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转基因食品管理
1993年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就提出了评价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即转基因产界作为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饲料时,必须与市场上出售的同类常规产品做“实质等同性”比较。其比较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有毒物质含量的变化;营养成分及抗营养因子的改变;过敏原及过敏性反应的变化;农艺性状表达及导入基因的稳定性;标记基因的安全性。
2000年联合国(UN)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通过了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贸易管理规则:出于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任何国家有权限制转基因食品的进口。联大的生物多样化协议还规定:转基因商品在装运中应贴有标签,注明其中“可能含有被修饰过的基因”。 2000年联合国制定了转基因产品(GMo)贸易协定——《卡塔赫纳生物安全协定书》,并已由62个国家签署通过。协定中规定:任何含CM0的产品都必须粘贴“可能含有 GMO”的标签;出口商必须事先告知进口商,其产品是否含有GM0。2001年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下世界上第一个评价转基因食品是否符合健康标准的原则,即转基因食品在推向市场前,必须经过政府的检验和批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特别需要检验转基因食品引起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部分国家转基因食品管理
美国是转基因食品的发源地,也是当今世界上转基因食品生产和出口最多的国家。 1983年,全球第一个转基因农作物——马铃薯就诞生在美国。据估计,目前美国的零售食品中60%以上含有转基因成分,90%以上的大豆,50%以上的玉米、小麦都是转基因产品。
美国是使用转基因技术最广泛的国家。 1992年,美国制定了转基因产品监管协调框架,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一种基因作物要投人生产,需要同时接受3项审核,农业部(USDA)负责监管基因作物团间试验的结果,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FDA)负责对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审核,环保署(EPA)则负责对该基因作物影响环境的评估。
目前,已有51种基因成分通过了FDA 的审查获准进入市场。2001年1月,FDA还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规定来源于植物且用于人类或动物的转基因食品在进入市场前120天,必须向FDA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以确认产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的等同性。FDA规定,只要某种基因产品的自然特性与传统方式生产的作物无明显差异,则无需特别标识,只有当该基因产品的外观及特性与传统生产方式生产的产品有明显差异时,才需强制标识。
巴西在查清转基因食品及作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之前,暂停生产转基因大豆。
欧盟对转基因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持谨慎态度。2002年7月上旬,欧盟委员会遵循 “谨慎原则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制定了新的转基因食品法规。新的法规规定,凡涉及转基因作物及其衍生食品的上市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该法规受到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各主要党派的欢迎,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最健全的转基因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于今年7 月22日通过了新的转基因产品条例。该条例将经欧盟各国部长组成的理事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根据新条例,欧盟将简化和统一食品的上市审批程序。同时规定转基因物质含量在0.9%以上的所有转基因产品,包括农作物、食品、动物饲料初植物油等,必须清楚地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产品”。
英国政府支持发展生物 科技,但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态度。政府立法规定,在开展转基因食品研究项目前,必须就该产品对人、其它植物、环境等是否有害进行评估。相关项目审批机构为健康与安全执行委员会 (HSE)。由新产品加工顾问委员会(ACNFP)、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大学和研究所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评价工作。
ACNFP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产品成分、作用、稳定性、营养特性、遗传转移的可能性方面的材料。但对转基因食品是否需要像药品那样进行检测和审批还存在争议。在英国,大型连锁超市和餐厅不得出售转基因玉米和大豆等食物,多数地方禁止学校和老人院的餐厅使用转基因食品。从1999年 9月开始,要求餐饮行业必须在菜单上标明食品里的转基因成分,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法国政府一贯坚持积极研究、慎重开发的政策。早在1997年就明确要求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标识是否为转基因产品,并且禁止除玉米以外其它农产品的种植。法国医学科学院日前发表公告,呼吁建立长久的评估和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规范的转基因产品标识体系。
德国的立场与法国基本一致,1997年就已公开宣布,不用转基因大豆和菜子油原料生产的油加工制造人造奶油。
泰国作为全球大米出口第一大国和其它食品的主要进口国,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心日益增强,在未经科学证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之前,泰国禁止进口转基因种子。
中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采取的是“积极研究、慎重推广、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方针政策,并已制定了非常完整和严格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法规,以确保转基因技术的平稳发展和应用。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国家农业部亦于去年年初对外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以强化规定中国对转基因农作物实行安全评价审批和标识申报制度c 2002年7月15日,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的公告》。
澳大利亚医疗协会和澳大利亚公共健康协会认为,目前对转基冈食品的测试尚不足以保证其“长期安全性”,人们对这种食品要谨慎从事。这些机构还呼吁停止生产转基因食品,直至有新手段来评估这种食品的真正影响。另一方面,澳大利亚联邦科学和工业研究组织的部分科学家认为,通过降低食物中“化学残余物” 的水平,可以提高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并有利于食品存放。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中国转基因食品标识
