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以下内容: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很重”强度劳动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法律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家里有孕妇的风水如何讲究 避免参加集体活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扩展资料《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家有没有规定孕妇不能加班
当一个家庭中有新生命诞生时,无疑是这个家庭最美好的时光,所有人都渴望新生命的出现,为了宝宝的健康成长,我们不仅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更需要保护好孕妇妈妈的身体健康,只有孕妇的健康有了保障,新生宝宝才可以拥有一个健全的体魄,那么当家中有孕妇存在的话,有什么风水宜忌需要注意呢?
家门前有假山挡路
如果家中有孕妇的女子,这是对家里来讲最喜庆的事情,我们要注意家中的风水布局问题,家里的卧室房间不要正对着外面假山假石等摆设,这种情况家中的孕妇就要分外小心,在风水学上假石又名漏胎石,可能会令胎儿不稳,甚至有孕妇小产的危险,而且在家中也不合适摆太多的石头盆景,避免出现过多的石头装饰物,避免在风水运势上出现对孕妇不利的情况。
避免点过多的香料
家里有孕妇在场的话,我们要格外注意不要在家里点燃香料,因为有很多香料都是对孕妇身体有害处的,孕妇闻到了可能会产生小产的危险,而且就算无毒孕妇的身体因为情况特殊无法呼吸过多的香料,而且点燃香料会产生很多细小的尘埃,会随着人的呼吸进入体内,会影响孕妇的呼吸情况,还会影响宝宝的生长发育情况,而且也要避免让孕妇接触有香料喷洒的物品。
避免人流聚集的地方
孕妇的身体健康需要时时刻刻有安全保障,因为孕妇的身体不仅仅是自己的,也是与宝宝共同享受的,孕妇怀孕时因为身体状况特殊,最好避免孕妇参与人流聚集的活动,因为活动处大量的人群集中在一处,可以走动的空间狭小,容易冲撞到孕妇的身体,这样会产生非常不利于孕妇安胎的情况,严重会出现流产滑胎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多加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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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劳动者在孕期、哺乳期、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医院出具证明 ,持证明请假。除了正常的孕检外,怀孕的女职工需要请假休养的,仍然要根据正常的请假流程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这时,用人单位是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我国对女工怀孕的劳动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如果女工因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有权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劳动。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另外,在怀孕七个月以上至休产假之前这段时间,公司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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