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备一旦启动,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就必需立即转换,由于双电源转换会导致接触器跳闸,消防电机停机,所以即使转换成功,也需要重新启动。如果希望消防电机在双电源转换后自动连续运行,就要求双电源具有辅助触点,利用辅助触点在双电源完成转换后自动启动接触器,保证负载自动连续运行;
2、如果消防设备没有启动,就应该随时接通到正常电源(具有自投自复功能),而一旦消防设备启动,无论供电电源是常用还是备用电源,只要电源正常,就不能够转换(即自复功能自动取消),因为每一次转换都会导致接触器跳闸,意味着消防设备停止运行,需要重新启动,这不符合消防的要求。
3、消防设备一旦启动,就必须确保连续运行,为保证消防设备电机运行时电源出现断相故障的转换,双电源应具有电动机带载运行缺相转换功能。(注:双电源标准规定在空载条件下检查断相转换功能,此条要求超出标准要求,理由是,消防设备遇火灾正在工作时,如果电源出现断相,双电源就必须能够转换到另一电源以确保消防设备电机持续的运行,否则连续在断相下工作,消防电机很快会烧毁)
4、选择PC级双电源:按照IEC《IEC62091固定式消防泵控制器》标准,用于消防泵的双电源只能够采用PC级双电源。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controlFirefightingFire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
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
什么是消防电源和备用电源?
不是。
消防应急电源,有两种情况。一是高压备用(外线保障),二是发电机备用(内线保障)。但这两种情况,是对整个消防系统供电的。
消防备用电池,是单对某个消防设备供电的。不属于应急电源,定义是单个设备的延时保障电源。
扩展资料:
应急电源设计要求:
1、EPS的额定逆变功率应不小于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及设备或成组电动机及设备可能的同时启动的功率,对于直流输出、现场逆变的EPS,应考虑逆变母线压降。
2、EPS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容量应保证负荷稳定工作后,应急工作时间的要求 。
3、消防专用EPS应急电源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为系统或系统内的设备及相关设施(场所)供电,为消防设备供电的EPS不能同时为应急照明供电。
(1)消防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采用单独回路电,不能与其他用途的动力,照明线路(一般负荷)合用线路,而应分开设置。
一类建筑的两个电源,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主电源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电源,因而其电压偏差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允许范围内,否则需采用调压措施。主电源通常采用交流380V/220V,主电源容量,当报警系统中探测区域数量为10路以下时,按所有回路处于报警状态考虑;探测区域数量大于10路时,按20%的探测区域(但不少于10路)处于报警状态,其余处于监视状态考虑。应连续工作4h。主电源配线应注意以下事项:
1)消防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与普通用电配电设备相互间应有分隔措施。
2)自配电盘馈出的分路,其控制方式应按水平或垂直方向上的防火分区进行,对消防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配电方案,以减少故障影响。
3)消防用电源配电盘的结构和器件及其内接导线,宜优先采用耐火耐热型电缆电线;达不到时,应使其安装位置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场所,并对其安装部位的结构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4)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宜优先采用耐火电缆电线;②当采用非耐火电缆电线时,应穿金属管保护(敷设在电缆井内的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不限);③非防火电缆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cm,采用明敷设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措施,其耐火时间不小于1.5h。
(2)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必须是直流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配套的专用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1)蓄电池的容量应可供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4h后,在下列情况下正常工作30min。
①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不超过4路时,处于最大负载条件下。
②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超过4路时,处于1/3最大负载条件下。
2)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装置及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直流24V。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容量,应保证系统处于最大负载时,能正常工作。
5)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两者之间应有自动转换措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直流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电源应具有工作状态指示及过流保护措施。由于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的区别,前者一般接自市电,电压为380V/220V,后者则多接自专用蓄电池,电压为24V,因此,两者间必须采取绝缘和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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