环境安全性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后,是否会将所转基因移到野生植物中,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包括:1)转基因植物演变成农田杂草的可能性。2)基因漂流到近缘野生种的可能性。3)对生物类群的影响。
关于食品的安全性。
经和组织(OECD)1993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反之,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要考虑以下主要方面:1、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的外援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害。2、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目标植物,则会对过敏源造成不利的影响。
利用转基因动物生产出来的药物安全性问题不大,可根据其结构与天然蛋白结构是否一致来判断安全性。但是在生产过程中,转基因动物如何对应GAP,GLP,GMP、如何避免转基因动物的遗传物质进入药物是应该重点强调的问题,另外,作为动物药厂的动物本身一旦不“产药”了,对该动物的后继处理也应慎重考虑。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各自对转基因生物(包括植物)的管理法规,负责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和监控。在美国分别由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APHIS)环保署(EPA),以及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负责环境和食品联各方面安全性评价和审批。
中国的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只有2部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规章:
1993年12月国家科委发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996年7月农业部发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另外,部门和行业的管理规定力度不够,不适应工作要求:
据了解,中国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研究的基因工程受体生物92种,而申报只有22种,从事此类研究的单位80多个,申报安全性评价的只有19个。但是最令人担忧的是基因工程安全评价没有一个完全合理的办法。
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此次举办第七次生命科学前沿讨论会--基因工程和生物安全性问题,邀请了部分在京的转基因专家,畅谈讨论,旨在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出谋划策。
一个公众关注的话题--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一个上至国家领导,下到平民百姓都关心的共同话题----转基因生物安全,是近年来在媒体上出现频率较高的新概念。 转基因生物安全,从整体意义来说,它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近年来,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的争论,已扩大到了政治、经济、贸易、社会、伦理等多个层面,而且争论的热点和焦点,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引发的环境安全与食用安全问题。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严格说来,任何食品都不存在绝对的安全性。国际上目前广泛采用“实质等同”原则,即以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比较的相对安全性,作为评价依据,只要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实质等同”,就是安全的。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有争论,但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 虽然没有发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但本着对人类负责的态度,许多政府部门和科学家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比较关注,人们担心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作为食品进入市场,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和过敏反应,其营养成分的变化、转基因成分加工产生的变化,有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负面影响。这只是“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目前并没有证明确实存在这些危险。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前,要经过一系列的安全评价试验。在中国境内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前,应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安全性试验,经安全评价合格的可领取安全证书;申请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入市场销售前,应由农业部认定的技术检测机构经过申请领取安全证书、申请进口标识、申请国内标识三个阶段。 目前,经政府部门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尚未发现其对人体健康有何副作用。 转基因生物发展趋势 尽管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安全性争论不断,全球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始终没有放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增加到2001年的5260万公顷,6年间增加30多倍。至2000年,已有近50个国家相继培育成200多种转基因作物,其中各国已获准上市的转基因作物产品种类已达149个,仅美国就有42个,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分已达4000余种。转基因农作物及其产品市场销售额由1995年的7500万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30亿美元。转基因作物的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生物技术研究计划的支持。目前,中国正在研究的转基因生物有130多种,涉及的基因种类超过100种。其中在棉花研究领域,有45个优良品种获准进入环境释放,经国家审定的抗虫棉有13个,并在全国12个省推广,2001年种植面积达到60万公顷。 从1997年至2001年,经过安全评价,农业部批准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杨树等10种转基因植物进入田间环境释放,批准转基因棉花、矮牵牛花等植物和兽用微生物基因工程疫苗进入商业化生产。近年来,中国还实施了“转基因棉花种子产业化”、“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并开始在生产中发挥效益。 政府对转基因安全问题负责 农业生物技术,在为农业生产、人类生活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的风险,所以从科学上讲,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还需要长期的跟踪研究。