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局。苏州高新区特种设备申报地址技术监督局。地址: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受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苏州园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在哪里打印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变更需要申请并通过审核且备案。
公章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重要事项变更,由州、市、地公安局受理,经省公安厅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在原证件上作出变更签注。变更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公安厅备案。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办理叉车使用登记证需要的手续: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一式3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填表内容应打印,不能有空白)。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聘用单位栏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5、相关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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