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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https://www.fubuwang.com 2022-12-16 13:32:47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防止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和食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防止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能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回收、加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再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工作,其下属的再生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市容、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废弃食用油脂禁止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自然水体。凡排放含油脂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油脂排放量;必须随废水排放的,应当设置隔油装置;将废水中油脂进行有效分离,废水达标后方可排放。

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使用专门的容器盛放。第六条 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需要改变排放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的,应当在改变前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第七条 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须交给定点单位回收,不得提供给非定点回收单位。

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不得向回收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第八条 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掌握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知识的回收队伍;

(二)有与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加工单位签定的协议书;

(三)有符合市容和公安交通等方面要求的运输工具。

转运废弃食用油脂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九条 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掌握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技术的专业人员;

(二)有与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单位签定的协议书;

(三)有污染治理的设施;

(四)有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和健全的加工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

(五)加工地点在绕城公路以外。第十条 同时从事回收和加工活动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第十一条 符合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和加工条件的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第十二条 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出售给非定点加工单位。

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进行使用或者销售。第十三条 市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经过认定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和加工定点单位的名称、经营地点和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告。第十四条 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单位应当为从事回收活动的人员提供统一标志。第十五条 承运废弃食用油脂的容器必须明显标著“不得食用”的字样。第十六条 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和加工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和销售台账,按季度报送市再生资源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单位提供场所。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对暂住人口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第十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有功的,由再生资源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再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再生资源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和加工;

(二)将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提供给非定点回收单位;

(三)不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和销售台账。第二十条 未按照规定排放废弃食用油脂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排放废弃食用油脂申报、登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食用废油回收需要什么资质?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防止本市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含义)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以下简称废弃油脂),是指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弃油脂的排放、回收、加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商业委员会负责对本市废弃油脂回收和加工的定点工作进行协调。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对本市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县环保局)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本市工商、卫生、公安、环卫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 (排放规定)

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油脂,应当使用专门的容器盛放;排放含油脂废水,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第六条 (排放申报和登记)

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油脂,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区、县的环保局如实申报、登记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类型。

需要改变排放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的,应当在改变前30日内办理变更申报、登记手续。第七条 (回收和加工规定)

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的废弃油脂,应当由市环保局指定的单位进行回收和加工。第八条 (回收单位的条件)

从事回收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过培训,掌握防止废弃油脂污染环境知识的收集队伍;

(二)有与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三)有符合环境卫生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要求的运输工具。

转运废弃油脂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九条 (加工单位的条件)

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掌握废弃油脂加工技术的专业人员;

(二)有与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回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三)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竣工验收单。第十条 (同时从事回收和加工活动的单位条件)

同时从事回收和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应当同时具备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但有关签订协议书的条件除外。第十一条 (对回收和加工单位的规定)

经市环保局指定从事回收、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应当对废弃油脂的回收和销售情况建立台帐制度,并记载清楚。

从事回收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应当为从事回收活动的人员提供统一标志;从事回收活动的人员在作业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

从事回收废弃油脂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出售给未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进行使用或者销售。第十二条 (公告)

市环保局应当将指定的回收、加工废弃油脂单位的名称、营业场所和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告。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排放废弃油脂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排放废弃油脂的申报和登记,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废弃油脂出售给未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从事回收废弃油脂活动的人员在作业时未配戴统一标志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废弃油脂回收或加工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建立废弃油脂回收和销售台帐制度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将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脂出售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局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以加工食品为目的购买废弃油脂,或者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厨房废油脂可用于饲料吗?

食用废油回收需要有政府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油脂处置证、废弃油脂准运证。各个地方可能规定不太一致,可以在当地工商局和环保局咨询。

餐厨废油回收利用的背景、意义:

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和建设部2002年联合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饮业废弃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例如:煎炸废油、工业猪皮杂碎熬制的非食用猪油、泔水油、油烟机排放的废油脂等。餐厨废油是指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个体工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俗称地沟油、潲水油、下脚油等。

餐厨废油的无序排放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最为严重的是可能被不法份子加工处理,重新投入食品市场,威胁食品安全。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餐厨废油管理办法和完善的餐厨废油回收利用体系,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环境,真正实现资源的有效化。

食用废弃油脂是危险废物吗

厨房废油脂不可以用于饲料。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2012年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中,明确规定潲水油等废弃油脂不再被列入该目录中。潲水油主要是指从餐厅、食品厂回收的废弃油脂。潲水油含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潲水油是用剩饭剩菜等餐厨垃圾加工处理而成的油脂,含有大量的细菌和毒素,一旦被人食用或作为饲料将对人体和畜禽产生很大的危害。

废弃食用油在广东是属于严控危废。在广东严控危废名录里属于HY22,里面规定饮食业产生的废油脂及植物油加工产生的残渣属于严控危废 。 所以废弃食用油的管理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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