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生物多样性大国,又是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的原产地,在发展生物技术的同时十分重视生物安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采取“积极研究、慎重推广、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方针。对于起源于我国的重要物种,如大豆、水稻,以及大宗粮食、油料作物要加强管理、慎重推广,稳妥地推进产业化。为此,根据国际相关组织和多数国家的做法,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2001年5月23日,我国政府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在原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从研究试验延伸到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条例》规定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安全评价制度、标识管理制度、生产与经营许可制度和进口安全审批制度,标志着中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的管理。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又发布了与《条例》配套的三个管理办法,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20日起施行。 从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角度出发,《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体现了科学、透明、公正的原则,适用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对国外企业充分考虑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是对人民负责的。 严格管理程序出效益 自2002年3月20日《条例》的三个配套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农业部就收到了美国孟山都、杜邦及陶氏益农、德国拜耳、瑞士先正达等五家境外公司19份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涉及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4种作物和抗除草剂、抗虫、雄性不育3种性状。 食用安全作为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环境安全同等重要,不可或缺。为此,农业部在2002年下半年启动了食用安全检测工作,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天津防病中心等单位制订了《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验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对5家境外公司的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根据安全评价的需要和专家意见,农业部确定了对进口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抗营养成分分析和大鼠90天喂养两项验证试验。 根据《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管理程序,农业部先后安排了环境安全检测试验和食用安全检测试验。环境安全检测包括生存竞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基因漂移3个指标的试验,由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山东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吉林农科院、中国农科院油料所和华中农业大学承担;食用安全检测包括大鼠90天喂养和抗营养成分分析两个指标的试验,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防病中心和中国农业大学承担。 2002年四五月份,我国大豆进口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全年大豆进口明显减少。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2002年我国累计进口大豆1132万吨,比2001年减少262万吨,下降18.8%。这是什么原因?农业部相关同志分析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豆进口猛增的势头。 据介绍,前几年,我国进口大豆总量不断攀升。2002年,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的实施,对国外转基因大豆输入我国进行了有效和有序的管理。由于大豆进口量的减少,从而引发了国内大豆价格上扬,库存减少,收获期大豆价格上涨,主产区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0.35元/斤,每亩收益达到110元左右。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而且较好地推动了农业部大豆发展振兴计划的实施。 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为保障《条例》、三个管理办法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农业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由农业部、外经贸部、卫生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系会议,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是实施安全管理的核心,为此,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研究和管理的58位专家组成,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标识认可的申请、审批透明和公正,农业部还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程序、进口安全管理程序、标识审查认可程序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复等各环节及时间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公开发布。 目前,农业部已经完成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正积极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 相关链接 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要求,由农业部牵头起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于2001年5月23日以国务院第304号令公布并施行。 《条例》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中应遵循的5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制度。具体条文如下: (1)安全评价制度。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2)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首先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3)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证。申请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识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识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未标识的,不得销售。 (5)进口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试验的、用于生产的以及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种用途实行安全管理。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专家担心,类似墨西哥“玉米妈妈”的遭遇可能正在中国大豆身上发生。一些国外公司可能钻中国立法不完善、管理不统一的空子,将中国作为“转基因生物的试验场”。
