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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从先秦到明清时期商业发展的概况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3-14 06:08:36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1、先秦商业模型先秦儒家一贯重视商品流通,充分肯定了商业的社会经济地位和作用,主张实行惠商政策,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商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并注重对商业的宏观调控和规范。“考先秦前之商业,自秦火过,无复信矣!商业之贯通,要在交通之贯通,古今莫不其然

1、先秦商业模型

先秦儒家一贯重视商品流通,充分肯定了商业的社会经济地位和作用,主张实行惠商政策,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商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并注重对商业的宏观调控和规范。“考先秦前之商业,自秦火过,无复信矣!商业之贯通,要在交通之贯通,古今莫不其然。”

“郑国商人弦高以十二牛退秦师。”先秦还是出现了不少商业思想,和商业兴荣的苗头,秦之统一在于商鞅,商鞅重农抑商。中国古代最终只算得是农业社会而已,是农业而非商业,农业兴而秦乃霸天下。

2、秦汉时期商业初步发展

秦汉以来,统治者多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使商业的发展比较艰难,重农抑商政策,秦汉至隋唐,商人经商受到时间、地点的限制,商业总体水平还不高。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货币,度量衡,修建驰道,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两汉时期,伴随着统一局面的形成、巩固和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

3、隋唐时期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特别是隋朝时开凿的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促进了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教材在这里简单的把商业发展的条件提出。建议总结商业发展的几个重要条件,并继续补充,最后进行总结。唐代还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专营货币的存放和借贷,是我国最早的银行雏形,比欧洲地中海沿岸出现金融机构要早六七百年。飞钱类似于后世的汇票。柜坊和飞钱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它们的出现又促进了商业的便利与发展。

4、宋元商业的繁荣

商业要繁荣,政府就必须放松对市场的严格控制。两宋时期商业的繁荣,就是建立在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被打破,以及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基础上的。两宋时期的商业繁荣是全方位的,不仅商品的种类繁多,而且国内贸易、边境贸易和对外贸易都很繁华。商业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促进了商业的继续繁荣。

两宋时期商业繁荣的原因

首先,北宋建立以后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政府逐渐放松对商品交易的限制。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逐渐被打破,到宋代,店铺已可随处开设,买卖时间也一改日中为市的限制,早晚都可经营。第三,宋代市场上虽然仍然使用金属货币,但在北宋时,四川益州的富商开始发行纸币“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币的发行使用便利了商业活动的进行,促进了商业的繁荣。第四,两宋时水陆交通便利,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

5、元代商业的继续繁荣

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重新疏浚了大运河,疏浚后的大运河从杭州直达大都;开辟了海运,海运从长江口的刘家港出发,经黄海、渤海抵达直沽(天津);元政府还在各地遍设驿站,横跨欧亚的陆上丝绸之路也重新繁荣起来,这些都促使元代商业继续繁荣。元代的大都是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繁华的国际商业大都会。从东欧、中亚,从非洲海岸,从日本、朝鲜,从南洋各地,都有商队来到大都。城内各种集市三十多处,居民不下十万户。

6、“明清时期”

政府对商人征收沉重的商税,并施行种种压制政策,相比于宋元,有明显的退步。明清时期,政府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对民营商业征税不仅税率高,税目繁多而且关卡林立。明清政府还继承了专卖专营的传统,限制了民营商业的经营范围,从而阻碍了工商业发展。

明清城镇商业依然呈现繁荣景象。棉花、茶叶、甘蔗、染料等农副产品大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体现了小农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农产品商品化得到了发展;城镇经济空前地繁荣和发展,许多大城市和农村市场都很繁华。只有这样才能使区域间长途贩运贸易发展迅速。联系隋唐的柜坊和飞钱、宋朝的交子等内容,总结概括出商业继续繁荣的结论。

随着商业的繁荣,商人的情况发生了新变化,明清时期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其中,人数最多、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

7、总结

在我国远古时期就出现了商品交换。并且在商朝得到初步发展。西周时出现了骨贝和铜贝。春秋时出现了巨商和商业中心。唐代开辟了海上商运,陆路商运发达,辅助性经营场出现,除都市商业外,农村集市贸易也发展起来,出现了“草市”。宋元由于“市”突破了原先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以及商业活动不再受到官史直接监管,商业得到空前发展,并且在四川出现了“交子”,成为最早纸币。但只通行于四川。明清出现了商帮,其中十大商帮最势力最大,例晋商,徽商,闽商。也出现了许多名市名镇,著名的就有出现汉口镇、佛山镇、景德镇、朱仙镇等四大商业名镇。还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从商鞅变法开始,重农抑商成为中国历代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具体表现有:沿袭重农抑商理财思想,歧视商人,限制商人的社会地位,推行打击商贾,发展官营商业的政策。明清时期,统治者实施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渐趋萎缩使资本主义萌芽得不到发展,而西方此时正进行工业革命,于是使中国在近代大大落后于西方。

