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猛洞河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由老司城、司河、猴儿跳、王村景区组成,具体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第三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第五条 永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第六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做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猛洞河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在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九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是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经批准的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进行。
因修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禁止违反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在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法迁出。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并责令其恢复植被和地貌。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风景名胜资源及其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第十二条 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土地依法征收或征用。
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划要求,组织居住在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居民外迁,并依法予以安置和补偿。
在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外,根据民族风俗,由永顺县人民政府按规划要求划定殡葬用地。第十三条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当用于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异地造林。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植物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挂牌保护。第十四条 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的云豹、白鹤、白颈长尾雉、猕猴、红腹锦鸡、白冠长颈雉、穿山甲、水獭、大鲵等珍稀野生动物,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保护。第十五条 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的水体保护,做好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哈妮宫瀑布、捏土瀑布、落水坑瀑布、铜钱眼瀑布、王村瀑布及其水源地实行重点保护。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兴建工业项目、水电站,外围保护区及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兴建重污染工业项目。第十六条 州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酉水河流域州内段的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猛洞河、灵溪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水源上游污染物排放总量。第十七条 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溪州铜柱、老司城宫殿遗址、碧花山庄古城遗址、谢圃古城遗址、衙老院遗址、龙潭城遗址、紫金山古墓群、雅草坪古墓群、莲花古墓群、象鼻山古墓群、八桶湖古墓群、两河口古墓群、王村古墓群、祖师殿古建筑群、土王祠古建筑群、摆手堂古建筑、碧花潭古栈道、王村古镇和灵溪河两岸石刻等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
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历史、艺术、民族文化价值的宗祠、民居、生产生活作坊等建(构)筑物由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档案,挂牌保护。
苗族风景名胜哪些?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整个风景区都处在武陵山脉的环抱之中,向西可望莽苍的云贵高原,向南可眺巍峨的雪峰山脉,东与浩瀚的洞庭湖相望,西与鄂西神农架毗邻。猛洞河全长100多公里,洞河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峭壁高耸,古木参天,溶洞奇多。仅永顺县城至龙头峡一段,就有峡关50多个,曲折100多处,溶洞300多个,树木500多种,鸟类190多种。猛洞河风景区是一个融山水、花木、虫鸟于一体的天然公园。
苗族著名旅游风景区如下:
剑河风景名胜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境内,被誉为“苗乡圣水”。
万盛石林景区:位于重庆万盛区石林镇,规划面积4.7平方公里,距万盛城区20公里,属地质公园类自然风景旅游区。万盛石林是在距今4.65—6亿年期间,在海洋环境中沉积下来的,比云南路南石林早2亿年左右,是我国目前考证最为古老的石林,被喻为“石林之祖”。
猛洞河风景区: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境内,与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毗邻,总面积约255平方公里,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关于苗族的拓展知识
苗族族称古老,最早见于甲骨文中。唐宋以前,曾有“三苗”、“南蛮”、“荆蛮”、“五陵蛮”等称呼。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
关于苗族族源,与早在四千多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的被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有联系。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与苗族有亲缘关系。有人认为古代三苗与苗族有渊源关系。有人则认为今日之“苗”可追溯到古代的“_”人。此外,还有_兜说、夜郎说、巴郡南郡蛮说、盘瓠蛮说、武陵蛮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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