转基因产品已经走进中国人的生活,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也渐渐受到重视。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3月20日开始实施之后,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将于7月1日生效。
与此同时,有关专家提醒说,转基因生物对环境的影响,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
“玉米妈妈的圣洁被玷污”
玉米是墨西哥人的衣食父母,当地土著亲切地称其为“玉米妈妈”。但如今,他们惊讶地发现,“玉米妈妈的圣洁被玷污了”。
2002年6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一次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墨西哥国立大学法律系的独立法律顾问玛利亚。柯林女士讲述了这个令她感叹不已的故事。
墨西哥是玉米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5000年前,玉米首先在这里被培育成为人类的粮食。1998年,出于保护玉米遗传资源等因素的考虑,墨西哥政府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但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因素,墨西哥每年从美国进口大量转基因玉米作为食品或饲料。
2001年11月29日,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环境系两位研究人员在英国《自然》杂志发表论文称:墨西哥偏僻的瓦哈卡山区的野生玉米,受到了转基因玉米DNA片断的污染。由于从美国进口的转基因玉米包装上并没有转基因标识,研究人员推测,一些不知情的农民把它们种到了地里。
论文发表后,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绿色和平组织等一些反对转基因作物的力量立即呼吁墨西哥禁止美国转基因玉米的进口,同时也有不少科学家对这项研究的可靠性提出质疑。
2002年4月4日,《自然》发表了两篇质疑文章和作者的答复,同时承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来的文章”。
墨西哥人则坚信他们的玉米被污染了。2002年1月23日,墨西哥环境部门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出示的研究结果称,瓦哈卡山区野生玉米的污染比率高达35%。4月23日,墨西哥国家生态研究所所长埃斯库拉又透露,墨西哥政府仍在对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进行调查,相关研究结果不久将在学术杂志上发表,并强调,“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墨西哥玉米宝贵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将遭到破坏”。
中国大豆的前车之鉴
一些专家担心,类似墨西哥“玉米妈妈”的遭遇,可能正在中国大豆身上发生。
中国的大豆与墨西哥的玉米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墨西哥是玉米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中国则是大豆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有6000多份野生大豆品种,占全球的90%以上;墨西哥的玉米约有1/4是从美国进口的,而中国去年进口大豆近1400万吨,数量与国产大豆持平,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
中国目前没有批准转基因大豆的商业化生产。但是,从运输到加工的过程中,也可能会有一部分转基因大豆遗落到野外或者被农民私自种植。
“比如说,加工厂里面有很多农民工,他们如果喜欢进口大豆,偷偷拿一些回家去种,”中国作物学会大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农科院品质资源所研究员常汝镇说,“这样的情况是非常危险的。”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科学家、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研究员薛达元也指出,如果种植转基因大豆,野生大豆一旦受到污染,中国大豆的遗传多样性可能丧失。
中国的大豆与墨西哥的玉米也有不同之处:玉米是异花授粉的植物,而大豆是自花授粉。这意味着,中国大豆发生基因污染的可能性降低了很多。
但这不等于基因污染在中国大豆身上就不会发生,常汝镇说。他正在进行一个转基因大豆与野生大豆交错种植的实验,研究基因污染发生的可能性。
加拿大农田的超级杂草
其实,在自然界中,通过授粉的方式,某个物种的基因漂流到另一个物种,或者说实现杂交,本是一件寻常事。但由于转基因作物中转入的外源基因通常具有某种特殊的性状,例如杀虫、抗除草剂等,这种基因如果漂流到另一个物种,就可能带来明显的环境影响。
2002年2月,英国政府环境顾问“英国自然”提交的一份报告中,特意描述了加拿大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的威胁。
在如今的加拿大草原农田,同时拥有抗3种以上除草剂的杂草化转基因油菜非常普遍。它们的油菜籽掉到农田里,来年会重新萌发。如果一片田地上种植的不是同一个物种,它们就成了不受欢迎的超级杂草,农民不得不求助于对环境破坏更大的旧除草剂。
同时对3种以上除草剂具有抗性的超级杂草,是由对不同除草剂具有抗性的转基因油菜植株之间交叉授粉实现的。而这种超级杂草的出现,距离加拿大首次种植转基因油菜的时间间隔只有2年。此外,在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基因还通过授粉的方式,漂流到了生产有机食品的农田当中。所谓有机食品,其中一个标准就是不含转基因。因此,在从事有机农业的农民看来,这些转基因作物就是影响其产品信誉的超级杂草,是对其农田的基因污染。
于是,2002年年初,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有机食品理事会状告孟山都公司和阿凡迪斯公司,要求这两家来自美国的转基因技术公司赔偿损失。
人类食物链的不速之客
最令人担心的基因污染是,某种本来没有被批准用于食品生产的转基因成分,在管理和控制不力的情况下,进入人类的食物链。
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阿凡迪斯公司生产的一种“星联”转基因玉米,由于可能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美国环保局仅批准其用于动物饲料,禁止其用于食品生产。但是,2000年9月及随后进行的检测却发现,许多玉米食品中竟然含有星联。
尽管星联的种植面积在当年美国玉米总种植面积中仅占不到1%,但由于在加工和存储阶段与其他玉米种类混合,当年美国收获的玉米中约有10%被星联污染。美国政府还指出,阿凡迪斯没有遵守为防止异花授粉而在种植星联玉米和种植普通玉米的土地间保留一定间隔作为缓冲的规定。
2002年3月,阿凡迪斯为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支付了900万美元。此外,为回收市场上可能含有星联的300多种食品,阿凡迪斯和相关保险公司支付了约10亿美元。
2002年6月,英国《自然生物技术》杂志发表的一篇评论称,值得庆幸的是,目前还没有发现混有星联的食品影响消费者健康的情况,但如果是一种用于生物制药的转基因品种混入人类的食物链,情况又会如何呢?
