要装置性材料的监造资质,其它设备监造资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有专门从事设备监造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监造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人员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造业绩、社会信誉和注册资金等。
第五条 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监造资质审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资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电力部成套设备局。
第二章 监造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第六条 电力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等级分为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四种,标准如下:
(一)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
1.具有3年以上设备监造经历,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建设项目的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监造任务;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监造任务。
2.监造人员资格及人数:专门从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并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具有设备监造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8人。
3.设备监造人员人数配置要求:
汽轮机监造人员不少于4人;锅炉监造人员不少于5人;发电机监造人员不少于3人;大型机械配套设备及电气设备监造人员不少于10人。所需专业配备必须齐全。
4.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5.监造组织和质保体系健全。
6.技术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监造工作的需要。
(二)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
1.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300MW以下(不含300MW)火电建设项目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的设备监造任务;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220kV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监造任务。
2.监造人员资格:专门从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并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具有设备监造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
3.设备监造人员人数配置要求:汽轮机监造人员不少于3人,锅炉监造人员不少于4人,发电机监造人员不少于2人,大型机械配套设备及电气设备监造人员不少于8人,所需专业配备必须齐全。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监造组织和质保体系健全。
6.技术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220kV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监造工作的需要。
(三)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和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
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标准按照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中相应分项设备监造的要求标准执行,人员不少于10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标准按照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中相应分项设备监造的要求标准执行,人员不少于6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第七条 监造设备种类
1.甲、乙级全项设备监造单位监造设备种类:
汽机系统:汽轮机、给水泵、冷凝器、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及水箱、凝结泵、循环水泵等等。
锅炉系统:锅炉、磨煤机、大型风机、电除尘器等等
电气系统:发电机、变压器、大型电动机、GIS、SF6组合开关等等
化水系统:化水设备
煤场设备:翻车机、斗轮堆取料机、大型卸煤设备等装置性设备材料
2.具备全项设备甲级资质的监造单位可以进行任何等级的机组(含送变电)设备监造;具备全项设备乙资质的监造单位只能进行单机300MW(不含300MW)以下,送变电220kV及以下的设备监造;甲、乙专项设备监造单位只能监造批准的范围。监造单位承揽监造项目时不得越级或超越范围。
第三章 监造资质审查
第八条 申请电力设备监造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2.监造单位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3.技术装备情况表、验资证明、财务报表、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4.质保体系;
5.监造业绩: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 监造单位的资质实行申报和审批制度。申报单位填写《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部资质审查办公室,部资质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在审批资质证书时,核定监造设备范围。
第十条 经审查合格的监造单位,由部资质审查领导小组颁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证书》。《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证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监造单位按照《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证书》所核定的监造范围进行监造。
第十二条 监造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时,应在分立、合并后三个月内向监造资质管理部门办理资质注销手续,并根据本规定重新申请新单位资质。
第十三条 监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等,应在变更一个月内到监造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租、转让、出卖《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证书》。
第四章 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
第十五条 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将资质审查申请报告,按隶属关系由主管机关签署意见后,报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监造资质审查管理办公室。
第十六条 监造单位的资质等级由电力部设备监造资质领导小组每年审核一次。对于达不到原定资质等级标准或因监造单位的责任所监造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将降低其监造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监造单位连续两年未承接监造任务,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第十七条 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业绩等已达到高一级标准的监造单位,可在核定资质等级时申请升级。
第十八条 未取得监造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担电力系统设备监造业务,电力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相应设备监造任务。
第十九条 已领取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为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证书和图章,不得超越核定的范围承揽监造业务,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资质审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请等级:--------------------
负责人:----------------------
制表人:----------------------
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格审查办公室
19 年 月制
说明 一、表列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不够的可加附页。
二、本申请表填报两份,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不能涂改。
三、本申请表经申请单位盖章,负责人、制表人签字后有效。
火力发电厂四大管道包括:
一、在电厂通常所说的四大管道指: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蒸汽管道、再热冷段蒸汽管道及主给水管道。
二、《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附录H2对四大管道的定义如下: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蒸汽管道、再热冷段蒸汽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管道以及高旁减温水管道,简称四大管道。
1、主蒸汽管道(过热器出口联箱到高压主汽门接口之间的两条高温高压蒸汽管道);
2、热再热蒸汽管道(再热器出口联箱到中压主汽门接口的两条高温高压蒸汽管道);
3、冷再热蒸汽管道(高压缸排汽口到再热器入口联箱接口之间的两条高温高压蒸汽管道);
4、高压给水管道(电动给水泵出口到省煤器入口联箱接口之间的高压锅炉供给水管道)。
电厂四大汽水管道材料选择
1、主蒸汽管道材料选择
原电力部有关部门曾于1994年召开了“九·五”期间火电站管道管件规格化会议,提出了“九·五”期间火电站主要汽水管道规格,其中300MW机组主蒸汽系统主管推荐采用A335--P22管材。此后国内300Mw机组工程大多照此选用,有关厂家也按A335--P22钢材管道规格研制开发了配套管件。已投运的300MW机组,如井冈山华能电厂、丰城电厂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均使用A335--P22管材。
A335--P91钢属改良型9Cr--1Mo高强度马氏体耐热钢。由于P91钢材具有高温强度高、高的抗氧化性能和抗高温蒸汽腐蚀性能等特点,80年代开始已被英、美、德等国广泛应用在电站设备上。我国从九十年代初开始,逐步使用A335--P91作为电站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的材料。
P91钢材比P22强度高,且其强度随温度升高下降较少,在20℃时,P91钢材抗拉强度比P22钢材高41.6%;在538℃时,P91钢材的许用应力却比P22钢材高83.3%。正是由于P91钢材在高温下具有比P22钢材高得多的许用应力。使得其用作主蒸汽管道时壁厚比采用P22钢材薄得多。这是P91钢材在大机组上应用越来越广泛的主要原因主蒸汽管道采用P91与采用P22钢材的初步比较,主蒸汽管道采用P22材质时,主管规格为Φ368×82,支管规格为Φ273×62.23;采用P91材质时,主管规格为Φ368.3×40,支管规格为Φ2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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