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日本的聚乙烯醇(PVA)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委员会裁定,如果撤销当前反倾销命令,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涉案产品倾销带来的实质性损害很有可能继续或者再度发生。据此,美国将**继续维持现行反倾销关税措施,有效期延长五年。
回溯案件历程,早在2002年10月美国正式发起聚乙烯醇反倾销调查;2003年10月起开始对中国出口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已经先后完成三轮日落复审,本次为第四次到期复审。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经作出倾销终裁,判定撤销关税后倾销大概率重现,全国统一倾销税率高达97.86%。本次ITC产业损害肯定裁决落地,标志整个日落复审流程走完,反倾销壁垒正式续期。
聚乙烯醇属于纺织浆料、可降解材料、水溶纤维领域的关键化工原料,下游广泛应用于纺织、造纸、建筑、医用耗材等产业。高额反倾销税长期抬高国内PVA产品直接出口美国的成本门槛,国内聚乙烯醇生产企业对美直接出口通道持续受限。
行业企业一方面应当严格规避直接对美出货,做好美国市场订单风险排查;另一方面加快开拓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多元化海外市场,优化海外客户布局。有出口规划的厂商可依托第三国市场布局、下游成品迂回出口等路径降低贸易壁垒冲击,同时主动跟进后续美国海关执行细则,及时更新出口风控方案。国内行业协会将持续跟踪该措施落地进展,面向企业开展风险预警与合规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