基因污染的应对方案
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种转基因作物开始进行田间试验。如今,全球共有约7.9亿亩转基因作物,相当于一个西班牙的面积。
应该说,目前已实现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在审批时都认真考虑过它们对环境的安全性。但是,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理事长朱鑫泉说,当前国内外普遍认为农业生物技术具有巨大潜力,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对转基因生物在自然环境释放的安全性研究则相对甚少,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的安全性评价依然缺少有说服力的科学证据。
也正是由于安全性研究的不足,面对基因污染的威胁,人类目前能够采取的有效办法并不多。
例如,为了减少基因污染的风险,科学家们提出了建立“避难所”的想法,即在转基因作物之间种植一些非转基因作物作为隔离带。但这个想法通常不受欢迎,因为许多农民觉得这样做太麻烦。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人甚至认为,彻底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是惟一的解决之道;但也有许多科学家相信,能够找到新的解决办法。
例如,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的几位研究人员在2002年6月《自然生物技术》上撰文称,一个很有前景的解决方案是研制出绝育的转基因作物,阻止基因漂流。这样农民只能每年都向转基因技术公司购买一次新的种子,转基因作物成本预计将增加约10%,但在知识产权方面经济损失在10%以上的转基因技术公司表示,它们乐于承担这样的成本。
中国将成为试验场?
对人类来说,所谓基因污染,目前在认识上仍然比较模糊。
关于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2002年3月1日美国《科学》杂志就称,许多科学家认为,转基因玉米的DNA是否渗入野生玉米,即便渗入对野生玉米是否真正构成威胁,都还需要更多的科学证据。
“转基因作物能够对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危害还不清楚,不同作物的情况也不一样,但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常汝镇说,“现在的问题是,包括一些研究人员在内,国内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2001年,常汝镇在审阅国内某研究单位一位研究人员的稿件时就惊讶地发现,该研究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自行引进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并分发到其他单位试种。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份资料还警告说,一些国外公司可能钻中国立法不完善、管理不统一的空子,将中国作为“转基因生物的试验场”。
转基因作物中含有从不相关的物种转入的外源基因,例如,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含有矮牵牛的抗除草剂基因。这些外源基因有可能通过花粉传授等途径扩散到其他物种,生物学家将这种过程称为“基因漂流”(gene flow)。环保主义者则喜欢使用“基因污染”(genetic contamination)的概念:外源基因扩散到其他物种,造成了自然界基因库的混杂或污染。
问题一:我国转基因食品中要求强制标识的三类产品 一些非转基因食品在超市被贴上了醒目的标签,以方便市民选择。在此之前,按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凡中国生产销售的食用大豆油、花生油,必须标明原料大豆、花生是否是转基因产品。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在包装上标明‘转基因标识’。如果没有标注的,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转基因”不是公司在产品宣传中需突出的内容,它在包装设计中自然不会被突显。
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国家及中国香港等地区采用自愿标识政策。美国和加拿大制定了转基因产品自愿标识的有关标准以保证标识的延续性和可信度。 2001年2月,中国香港特区 *** 提出一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议案,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施基于实质等同性原则的自愿标识管理政策,任何转基因食品,如果其组成成分、营养价值、用途、过敏性等与传统对应食品不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建议在标签上标注这种差异。
反对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人们,并非都是由于科学上的疑虑(且不说其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有的是出于其信仰,认为人类不应该种植“不自然”的作物。但是人类今天种植的作物,没有一种是“自然”的,全都是人工改造过的。这个改造过程发生于大约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尝试种植粮食的时候。在种植过程中,发现有的植株有人们想要的性状(比如产量比较高、味道比较好),于是其种子被保留下来,继续种下去。在下一代中,又选择“品质”最好的往下种,这样一代代地选择下去,就能得到“优良”品种。达尔文后来把这个过程称为“人工选择”。
