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配备要求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1张以上。
2、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甲医院申报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中国内地民营医院也可以参与医疗等级评定。
三级(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医院。甲等是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
三级医院的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
急诊科床护根据国家标准,床护每张床位最少有一名护士,每两台医疗器械设备一名护士。急诊科护士配备一名专业医师,一名护士长和最少两名护士,可以支持手术、产科、治疗等不同领域的护理。急诊科床护根据国家标准,床护每张床位最少有一名护士,每两台医疗器械设备一名护士。急诊科护士配备一名专业医师,一名护士长和最少两名护士,可以支持手术、产科、治疗等不同领域的护理。
急诊科医生工作特点是什么?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 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 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 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 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 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 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 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 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 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 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五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继续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六条 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护士参加急诊。
第十七条 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5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8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保安和其它人员。
第四章 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一条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
第二十三条 急诊科应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确保急诊救治及时。
第二十四条 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建立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症状鉴别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优先。
(一)需要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立即复苏和抢救;
(二)急诊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
(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急诊患者: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第二十六条 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应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病历,记录诊疗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七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及时收入病房,相关临床科室不得拒绝推诿。
第二十八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急诊科在重大抢救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的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条 急诊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
第三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负责急诊科管理,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出口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急诊室,参照本规范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
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器、心脏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超声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给氧设备、洗胃机;床旁X线机等。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急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降压药、强心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镇静剂;止痛、解热剂;止血剂;解毒药、止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抗菌素类药、激素类药物,各类敷料、包扎固定用材等。
附件2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表
急诊量(日平均人次) 抢救量(日平均人次) 观察床位数 日观察人次 医师(人) 护士长(人) 护士(人) 护工(人)
≤100 4 10 12 12~14 1 25~30 2
101~200 8 15~20 20 18~21 2 40~50 2
201~300 12 21~30 25 24~26 2 50~60 3
301~400 16 31~40 30 27~28 3 60~70 3
401~500 20 31~40 30 29~30 3 70~80 4
≥500 20 31~40 30 31~40 3 80以上 4
附件3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 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
2.掌握通过心电图判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
3.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
4.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5.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6.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
