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组成和选择非常重要,作为系统组成的四种类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它们各有特点,适用的场所、引导疏散的效能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和人员疏散难度等因素来加以确定。
一、系统选择
系统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专业性
消防应急灯具在产品性能、可靠性和防护等级等方面都优于普通的民用灯具,能够在火灾条件下更加可靠地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因此在工程使用中不能用民用灯具替代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产品的国家标准为GB 1794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目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指定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指定的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
2.节能
绿色节能和环保是当今建筑设计的前提,因此在选择系统和选用消防应急灯具的时候应选择应用成熟、运行可靠、节能环保的产品。
3.安全性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在火灾条件下,由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能发生动作,为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系统的供电电压应为安全电压。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建筑空间高度不大于8m的场所,应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安全电压的消防应急灯具;采用非安全电压时,外露接线盒和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 规定了室内地面使用和室外地面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最低防护等级为IP5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最低防护等级为IP67;安装在地面的灯具应能耐受外界的机械冲击和研磨。
二、系统设计要求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一)一般要求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二)供电设计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取自于本防火分区的备用照明配电箱;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应取自应急电源干线或备用照明配电箱的供电侧。
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 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 m2,地铁隧道内不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2.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4.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5.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三)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1.系统的应急转换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分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装置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能够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其控制装置能够手动控制各蓄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四)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1.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后,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系统内仅有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值班的场所;系统内有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主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间等场所内。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消防应急新规范中的A型灯具和B型灯具都是什么意思
具体是说什么的应急电源呢,“汽车应急启动电源充满电时电压一般在13伏左右”。
应急eps电源输出多少伏。根据国家消防行业GB17945-200《消防应急照明》标准,当市电电压输入范围为AC187-242V时,EPS供电设备不能转为紧急状态,主电源状态将转为紧急状态。紧急状态。参数是电源电压应在AC132-187伏范围内。紧急情况下EPS电源恢复到主电源状态时,电压参数为主电源电压不大于AC187V。
一般照明产品的正常工作电压范围为交流187-242V,如果输入电压过低,会造成灯光闪烁与否,给消防系统带来安全隐患。如果输入电压过高,应急灯或其他消防设备会大大缩短应急灯或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寿命,从而增加后期维护成本。
EPS不是只有没电的时候才启动。当输入电压异常时,如:输入电压低于187,三相电压为零或两相电压为零或低于187伏,设备应进入紧急状态。
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明确规定,系统由主电源变为应急状态时,主电源电压应在主电源电压的60%-85%以内。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
220V输入与EPS的工作原理密切相关。当主电源正常时,主电源通过EPS中的开关接触器或继电器直接输出给负载,我们所指的负载往往是指应急照明。当然,它们还配有消防泵、卷帘门、电梯等。这些负载的工作电压往往是220伏和380伏交流电的正常功耗。
因此,无论工作模式或其他模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的输入电压应为220伏的正常电压。我公司威海凯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EPS的企业。请随意问相关问题。
EPS中所有电池均为铅酸电池。EPS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处于浮动状态。铅酸电池的浮充电压为13.7V~14.1V,三相电压为380V,除以14,差不多是27节电池。
至于324伏,EPS的电压肯定不会是这个值。由于铅酸电池的电压变化很大,浮动时在13.5伏以上,放电时一般从12.5伏变化到10.5伏,所以需要有一个可调的电压。
1、A型灯具是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其实就是指智能疏散系统配套智能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
2、B型灯具就是指普通电压(AC220V)的消防应急灯具,也就是我们常规的普通消防应急灯。
消防应急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应急灯具有耗电小、亮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扩展资料
相关规范:
距地面2.5m及以下的高度为正常情况下人体可能直接接触到的高度范围,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水灭火系统产生的水灭火介质很容易导致灯具的外壳发生导电现象,为了避免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触及灯具外壳而发生电击事故,要求设置在此高度范围内的灯具采用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的A型灯具。
当地面上设置的灯具的防护结构因安装或维护不当造成破损时,地面上因管线跑冒滴漏、卫生清扫等原因产生的积水很容易侵蚀灯具内设置的蓄电池,从而释放出可燃性气体在灯具腔体内聚集,灯具腔体内聚集的可燃气体在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引发爆炸事故,因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不应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应急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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