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在新石器时代,“驯化”一种野生植物要花上千年的时间。1719年,英国植物学家费尔柴尔德发明了一种创造作物新品种的方法――杂交育种,把作物的不同品种进行杂交,在其后代中选育具有优良品性的品种。到了20世纪初,遗传学的创立为作物育种提供了理论依据,植物学家用杂交育种方法创造出了许多在农业生产上有巨大实用价值的新品种。这些新品种都是自然界原先没有的。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没有定论”,这是媒体上常见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国际权威机构都一致认定目前被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2002年,非洲南部一些国家的 *** 就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向联合国咨询,联合国在8月27日发表声明说:“根据来自各国的信息来源和现有的科学知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粮食计划组织的观点是,食用那些在非洲南部做为食品援助提供的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物,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有风险。因此这些食物可以吃。这些组织确认,至今还没有发现有科学文献表明食用这些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作用。”在有关转基因食品的问答中,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当前在国际市场上可获得的转基因食品已通过了风险评估,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会有风险。而且,在它们被批准的国家的普通人群中,还没有发现食用这些食物会影响人体健康。”
当前对转基因作物、转基因食品的指责和担忧,其实是在某些极端组织的有意误导之下,由于普通公众对生物学知识的缺乏,而出现的社会恐慌。围绕它的争论,并无多少的科学含量,很难再称得上是一场科学争论。
事实上,已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不仅是安全的,而且往往要比同类非转基因食品更安全。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能不用或少用农药,因而减少或消除农药对食品的污染,而大家都知道,农药残余过高一直是现在食品安全的大问题。抗病害转基因作物能抵抗病菌的感染,从而减少了食物中病菌毒素的含量。化学农药的过度使用,是当前破坏环境的主要因素。推广抗虫害转基因作物,可以大大减少甚至避免化学农......>>
问题二:中国食品是否标注转基因标识 是否标注
不能看法律要求
要从实际角度来确定
如果你买过没有转基因标识的食品
比如米线,凉面,石锅饭之类的
再比如馒头,包子,花卷什么的
你就已经成了小白鼠
问题三:中国知名转基因食品有哪些?(只要名单) 我国规定转基因食品从2002年3月20日起都要贴上明确标识。但直到今天,国内市场的转基因食品仅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加标识,许多人并不知道餐桌上哪些是转基因食品。 保持生物生命特征的物质是细胞核中的基因(DNA)。所谓转基因生物,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而将DNA进行人为改造的生物。通常的做法是提取某生物具有特殊功能(如抗病虫害、增加营养成分)的基因片断,通过基因技术加入到目标生物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全球转基因农作物耕种面积为170万公顷,到了2000年增至4420万公顷。其中转基因大豆和玉米的耕种面积,约占总耕种面积的80%。 美国是种植和销售转基因作物最多的国家,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统计,目前美国市场上出售的食品中,有50%以上的产品是经过生物工程处理过的。 维护环境的绿色和平组织是反对转基因食品最坚决的团体之一。但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在广泛销售转基因食品的国家中,还没有出现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报告。 爱心提示:转基因作物在世界广泛种植,美国、阿根廷、加拿大为全世界种植转基因作物最大的国家,我国转基因作物种植量居世界第四。 2002年3月农业部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确定第一批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鲜番茄和番茄酱。
问题四:转基因食品会有什么标志? 转基因食品鉴别知识
1、大豆
非转基因大豆:为椭圆形状,有点扁。肚脐为浅褐色。豆大小不一。打出来的豆浆为乳白色
转基因大豆:为圆形,滚圆。肚脐为黄色或黄褐色。豆大小差不多。打出来的豆浆有点黄,用此豆制作的豆腐什么的都有点黄色。