7.能开展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急诊起搏、溶栓术、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胸腔闭式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
8.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血糖仪及分析血气报告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掌握急诊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
7.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
一级患者需要医疗资源数量
急诊科(室)的工作特点
1.急诊科(室)的工作特点是,急、危、重病症多,工伤事故多,发病急骤、病情凶险、变化迅速。
2.急诊科(室)的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抢救程序、人员配备、医疗仪器、器械敷料、药品供应及科室位置、布局设施等各项工作,均应围绕“急”字要求,严格落实“稳、准、快”,以分秒必争,力求提高急诊医疗质量和抢救能力。
3.急诊科(室)人员配备,医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跨学科的知识、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基础知识牢固、训练有素、抢救操作熟练并具有爱伤观念。
急诊科(室)的医护人员要分别掌握主要急、危、重症和生命支持治疗的基本功,包括心血管危重病症、张力气胸、脑血管意外、各种急性大出血、高热惊厥、急性中毒、烧伤、颅脑外伤、脊髓损伤、昏迷、休克、急性胸痛、急性头痛、急性腹痛等临床急症的诊治抢救技术。全体医护人员应熟悉或掌握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心脏除颤起搏、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呼吸机的应用、血液净化、溶栓术、中心静脉压监测、三腔二囊管放置技术、胸腔闭式引流技术、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及各类创伤的急救等急救技术操作。熟知常用药品的药名、药理、用法、剂量、禁忌证及注意事项。掌握急诊常用化验正常值、各种治疗、无菌技术操作,掌握急诊分诊原则和技术,鉴别、分诊快而准,为缩短病人候诊及诊疗时间,急诊分诊护士可依据病情协助代开三大常规化验单。在抢救病人时,按院长规定,有权调动院内有关人员来急诊科参加抢救。
4.急诊科(室)内各部门的诊疗工作应达到标准化、程序化,井井有条,忙而不乱。
5.急症药品和抢救设备必须齐全、到位,做到4固定(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专人管理),物品完好率达到100%。
6.建立行之有效的呼叫系统,以保障重大抢救情况下,及时调集有关部门或人员到抢救室共同协作完成抢救任务。
7.急诊医护人员要随时为院前急救做好准备,一旦招呼即赴灾害现场。能正确完成创伤、出血、休克以及重要脏器衰竭的急救和运送,能熟练应用四大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徒手心肺复苏术。
8.急诊病人常涉及治安、交通等法律事宜,医院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9.急诊医护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服务态度,急病人所急,体贴、关心伤病员,还应针对病人进行心理治疗,使其感到安慰、放心,配合诊治。
而造成就医人数攀升、环境拥挤的原因之一,就是大量的非急诊患者占用了有限的急诊资源。丁香园有一项共有三千余名医生参与的调查:看急诊的患者3/4是普通感冒发烧,只有6%的患者是危急重症,需要马上治疗。大批普通患者涌向急诊,侵占着有限的急诊医疗资源。
事实上,不仅仅是急诊资源,放眼我国整个医疗体系,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非常普遍,贯穿了医改的始终。
急诊科的工作,大部分都不是“急诊”
“我所在的急诊科,是北京最忙碌的急诊科之一,每天的就诊人数应该是在500左右,其中有各种急危重症、疑难杂症、终末期病人。”北大人民医院急诊科的朱继红主任用这样一句话总结急诊科的工作。
而朱继红主任所说的“急危重症、疑难杂症、终末期病人”这三种情况,其实也高度概括了北大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三大功能,即急危重症的抢救中心、疑难病的诊断中心和终末期(慢病)患者管理中心。
急危重症的抢救是急诊科的核心业务,这也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认为的急诊科的主要工作。但据朱主任介绍,其实实际工作中核心业务占比很少,如果按急诊科每天接诊500个病人来计算,真正用到抢救室的也就10-15个,急诊科的人力资源、空间资源很大一部分是被后两种业务占据的。
其中之一就是疑难病的诊断。这项业务的存在主要和医学学科的发展水平以及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发展模式有关。简而言之,一方面,医生在首次接诊患者(尤其是疑难病患者)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明确其应当划分到哪个专业科室;另一方面,在国家卫生、医保相关政策(如平均住院日、总额控费、病床周转率限制等)的影响下,专业科室也缺乏足够的承载能力。
还有一项主要业务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就是终末期(慢病)患者管理。比如对于各种治疗手段均已经无效、痛苦较大的晚期癌症患者,专业科室已经不适合接诊这些患者了,此时急诊科就扮演了临终关怀、缓解患者痛苦的角色。再比如长期肾透析的病人,如果急需做透析但附近医院的门诊透析中心又没有空余的机位,或者患者症状较为严重不适合在门诊做透析,就有可能来到急诊科就诊。
听起来,这项业务好像不符合急诊科的功能定位,笔者也向朱主任表达了这样的疑惑。对此,朱主任解释说,这确实和我国医疗保健体系建设在康复、老年人照护方面的缺失有关,所以不止是他所在的北大人民医院,很多三甲医院都面临着急诊资源被非急诊业务占据的问题。相关资料显示,北京市市属三级医院的年急诊量已达235万人次,而在急诊就诊的患者中,非急症患者比例大约占30%到50%,甚至有个别的医疗机构高达80%。
解决急诊资源的配置问题,患者分级只是一个开始
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到普通门诊看病的经历,这时我们通常会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根据取号的顺序排队就诊。
但急诊科不一样,有些情况下急诊是患者生命的最后一道关卡,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那些危重患者,就很可能导致本该能够被救治的患者面临死亡的威胁。所以,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规定,“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
如笔者在前文所述,很多医院,尤其是门急诊患者流量巨大的三甲医院都面临着急诊资源被非急诊业务占据的问题,为了改善这种情况,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正式启动了“急诊分级”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急诊科分诊护士会将患者分为1-4级分级管理:
1级患者病情濒危、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即刻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抢救;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10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3级患者病情急、存在潜在的生命危险,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4级患者为非急症,病情程度一般,根据指引顺序就诊,等候时间较长。
此外,3级或4级患者需要在指定等候区域等待,医生呼叫其就诊序号时方可进入诊室就诊。分诊护士还可能视具体情况建议4级患者到门诊专科就诊,以便得到精准的诊断和治疗。
以上就是关于三级医院急诊科建筑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