如何评价重农抑商

文景之治百科名片

文景之治是指中国西汉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汉初,社会经济衰弱,朝廷推崇黄老治术,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

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前168年)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是租率最终减为三十税一。文帝十三年,还全免田租。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这就是轻徭薄赋的政策。 文帝生活也十分节俭,宫室内车骑衣服没有增添,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更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因此,国家的开支有所节制,贵族官僚不敢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就是休养生息的政策。 汉文帝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 随着生产日渐得到恢复并且迅速发展,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史称:“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时汉王朝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是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盛世。文景之治也为后来汉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编辑本段特点

文景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当时社会比较安定,使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了舱外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了,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历史上称这一时期的统治为“文景之治”。 文帝、景帝奖励努力耕作农民,劝解百官关心农桑。每年春耕时,他们亲自下地耕作,给百姓做榜样。他们提倡节俭,并以身作则。文帝在位二十多年,宫室、园林没有什么增加。他修建自己的陵墓,要求从简,不许用金银等装饰,只能用陶瓦。

编辑本段背景

西汉初年,经济萧条,到处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汉高祖及其后的汉文帝、 汉孝景帝

汉景帝等,吸取秦灭的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和劳役等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文景时期,提倡节俭,重视“以德化民”,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汉文帝刘恒(前180年~前157年),汉高祖刘邦中子,母为薄姬。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受封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吕后死,诸吕作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迎立刘恒为帝,在位二十三年。汉景帝刘启(前157年~前141年),文帝太子,母为窦皇后。公元前157年即位,在位十六年。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

编辑本段措施

主要措施 1、实行轻徭薄赋,减轻人民负担。 刘邦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汉惠帝时,下令“减田租,复十五税一”。可知刘邦在位的12年间,后期因国家财政上的需要,税率有所提高,但惠帝于汉高祖十二年即位后,马上恢复了原来的税率,使十五税一保持下来,即使吕后当政时也未见改变。汉文帝时,进一步降低田租的税率,按“三十税一”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田赋税率最低的时期,而且以后始终不变。 2、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扩大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在农业方面,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还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民开荒。在工商业方面,文帝“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促进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杂税收入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财力减免田租。汉景帝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通关市,发展边境贸易。在“异物内流,利不外泄”的原则下,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 3、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汉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曾经想做一个露台,预算报上来,需要百金,他便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百金相当中产人家十家的财产总和了,我继承先帝的宫室,还常觉得羞耻,怎么能花百金建露台。”为了减免人民税负,他还减少自己的开支,裁减侍卫人马。汉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的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否则以盗窃论罪。 4、通过“贵粟”政策,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吸引农民重视农业生产,汉文帝君臣认为惟一途径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对能够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鼓励有钱人家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给国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边防要塞的粮食储备迅速充足了,接下来又进一步充实各郡县的储备。只要郡县储备足够一年所需,该郡县就可以免收农民田租。在这样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的收入保障了,负担减轻了,国家的储备也充足了。 5、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鉴于秦朝极端专制之弊,在国体上实行了郡国并行制。最初对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地方也能因地制宜的实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齐国工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便不征农业税。吴国则有铜山、海盐能获巨利,故无赋税。

