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统计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提升广播电视统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包括大数据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活动。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业务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第四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统计工作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要依法统计,建立健全与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第五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六条 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综合统计工作。
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的年度预算中应当列有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第七条 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应当加快推广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系统,拓展数据采集方式和服务渠道,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利用,提高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第八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第九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设立综合统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任务和调查方案,监督统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情况;
(二)搜集、整理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资料,组织推进全国广播电视统计调查任务,对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三)组织建立、管理全国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系统(含大数据统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全国广播电视统计信息数据库;
(四)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提供广播电视行业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五)组织培训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部门所属广播电视单位的统计人员。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的广播电视统计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地区广播电视单位的实施情况。
(二)搜集、整理本地区的广播电视统计资料,完成国家广播电视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任务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按规定向上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和其他统计资料,对本地区的广播电视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三)管理本地区的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系统,完成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传递、存储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管理地区性的广播电视统计信息数据库。
(四)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提供本地区的广播电视统计资料。
(五)组织培训本地区广播电视单位的统计人员。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和所属机构的统计工作,完成广播电视统计任务,按时报送本单位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业务和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三)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严格统计工作责任制,加强统计人员培训;
(四)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资料和数据库。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和流程,加强内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广播电视统计工作。第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统计信息系统,统筹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对数据的采集、发布进行监督。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广电总局要求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标 准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3)具有 1 个以上行业甲级资质。
(4)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1500 万元以上。
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5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或者勘察设计类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50 人以上,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的人员30 人以上。
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6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4.科技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 3 项以上;或者近 10 年使用正向建筑信息模型(BIM)或者数字化工厂(DF)技术完成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
(2)近 3 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每年达到营业收入的 3%以上。
(3)近 10 年主编过 2 项或者参编过 5 项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类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6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20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除申请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外,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当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或者中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行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3工程业绩
除申请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 并已建成投产。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工程设计专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
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10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项目工程设计2项以上。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12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官网公示《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以下简称“文件”)。
文件规定了高清、4K超高清电视剧母版制作要求,包括时长、署名、图像、声音、字幕、封装格式和技术质量的要求,并给出了声画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截图
在时长要求方面,文件指出常规剧集正片时长不少于41分钟,每集结尾画面与下一集的开始画面如有重复内容,时长不超过30秒。
在署名要求方面,文件规定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
此外,文件提出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
GYT253-88 GY代表什么意思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应当遵循用户为本、安全畅通、公平合理、公益优先的原则。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科学审慎、安全可靠、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转换,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国家信息化服务的普及平台。第四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促进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用户覆盖率和服务质量。第五条 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服务要求第七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的业务质量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第八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
基本收视频道的数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基本收视频道中应当包括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求转播的经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第九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在由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应当在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选择收看。
鼓励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传送广播节目。第十条 除下列情况外,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不得更改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
(一)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决定;
(二)信号源不符合传送条件或者已停止播出的;
(三)与节目提供方的协议有效期满或者节目提供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终止传送基本收视频道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所涉及用户公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基本收视频道数量。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于当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停止经营某项业务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公平合理地做好用户善后工作。第十二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以书面或者其它形式,明确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并采取适当方式提醒用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条款。第十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网络规模和用户分布情况设置服务网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方便用户办理有关事项。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向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第十四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包括安装、业务开通、迁移、变更、暂停、恢复、终止(注销)、故障维修、缴费、咨询、投诉和公告等内容。第十五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用户办理业务时,真实准确地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的功能、使用范围、取消方式、资费标准及缴纳办法、服务保障、客服电话等内容。第十六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在接到用户的安装或者业务开通申请后,对城镇地区的用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农村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用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未予受理的,应当向用户告知原因。
GYT:“广电影视行业标准”的简称,GY是广,影的第一个字母
国家标准类
GJB国家军用标准
GBJ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GBn国家内部标准
GB国家标准
GWKB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
GWP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GHZB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JJG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F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类
BB包装行业标准
CB船舶行业标准
CH测绘行业标准
CECS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CJ城建行业标准
CJJ城建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CY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DA档案行业标准
DB地震行业标准
DL电力行业标准
DZ地质行业标准
EJ核工业行业标准
FZ纺织行业标准
GA公安行业标准
GY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
HB航空行业标准
HG化工行业标准
HGJ化工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HY海洋行业标准
HJ环保行业标准
HS海关行业标准
JB机械行业标准
JC建材行业标准
JG建筑行业标准
JGJ建筑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JT交通行业标准
JR金融行业标准
JY教育行业标准
LB旅游行业标准
LD劳动行业标准
LY林业行业标准
GH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MH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T煤炭行业标准
MZ民政行业标准
NY农业行业标准
QB轻工业行业标准
QC汽车行业标准
QJ航天行业标准
QX气象行业标准
SB商业行业标准
SC水产行业标准
SH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J电子行业标准
SL水利行业标准
SN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Y石油行业标准
TB铁道行业标准
TD土地行业标准
WH文化行业标准
WB物资行业标准
XB稀土行业标准
YC烟草行业标准
YS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XB稀土行业标准
YB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C烟草行业标准
YD通信行业标准
YS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YY医药行业标准
YZ邮政行业标准
ZY中医药行业标准
以上是标准代号。
至于标准号,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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