简单的检验方法:转基因大豆不发芽!可以用水检测!本土大豆用水浸泡三天会发芽! 转基因大豆不会发芽,只不过是个体膨胀而已。
2. 胡萝卜
非转基因胡萝卜:表面凸凹不平,一般不太直,从头部到尾部是从粗到细的。且头部是往外凸出来的。
转基因胡萝卜:表面相对较光滑,一般是直的,它的尾部有时比中间还粗。且头部是往内凹的。
注:胡萝卜只有在秋冬季节有,夏季的一般是转基因的。
3.土豆
非转基因土豆:样子比较难看,一般颜色比较深,表面坑坑洼洼的,同时表皮颜色不规则,削皮之后,其表面很快会颜色变深,皮内为白色。
转基因土豆:表面光滑,坑坑洼洼很浅,颜色比较淡。削皮之后,其表面无明显变化。
检验方法:先削皮后看变化再决定吃不吃
4.玉米
转基因玉米:甜脆、饱满、体形优美、头颗粒尾差不多
5.大米
在中国取得转基因大米合法种植权的地区是湖北,要警惕细长的很亮的米。容易与东北“长粒香”混淆。买的时候一定看清原产地。
6.西红柿
转基因西红柿:颜色鲜红很好看,果实较硬,不易裂果
7、其他鉴别方法
进口水果的标签。一般来说,在标签的最下方一般印有出口国的名称,中间的英文字母标明水果的名称,最上方的英文字母标识的是出口企业的名称。在每个标签的中间一般有4位 *** 数字:3字开头的表示是喷过农药。4字开头的表示是转基因水果;5字开头的表示是杂交水果
问题五:国内市场上有哪些转基因食品? 我在农业部网站上查了一下,进口的就是大豆、油菜籽和玉米之类的,国内自己生产的有棉籽油、和番木瓜,根据“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规定,你现在在市场上能看到的转基因食品都有转基因标识,大豆油、油菜籽油、调和油都有转基因标识,你可以观察一下,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之前都没注意,不过吃了这么久身体也没觉得怎么样,没外界说的那么玄乎,毕竟国家标识过的食品安全上也有保障吧,现在新的食品安全法管理的那么严格。也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问题六:中国农业部批准的转基因产品有哪些 转基因食物带来的安全性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目前以欧洲为主的许多发达国家正在对这个问题进行着激烈的辩论。这场争论在中国消费者中也造成了一定影响,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产品投放市场,人们将会更加关注。 所谓转基因食品,就是利用生物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类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最早对转基因生物进研究。首例转基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 *** ,gmo) 于1983年问世,转基因作物(1986)批准进行田间试验,延熟保鲜番茄(1993)(calgene公司生产)在美国批准上市,来闯了转基因植物商业应用的先例。因此卖给消费者的第一种转基因食物是西红柿。 美国是转基因食品最多的国家,60%以上的加工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90%以上的大豆、50%以上的玉米、小麦是转基因的。在 国,转基因食品还比较罕见,到目前为止,经农业部生物工程安全委员会准许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仅有6个,其中有3个涉及食品,即两种西红柿、一种甜椒。但是,随着 国加入wto的推进和全球一体化的到来,食用转基因食品将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么,当越来越多的转基因食品呈现在 们面前时,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转基因食品敢吃吗?消费者能接受吗?人们食用转基因食品后,有副作用吗?持怀疑态度的理由是:害虫都不敢轻易下口的转基因作物,一旦变成粮食和农副产品,让 们一日三餐皆不离,是不是连同那些抗虫基因也消化了呢?愈来愈耐贮藏的西红柿会引起人体的变异吗?由此,在英国曾发生由抗虫土豆引起的环保组织狂摔超市中的基因食品、各种媒体纷纷声讨转基因食品的事件。美国、加拿大两国的消费者虽然大多数已接受了转基因食品,但仍有27%的消费者认为食用转基因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在此情况下,转基因技术(包括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很快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对转基因生物的管理法规和办法,负责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和监控,其内容主要集中在环境安全性和食用安全性两方面。 国正在起草的命名为《中国生物安全国家框架》的法规,规定了本着对全人类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从生物安全性问题的广泛性、潜在性、长期性、严重性上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对进口的转基因食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真正确保消费者的利益。