编辑本段抑制豪强

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 西汉前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对农民是雨露阳光,但却助长了豪强商贾的实力。因为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轻徭薄赋政策使他们获利最多;“弛山泽之禁”,富商从中获利最大。所以,在“与民休息”的同时,豪强巨商一天天膨胀起来,社会上形成了拥有政治优势的汉初军功集团、桀骜不驯的巨族土霸和财力日益雄厚的商人三股势力。这些豪富占有大量财富,一方面使用成群奴婢,过着侈靡生活,消耗着大量的劳动成果,影响着农业生产;一方面疯狂兼并土地,逼迫大量的自耕农破产流亡。当时国家的税收是三十税一,即收获量的3.33%,地主向佃农收取的地租率是什五,即收获量的50%,其差额就是地主的受益即46.67%。社会财富占有的悬殊,是社会不安的最大隐患,这极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和阶级矛盾的尖锐。 为了保护自耕农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的安定,文景二帝开始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文帝的重要策臣贾谊提出:移风易俗,反对豪强淫侈之风;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加强储备以防灾荒等一系列建议。这些主张严重损害了权贵阶层的利益,贾谊也成了他们的攻击对象,指责贾谊“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最后,贾谊终于被陷害,流放到潮湿沼荒之地,死时年仅33岁。 汉景帝时的晁错是比贾谊更务实的政治家,也更加勇敢。晁错指出今天虽然法律“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他提出“损有余补不足”的理财思路,以捐献粮食授予爵位的方式,诱使富人去购买农民的粮食来实现重农国策。他劝景帝勇敢地接受权贵集团的挑战,得到了景帝的重用,但也受到权贵们更多的攻击。景帝在打击豪强方面,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特别是任用郅都、王温舒、严延年、宁成等所谓的酷吏,痛诛不法豪强。史书上说“流血十余里”,“余皆股栗”,“豪强肋息,威震旁郡”。晁错的父亲从老家赶来劝阻儿子说:“你这样做,刘氏安矣,而晁氏危。”晁错父亲受不了压力而服毒自杀,晁错也在后来的七国之乱中被杀害。贾谊和晁错的主张先后被文帝和景帝接纳并实行,作为“文景之治”的重要功臣一直被后世称颂。

编辑本段太平盛世

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 在薄税劝农,与民休息的政策指导下,经过文景二帝41年的治理,迎来了西汉前期的太平盛世。 首先是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从汉高祖即位(公元前202年)到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前后共62年间,西汉王朝实行的是中国古代堪称典范的轻徭薄赋政策,农民的负担是最轻的。从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起,又连续免除全国田赋长达11年,在这期间,农民来自农业税的负担没有了,这在封建社会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西汉前期七十余年农民负担一直很轻是历史上公认的。 其次是人民富足,社会安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外,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仁义而后绌耻辱焉。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这样的安康和谐社会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 再次,经济发展,国家财政充实。由于经济得到发展和繁荣,国家财政与建国初相比,出现了天壤之别。如文景时,“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至汉武帝即位时,国家财政又上了新台阶。“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国家财政实力如此雄厚,也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少见的。 由此可知,西汉以“文景之治”为标志的太平盛世,是通过轻徭薄赋政策取得的。汉初“无为而治”的国策,也不是无所事事、放任自流的“无为”,而是积极“有为”的。那就是为农民建立平静稳定的生产环境,努力把对农民生活生产活动的干扰降低到最小,努力保证农民的劳动得到稳定的报酬。在排除农民生产干扰方面,一是减轻政府对农民的赋役负担,二是打击豪强对农民的侵害;在保证农民收益上,一方面大幅度减免农业税,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稳定物价。太平盛世,国家的财政收入多、富人的收入高不是标志,更重要的是看人民的富足程度,尤其要看农民的富足程度。?

编辑本段汉文帝介绍

汉文帝刘桓,高祖中子,母薄姬。前一九六年刘邦镇压陈豨叛乱后,封刘桓为代王。 汉文帝

高祖死后,吕后专权,诸吕掌握了朝廷军政大权。前一八○年,吕后一死,太尉周勃、丞相陈平等大臣把诸吕一网打尽,迎立代王刘桓入京为帝,是为汉文帝。文帝以俭约节欲自持,是个谦逊克己的君主。他好“黄老之学”,在位二十三年,对稳定汉初封建统治秩序,恢复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文帝与其子景帝的两代统治,历来被视为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鼓励农民发展生产。他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常颁布减省租赋诏令。文帝对秦代的苛刑峻法在高祖、吕后改革的基础上,又作了重大改革。文帝对周边少数民族采取安抚友好的政策,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这种做法既起到了“御胡”的目的,也起了开发边境的作用,为汉代屯田之先河。 在生活方面,文帝崇尚省俭克奢,他在位二十三年,史称其“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前一五七年,文帝去世,终年四十六岁,葬霸陵。

