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需要发改委立项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扩展资料:
分类: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审批制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立项前置条件有哪些?
发改委立项的标注主要是建设项目,国家直接投资或注入资本的需要发改委审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里的需要核准,外商的需要核准,其他需要备案。
一般来说目前,生产类项目、建设类项目都需要立项。
新建项目立项是发改部门办理,某些技术改造项目由经信部门立项。
扩展资料:
一)一般接手的政府项目都要有立项批,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政策性贷款类、外国政府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
二)根据国务院2004发布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
三)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
(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
(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
(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
如何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办理条件
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提交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规范齐全,实行审批制立项。
▲资料清单
项目单位向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申请书正文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及内容、资金来源等,并附以下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2.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4.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评审批文件
5. 节能评估报告(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或登记表及审查请示
6.县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
7.项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8.资金信用证明或银行融资意向书(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占总投资额30%以上)
9.工程图纸及预算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
10.招标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投标法》需招投标的项目)
11.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项目)
12.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项目)
13.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何申报
(一)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国家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6.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交叉;
7.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
8.提交国家标准草案;
9.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来源
1、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技术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2、向社会征集
(三)向社会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做法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条件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
但是,有的行业,企(事)业单位所属组织或个人的立项申请,还须经所在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四)项目提案上报
报: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直接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
报: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草案
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
(二)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四)完成时限;
(五)其他有关情况。
《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请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中的常用工具中下载《项目建议书》电子模板
(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
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
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凭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
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草案
(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
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由国家标准委委托有关部门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做出是否采纳的决定。
对被采纳的,由国家标准委给予项目提案单位或个人答复,并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
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初审。
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
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初审。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
国家标准委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下达给各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没有归口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委指定业务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承担。
(七)立项下达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季度下达和公布一次
急需项目随时立项下达和公布。
立项下达有计划通知
各技术委员会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后,应及时转发到项目的起草单位,并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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