曾参与英国多利羊的克隆工作,十几年来一直从事基因工程方面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罗云波教授认为,从本质上讲,转基因生物和常规育成的品种是一样的,两者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某些性状进行修饰,或增加新性状,或消除原有不利性状。虽然,目前的科学水平还不能完全精确地预测一个外源基因在新的遗传背景中产生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但从理论上讲,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对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副作用的问题,罗教授认为是不会的,一是因为转基因食品上市之前是经过大量试验和许多部门严格检验的;二是转基因食品在体内不积累。总之,转基因食品的前景是乐观的。 至于消费者能不能接受转基因食品,国际消费者联合会主席陈黄穗介绍,为保护消费者,国际消联向联合国食品委员会建议:转基因食品应有标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知道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由他们自己决定是否选择这类食品。
问题七:美国正式宣布转基因有毒,中国转基因食品黑名单曝光是谣言吗 在反转谣言中,美国宣布转基因有毒已经发生过十好几次了。
但在现实世界中,美国从未有过如此声明。
反倒是在上个月刚刚宣布整体规范食品标识,其中也包括转基因食品(这证明了美国仍然把转基因作为合法出售的食品)。
而那份所谓的中国转基因食品黑名单,大部分都是错误的。比如小番茄(圣女果)是现代番茄和原生品种进行杂交得来;紫薯是原分布于南方的一个红薯的亚种;全世界都没有转基因的红枣等等。这些只是反转推手把历年谣言汇总了一下而已。
事实上,中国允许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木瓜两种,允许进口的也只有大豆、玉米、油菜、甜菜而已。
问题八:美国已通过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的法案,中国还要等多久 不要听风就是雨,你看得懂中国字么?
新闻说的明明白白是国会通过了,美国总统批注了么,奥巴马在任的时候没批准,现在特朗普也没批准。
而且中国本身就是强制标识的,你是脑残啊还是傻BOY啊。
问题九:中国 *** 为什么允许转基因食品横行 有关专家:食用油中基本不含转基因成分“食用油脂中是几乎不含转基因成分的”,近期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王瑞元在参加行业学术讨论会时,讲述了食用油与转基因之间的微妙关系:“转基因主要是存在于蛋白质中,各类油料无论是通过压榨还是浸出工艺制油,蛋白最后是分离到油料饼粕中,食用油脂通过精炼处理后基本不含有蛋白,油脂中是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在市场上销售的包装油要注明转基因或非转基因字样,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复旦大学教授、国际生物安全研究学会主席卢宝荣教授给出了答案,“在我国,如果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必须标注清楚。我国很多食用油产品都在油壶上标注使用转基因大豆,执法部门也经常到超市卖场进行检查。转基因产品标志并不是说这个东西是不好的,而是让人们明白消费,就像标注某样食品中含有维生素D一样。国家既然允许有标志,就证明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没有明显差异。”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制相当完善“目前,我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制可以说是相当完善的”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共同构成了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所研究员吴孔明认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是十分严格的。“总体上来说,我们的制度已经在国际上达到了最严格的程度,也是科学的。所以颁发的安全证书是相当可靠的。”吴孔明说。“经过安全的管理、科学的评价,由我国 *** 批准进入市场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其风险是可以控制的。转基因在国内外大规模应用16年以来,从未发现任何有实证的安全事故。”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表示。欧美是转基因食品消费大户“现在外界有一些误解,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外国人不吃而中国人去吃。事实上,美国是使用转基因食品最广泛的国家,如大豆、玉米、油菜等,只不过他们不要求在食品上标识为‘转基因’的缘故,才引起误解。(傻子?)”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谁)。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或其他国家在对待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有哪些法律规定,并解释这些法规所针对的安全性或其它问题。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