编辑本段汉景帝介绍

汉景帝刘启 (公元前188~前141)字开,是汉文帝的长子。在位时采用窦皇后的黄老治术,实行无为政治,节俭爱民。后因采用晁错的主张,削夺诸侯王封地,引起七国之乱,幸赖太尉周亚夫平定,自此中央权力巩固,诸王毫无实力。在位十六年崩。 汉初至汉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文,景二帝仁慈恭俭,笃信黄老,以清静不扰民为政策,海内富庶,国力强盛,世称为文景之治。为武帝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汉文帝希望克制自己的欲望,引导人民走向善良,通过使西汉王朝的统治在人们心目中高度合理化,所以文景之治得以实现,从这个角度看,汉景帝的确是一代明君。文帝时期一些宽松的法律被取消了,所以汉景帝阳陵附近发现了大批的殉葬,所以他所重用的大臣几乎个个不得善终,但是他的统治是比较清明的,社会是安定的。不过他太累了,统治了十六年,他四十八岁时就去世了。

编辑本段本质

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继续和发展,使中国出现了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本质不是对农民战争的让步,而是鉴于秦亡于政所做的积极有为的调整,实施较为开明的政治,以达到巩固专政的目的,它是地主阶级求长治久安的意志表现,为汉武帝的大一统奠定了政治和物质条件。

编辑本段结果

文景两代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但是,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同时,文帝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对同姓诸侯王的权势虽曾有所限制,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其动乱隐患;景帝三年(前154年)吴楚七国合谋叛乱(见吴楚七国之乱),与此当有一定的关系。

古人为何要重农抑商,难道担心商人会威胁到皇帝的位子?

