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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登记变更申请表怎么填写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6-24 12:00:28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作为使用单位,您应有完整的设备台账、原始注册登记资料和相关设备资料(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设计建造图纸等),如变更的话,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质监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注册表有质监局提供,可表格内内容填写。仅公司厂址变更,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是否需

作为使用单位,您应有完整的设备台账、原始注册登记资料和相关设备资料(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设计建造图纸等),如变更的话,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质监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注册表有质监局提供,可表格内内容填写。

仅公司厂址变更,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是否需重新取证

一、在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补证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补证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经办人签字,留手机号。)

3.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4.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补证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5.补证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6.补证需提供: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8.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9.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0.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产权单位证明文件(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产权单位办理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11.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2.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3.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14.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5.改造变更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16.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7.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质量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8.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9.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0.改造变更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1.更名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2.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23.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4.更名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5.设备报废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申请报废注销手续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26.设备报废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7.设备报废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8.设备启用需提供:启用申请(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9.设备启用需提供:原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

30.设备停用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1.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32.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3.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4.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拆卸移装的特种设备需提供。)

35.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36.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7.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8.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网点电话:0431-8521353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网点电话:0431-81501237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网点电话:0431-81336520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网点电话:0431-85090718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网点电话:0431-896827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网点电话:0431-89991639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网点电话:0431-896250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网点电话:0431-8917796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网点电话:0431-8428575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网点电话:0431-81367322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网点电话:0431-8383554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网点电话:0431-8327900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网点电话:0431-87000815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网点电话:0431-8996018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地址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向发证部门递交变更申请就可以了,不进行评审,按这个文件规定办。

质检特函[2004]18号

关于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单位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单位(机构)较多,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便民的原则,现对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请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的单位,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申请表的格式、使用范围、提交的资料、填写要求见附件。各相关单位可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网站、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站下载使用。

二、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的,为了使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情况,申请表在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前,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但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以质检总局名义颁发特种设备(核准)证的证书变更,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原单位(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原许可(核准)证编号、颁发日期、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情况写明,报质检总局,并交回原许可(核准)证、明细表、备案表。

在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的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2 关于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电梯)责任单位更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办理依据1.《行政许可法》2.《特种设备安全法》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5.《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67号)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13号)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8.《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9.《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10.《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1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1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1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1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市质监局负责以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受理,国家局公布的评审机构负责行政许可的评审工作,省质监局负责审批:1.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2.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3.GB类、GC类中GC2和GC3级、GD类中GD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4.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5.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6.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7.索道的维修。 五、许可条件1.具有法定/法人资格并经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2.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能有效运转;5.在许可有效期内未发生施工严重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技术规范的行为,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业绩符合要求(仅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换证申请);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 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3.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二)申请增项、换证、升级需提交材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3.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4.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6.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三)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应当在线(登陆www.12365.sd.cn)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上传质量保证手册电子文本。申请书附件中的申请许可类别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及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应以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EG文件)方式提供。纸质材料申报: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其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一式四份(请在“表格下载”专栏下载),质量保证手册一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七、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一)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等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二)申请人登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12365.sd.cn),填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三)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四)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评审机构实施的现场评审,按要求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申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登录省质监局网站(www.12365.sd.cn)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不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文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可前往各市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提出;2.受理。市质监局自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3.试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试安装、改造、维修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试安装、改造、维修;4.鉴定评审。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按照许可规则的有关要求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逾期不完成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终止;5.审批。省质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试安装、改造、维修和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许可期限21个工作日(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十一、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方式此项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收费。 十二、其他事项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示范文本请到我局门户网站(www.12365.sd.cn) “表格下载”下载。

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咨询办理即可。。

一般来说,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如果你的电梯所在地是县级,申请表上还需要县级质监部门盖章确认,再送至市级进行办理。建议先电话咨询吧。基本上都有网上办事大厅,上面有详细流程可供参考。

以上就是关于特种设备登记变更申请表怎么填写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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