在研究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政策时,大多数论者总以“重农抑商”或“崇本抑末”概而论之,并认为这是封建统治者们奉行不逾的“固定国策”。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我们认真考察中国古代各封建王朝推行的商业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得出的结论就会与此大不相同。一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无疑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它既是封建小农经济的基础,也是农业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如甲骨卜辞中关于殷商统治者为祈求农业丰收而进行的种种活动;西周统治者每年举行的隆重“藉礼”,以及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关于“农者,天下之本”[①]的告诫等等,无不充分说明了人们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但是,抑商则未必,抑与不抑,或抑的程度如何,与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的变化,以及统治阶级和商人阶层力量的对比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重农抑商”作为一种政策思想,首倡于战国中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②]。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变法。商鞅变法前的秦国,一方面农业人口十分缺乏,已到了免征十年赋税招徕三晋之民“使之事本”[③]的地步;另一方面,城市商业活动却很兴盛。针对这种情况,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具体措施包括:(一)“使商无得粜,农无得籴”[④],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杜绝商人利用年岁丰歉进行粮食投机,牟取暴利;(二)“重关市之赋”[⑤],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三)令商人及其奴仆均负担徭役,使“农逸而商劳”[⑥];(四)“食贵,籴食不利”[⑦],使商人以高价向农民购买食粮而受损;(五)“壹山泽”[⑧],由国家对盐铁等重要商品实行专卖。在上述诸措施中,又以重税和盐铁专卖为其主要内容。这些政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资本的发展,巩固了秦国地主阶级政权,收到了“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⑨]的效果。但是,我们从商鞅的抑商政策来看,虽然在经济上对商业资本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可是在政治上却并未对商人提出什么限制或约束。而且,商鞅抑商政策的实质,一方面,在于通过国家对山泽之利的垄断和对私营商业的干预,达到发展官营商业的目的;另一方面则在于禁止影响正常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奢侈品生产,以调整农商人口比例失调的矛盾。他说:“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⑩]这里的“末事”,当指那些奢侈品生产。因为商鞅明确指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①①]既然把禁末列为富国强兵的条件之一,那么,他所指的“末事”,就不可能是正常的商业和一般的手工业,而只能是奢侈品生产。对于商业的职能,商鞅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他说:“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食字衍,官犹职)。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①②]他显然看到了商业在流通方面的作用,认为它与农业、官吏一样,是国家不可或缺的社会职能。真正从政治上提出抑商,并在理论上作了发挥的是战国末年的韩非。他在《五蠹》篇中,称“工商之民”是无益于耕战而有害于社会的“五蠹”之一。明确提出要“使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趋)本务而外末作”[①③]。这里,减少商工游食人数,是对商鞅抑商政策的继承,而使其“名卑”,亦即降低其社会政治地位,则是韩非的首创。韩非的理论提出后,确实曾得到秦王嬴政的赞许,并将其付诸实施。秦王明令将“贾人”与“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亡人、赘婿”[①④]等身份低贱者列为同类,后又将他们充征或戍边,故迁魏之孔氏于南阳,徙赵之卓氏于临邛等等。但仔细考察,秦王的抑商政策则既不严格,也缺少实际行动,而且主要矛头是针对六国旧工商业贵族集团。对这些人实行强制迁徙,旨在摧毁他们在经济、政治上的基础;而同为巨商大贾的乌氏倮(姓乌氏,名倮,氏读支)和寡妇清,就因为他们不是在六国境内成长起来的工商贵族,故非但不受限制,反而恩宠备至。由此可见,秦王朝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政治目的是十分明确的。说它既不严格,又缺乏持续的行动,是因为被迁徙的工商业者并没有受到具体的限制,他们到达迁徙地后很快又发达起来,如迁到南阳的孔氏照旧“大鼓铸”,“家富数千金”;迁到临邛的赵之卓氏也依然冶铁煮盐发家[①⑤]。与秦王朝相比,西汉时期倒是在“抑商”方面有了更实质性的内容,持续时间也较长。汉高祖刘邦即位伊始,即下贱商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本人及子孙 “不得仕宦为吏”[①⑥],而且还颁布了“轻田税”令,使“重农抑商”在实践层面上有了较大的发展。中经惠、文、景诸朝,直到武帝时,还任用桑弘羊等人理财,在商业政策上推行盐铁专卖、均输、平准等,打击富商大贾对经济的垄断和市场的操纵。这与西汉初年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在政治上,由于秦王朝对六国旧工商业贵族打击不力,使他们在西汉初年仍“连车骑,交守相”[①⑦],对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权构成威胁。在经济上,西汉建立之初,万象凋敝,农业劳动力十分缺乏,农业“户口不得而数者十二三”[①⑧],经济衰败到“民无藏盖”,“天子不能具钧驷”[①⑨]的地步。可是,一些富商大贾和豪强地主却仍在疯狂地兼并土地,掠夺人口,“商人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②⑩]的现象普遍存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西汉初年的统治者才采取了上述抑商措施。随着西汉社会经济日渐恢复,抑商政策也逐步松弛。到惠帝、高后时,商人“乘坚策马,履丝曳缟”[②①]已成合法。到武帝时期,抑商内容就只剩下打击富商大贾兼并土地和垄断经济了,这从桑弘羊理财所采取的措施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如盐铁专卖、均输、平准等无一不是针对富商大贾的,而对中小商人则不仅不抑,还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他们发展的政策和主张。如桑弘羊一上台就提出“农商交易,以利本末”的口号,主张“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使农商工师各得所欲 ”[②②],实际是农商并重。桑弘羊等人以商人之后裔上台执政,本身已使汉初的贱商令化为乌有。所以,元代史学家马端临评论说:桑弘羊等人上台,使“市井子孙不能为吏之法尽废矣”[②③]。西汉末年,有人曾奏请哀帝重申“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之令,也只落得个被搁置不问的结果[②④]。东汉政权,本身就是在豪强富商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光武帝刘秀本人就是地主兼商人出身。因此,通观东汉时期的历史,除了桓谭曾提出“禁民二业”的主张之外,几乎再找不出一点抑商的影子。即使这一点,到汉明帝时,因地方官禁民二业而影响农民因地制宜,在屯骑校尉刘般的建议下也被明令取消了。这样,原本就徒有其表的“抑商”政策最后连“表”也没有了。所以,东汉时期,商业资本的发展,达到了十分惊人的程度。这可以从东汉末年仲长统的一段描述中窥其端倪:“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从其心之所虑”,“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有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②⑤]仲长统的记载只是一个事例,类似的例子还很多,限于篇幅不多赘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情况比较特殊。在此三百六十余年间,除西晋短暂的统一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割据分裂状况。大体上在三国两晋时盐铁实行专卖。南北朝时,专卖时兴时废。西晋时颁布过一些贱商令,如规定商人的衣着服饰等[②⑥]。其他时期则基本上没有什么贱商或抑商法令颁布。相反,在三国时期,大商人与武装力量结合,在政治上取得了很高的地位。如西蜀时期的大商人张世耳、苏双以及货殖世家糜竺,前者以巨资资助刘备起兵,后者则以妹嫁与刘备,以致出现“货殖之家,俟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竭产”[②⑦]的局面。对于这一时期的专卖,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因为长期处于战乱之中,社会经济濒临崩溃边缘,各武装力量和军事政权若不对一些重要商品进行专营,就无法保证重要的生产、生活和军事必需品的供应。所以,此时实行专卖,并不具有抑商的意图。隋和唐初,统治者又曾重提汉初贱商之令,禁止工商业者入仕为官。如唐太宗初定官品时曾说:“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俦类,正为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②⑧]高宗时还仿刘邦之法,对工商业者的车骑、服饰等作了规定,“禁工商不得乘马”,只准穿白衣,不准著黄[②⑨]等等。但是,由于隋唐时期社会经济恢复很快,国势强盛,百姓安居乐业,中国封建王朝处于最强盛的时期。因此,此时对商业和商人的限制并不严厉。唐初的贱商令,从根本上讲仍是徒有其名,并无其实。它不仅对富商大贾不起丝毫作用,而且本身又与唐初实行的经济开放政策相矛盾。唐政府实行减轻商税政策,使那些名不列市籍,身不在市肆的富商大贾们,不仅不受贱商令的限制,而且利用唐初有利的经济形势,大展宏图。因此,唐建立不久,私营商业就得到了蓬勃发展,商业资本迅速膨胀,以致出现了许多像邹凤炽那样“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③⑩]的富商大贾。到中宗时期,贱商令已开始被卖官令所代替,其时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为中书”[③①],“遂使富商豪贾,尽居缨冕之流”[③②]。穆宗长庆二年(公元822年),又诏许藩镇保荐人物替升属下武将缺额,于是,“富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③③]这样,工商杂流不能入仕的限制便被彻底冲破了。

简述“重农抑商”政策产生的原因及在明清两代的具体表现。

“重农抑商”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思想。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重农”,强调农业是根本,要以农立国;另一方面是“抑商”,认为商业是投机取巧,不是正业,它的发展会损害农业。它的形成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所谓“担心商人会威胁到皇帝的位子”,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

01 “重农抑商”思想产生的原因

重农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经济政策,这是由农业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的特点所决定的。农业是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经济部门,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因为小农是赋役的主要承担者,朝廷财政收入和兵源的主要来源。“国之彝伦,资于版籍”,所以检阅户籍,把小农控制在朝廷手中,一直是社会动乱之后统治阶级首先要抓的大事。如果“版图脱漏,人如鸟兽飞走莫制”,朝廷就失去了统治的基础。

为了稳定小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朝廷一般都要采取如下的经济措施:

一是“轻徭薄赋”,相对地减轻农民的负担,以提高小农生产的积极性。小农是一种简单而又保守的自给自足经济,一般只有在天时地利条件下,才能维持最低的简单再生产。如果朝廷的赋役较重,再加上天灾人祸,就会造成农民的流亡和破产。所以一些有政治见解的统治者,往往采取“轻徭薄赋”的办法,把税收限制在一定限度内。

比如,西汉初年,刘邦采取了“什伍税一”的轻赋办法,文帝时又减为“三十税一”,中间有十几年还免除田租。徭役也从每年一次减为三年一次。还有唐初,为了恢复和发展小农经济,也招抚流亡,分配荒地,租与耕牛,娠济籽种,扶植农业生产,并且还对一些灾区减免课役,

二是限制土地兼并。西汉时,董仲舒最早提出了限田的主张:

“限民以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哀帝时,师丹提出了具体的限田办法,即:

“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

王莽执政时,企图用“王田”的办法,解决土地的兼并问题。西晋时,颁布过一个限制私人占有土地最高额的“占田”令。北魏时则摸索到了一种比较可行的限制土地兼并的“均田制”,并为北周、北齐、隋、唐加以修订推行。到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土地兼并的任何政治干预都不起效果,所以就再也没有人提什么“限田”或“均田”的建议了。

三是运用“赈济”的办法稳定小农生产。即在灾荒之年由国家拿出一部分存粮,无代价地发放给灾民,以使他们能渡过难关,免得有“盗贼攘夺之患”。赈灾的粮食,一般有国家的“义仓”和地方的“社仓”。国家在丰收之年,往往鼓励和提倡设立各种备荒赈民的机构。比如,唐代就有“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宋代的“常平法”也是为了“凶荒赈籴”。

在政治上,小农是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础。为了将小农控制在自己手中,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采取了种种措施,阻止地方封建势力集团控制小农。如果已经被地方封建集团控制,中央统治者即用行政力量将其“检刮”出来,重新成为国家控制的农民。这种斗争激化时,常发展为武装冲突。

还有一个流民问题,也是封建社会经常存在的问题。由于赋役繁重和土地的兼并,大批农民被迫脱离土地,变成流民。流民的大量存在对统治阶级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所以封建国家总是用“土断户口”、“检括户籍”、“搜索阅貌”等办法,强制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去。明朝的周洪谟就说:

“流民若流水也,在顺其性而导之耳;使或逆之,则泛滥而壅溃矣。”

上述种种,就是历代封建国家在经济上政治上稳定小农经济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将稳定小农经济作为自己的立国之本,所以重农思想就成为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然而,威胁小农生产稳定的最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要贯彻施行重农思想,稳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根本的措施是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实行抑商政策。

小农经济是一种“农恒为农,世不徙业”,“男耕女纺,质朴无文”,“安土重迁,不善商贾”的自给自足经济,它们很少与外界发生经济联系。这是一种僵化不变的经济结构,它要求安定保守,反对任何变革。这正和封建统治阶级的要求相符合。因为要保持统治阶级的地位,使得“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就必须保持“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的僵化结构,防止任何社会变动。

商业是使这种僵化保守的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的起点,只要商业发展了,商人一出现,就会给这种停滞不变的社会关系带来波动,造成“礼谊大坏,上下相冒……家殊俗”的局面。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将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卷入商品的范围,将部分农民引入商业活动,造成“弃农从商”。因为商业比农业生产的周期短,利润高,所以在封建社会是“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这就造成一部分人“弃农经商”、“舍木逐末”,出现“稼樯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的情形。这是封建统治者所最害怕的。

而且,封建社会是一个有着严格等级制的社会,一个人的社会政治地位,除了财富土地的多寡外,主要决定于他的官阶品第。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传》中所说:

“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

商品经济发展后,一些无官阶品位的人突然变成豪富,会用金钱去购买和提高自己的地位,这对封建等级制是一个挑战。如春秋战国时代,用金钱左右政治的事件,屡见不鲜,说明当时商人已经进入政治角逐的领域。到汉代,更是“千金之家比一郡之君,巨万者仍与王者同乐”,而且“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他们用金钱作为政治投机的手段,打入官场,左右国家的政治。

所以从汉代开始,就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限制商业活动,贬低商人地位,堵塞商人进入政治舞台的路径。这种打击商人的政策,一直贯串于封建社会的始终。这就是封建社会“重农抑商”思想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

02 “重农抑商”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

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重农抑商政策虽然贯穿始终,但在不同历史时期里抑商的程度是有区别的。大体说来,先秦的封建领主制时期,抑商的色彩较淡,秦汉以来的封建地主制时期则抑商色彩较浓。如以中唐为界,则中唐以前抑商较为突出,中唐以后抑商有所削弱,重商渐趋抬头。

春秋时期,不少君主推行了重商政策。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相应地活跃起来,商人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也逐渐形成。然而,频繁的战争、林立的城堡阻碍了商品的流通。为了尽量疏通商业渠道,有的商人求学修身、有的商人跻身仕途。

其时儒家虽然耻言功利,却并不鄙薄商人,孔子的门徒中就有大商人子贡。汉初司马迁专为大商人立传,创《货殖传》,表明大商人已拥有一定的势力。史载子贡“结驷连骑”,周游列国,“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大商人范蠡、计然帮助曾经败于吴国的越王勾践理财。

战国时代,各国为了富国强兵,纷纷起用法家鼓励耕战。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从表面上看,似乎继承了先代的抑商政策,迁魏之孔氏于南阳、徙赵之卓氏于临邛。但实际上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抑制这些大冶铁商人。故孔、卓迁徙后仍能重操旧业,积贮巨资。及至汉初,孔氏遂成为富冠南阳的“大族”,蜀郡卓氏“即铁山鼓铸……富至憧千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

此外,秦始皇还在政治上对某些大商人予以宠遇、优礼。对乌氏经营牧业致富成为大牧商,“秦始皇帝令课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因巴寡妇清继承其先世经营丹矿成为富商,秦始皇“为筑女怀清台”。如此重商,令人兴叹。

汉初承秦末战乱,土地荒芜,居民鲜少,经济凋蔽,民生困苦。为了恢复与发展生产,刘邦及其后继者均采取了重农抑商政策。如汉八年刘邦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毅……操兵,乘骑马。”文帝与晃错均提倡“孝悌力田”以及“贵粟贱商”。由于高后、惠帝时期“民务稼穑,衣食滋殖”,迅速医治了战争的创伤。很快出现了文景之世:

“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耕地大量荒芜,人口大批死亡,生产力大幅度下降,市场缩小、商业停滞,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货币使用量减少,南北交易往往以谷帛作为货币的交换手段。同时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坞壁与庄园盛行,它们自给自足,不假外求。地主庄园里除了井盐,其余皆能自备。这个时期统治者对商人课以重税以及三令五申的重本轻末的诏书,正是当时自然经济高度强化与商品经济严重萎缩的反映。

中唐以后,粮食亩产量较魏晋增加了百分之六十,较汉代增加了一倍。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手工业也出现了专门使用雇工的佣工作坊,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手工业比前增多,这些都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宋代的商业兴盛,因而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不耻商贾与民争利”的说法也出现了。清代沈尧在一篇文章中说到唐宋以降:

“仕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兄老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

在此情况下,朝廷不得不放宽抑商政策,转而采取某些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

唐朝为了发展对内贸易,曾一再申明不准滥征商税。如代宗大历十四年诏罢官方设置于扬州搜刮商人的邸肆,下令“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又于宣宗大中六年从“以通舟船”出发,限制各级官吏滥征行商的“过税”,具体措施从“厘革横税”入手,达到“商旅既安,课利自厚”的目的。

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排除了一些障碍与制定合理的税率。如文宗大和三年诏令岭南、福建、扬州等地节度使应对当地“蕃客”,“常加存问。除及舶脚、进奉外,任其往来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税率。”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某些思想家对传统的轻商观点提出了异议。如唐代的韩愈提出“(农以)为之食”、“工以赡其器用……贾以通其有无”的农工商并重论。

北宋的苏轼主张“农末皆利”,袁甫亦倡“农末相资”。南宋的陈亮认为“大商无巨万之藏”,会使“国势日以困竭”,一反传统的商人致富于国有害的说教。叶适的观点则更为激进,他以上古统治者启用士农工商参政为例,力图为当世工商业者跻身仕途而呼号:

“四民未有不以世。至于垂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把士农工商的四民分工的交互作用,提高到社会繁荣致治的政治高度,对重农抑商的传统观点首次提出了挑战。

元代是最重视商业的一个王朝,朝廷任用了一批回纥、汉族商人如阿合马、桑哥、卢世荣等为理财大臣,并十分重视海内外贸易。忽必烈于灭宋前一年命福建行省向外商宣布“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灭宋后又以巨资付给江南行省“与民互市”。

当时的大都是全国的商业中心,马可·波罗记载“无数商人和其他旅客为朝廷所吸引,不断地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又载杭州有“不计其数的店铺外,还有十个大广场或市场。”在元朝重商气氛的影响下,一代大儒许衡打破儒家耻于言利的传统政治信条,宣扬“士君子”经商是“亦有可为”的举动。

明清统治者虽无公开的重商言论,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抑商也有所收敛。如嘉靖八年下令废除轮班匠,减轻了工匠的人身依附关系,结束了长达千余年的工匠摇役制,“不供一王之役”的手工业者的自由制作,利于商业的发展。

万历九年推行一条鞭法,将部分劳役负担沉淀到土地上,使“操资无算”的“富商大贾”“亦以无田而免差”,客观上起了促使商人投资工商业的作用。

清雍正朝的摊丁入地,将全部劳役负担沉淀到土地上,进一步减轻了无地或少地的工商业者的负担。在明末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清初黄宗羲提出了“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的工商皆本论。

由上可知,封建社会的重农抑商政策在领主制与地主制时期是有区别的;地主制的前后阶段也不尽一致。

总的来说,“重农抑商”的思想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害怕商品经济的发展,忌妒商人财富的一种保守顽固的心理状态。当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外国资本主义来敲封建社会的大门时,他们的“重农抑商”思想又转化为“闭关锁国”政策。

用小农经济对抗简单的商品经济,在封建社会尚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如用小农经济对抗资本主义,小农经济的落后和保守就会暴露得更为突出,“重农抑商”思想也就失去了最后的光泽,而成为历史的陈迹。但是,因为它在中国封建社会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所以还常常会出来表现自己的存在。

解析:“重农抑商”政策是中国历史上主张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其直接目的是为了确保赋役和地租的征收,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它开始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明清统治者沿袭“重本抑末”的治国理财思想,明太祖提出了“厚本抑末”,雍正帝提出了“工商皆末”。明清两代都继承传统的专卖制度;对民营企业征收重税;国内关卡林立;商人地位低;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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