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2021年,中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47万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较2020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实现了自2014年以来最高增长水平。
数据及互联网仍是主要收入来源
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力拓展新兴业务,是固定增值及其他业务的收入成为增长第一引擎。2021年,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2601亿元,比同比增长9.3%,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由2020年的17.4%提升至17.8%
2021年,通信行业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6409亿元,比2020年增长3.3%。
新兴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务发展加速,2021年实现相关业务收入2225亿元,比2020年增长27.8%,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由2020年的12.8%提升至15.2%。其中,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业务比2020年分别增长18.4%、91.5%和35.5%。
语音业务收入持续下滑
在互联网应用对话音业务替代效应持续显现的背景下,2021年,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完成固定语音和移动语音业务收入224亿元和1155亿元,比2020年分别下降9%和3%,在电信业务收入中总占比9.4%,占比较2020年回落1.2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2021年,我国通信业积极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5G和千兆光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和应用普及全面加速,行业发展质量和增长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通信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通信行业各类 标准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通信产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中国移动(600941)、中国电(601728)、中国联通(600050)、中兴通讯(000063)、烽火通信(600498)、中天科技(600522)、亨通光电(600487)、富通信息(000836)、通鼎互联(300004)、特发信息(000070)等。
本文核心内容:通信产业市场规模、通信产业发展现状、通信产业竞争格局、通信产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通信是指是人与人或人与自然之间通过某种行为或媒介进行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从广义上指需要信息的双方或多方在不违背各自意愿的情况下,无论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媒质,将信息从某方准确安全传送到另方。
本文中,前瞻对通信产业的定义为:由从事通信设备和系统及相关的配套设备、专用零部件的研究、生产、开发的企业,以及电信运营服务商和光通信行业组成的产业群体。
2、产业链剖析
通信产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如集成芯片、电阻、电容、晶振、LCD屏、印刷电路板)、塑胶与五金结构件制造业(如塑胶、铝合金、五金插接件、机柜及其它结构件)和通信设备部件制造业(如收发器、交换机、天线、分路器、合路器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企业有欣天科技、实达集团、灿勤科技和创远仪器等
作为产品原材料供应商,电子元器件、塑胶与五金结构件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业(部件)对通信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上。而通信产业仅作为IT产业的一小部分对上游原材料影响相对有限。
通信产业的中游为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分为通信设备制造业、电信运营服务以及通信行业三个细分市场其中,通信设备业主要由三个专业领域构成:核心网设备、网络覆盖设备和终端用户设备,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企业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小米集团等电信运营服务方面,我国目前的电信运营服务市场呈三大电信运营商寡头垄断竞争光通信是采用光纤作为主要的传输媒质来实现用户信息传送的通信技术的总称,具体包括用于运营商电信网络和企业级数通建设所需的光纤光缆、光器件/光模块、光主设备等光通信产品,以及光网络的规划、建设和优化等网络服务,其中代表企业有烽火通信、长飞光纤、亨通光电、富通信息、中天科技和通鼎互联等。
通信产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政府与公共安全、公用事业以及工商业等行业,这些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和产业政策直接影响产业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同时,通信产业也能更大程度地促进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下游行业的生产效率,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目前,我国通信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是过去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通信行业建设相较于西方国家整体起步较晚。1949年,我国的电话普及率不到0.05%,全国的电话总用户数只有26万。电话交换机主要以人工交换机为主,步进制交换机为辅。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正式成立,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邮政和电信业务1987年11月,中国的第一代模拟移动通信系统(1G)在广东第六届全运会上开通并正式商用经过近32年的发展,我国经历了由1G网络向4G网络过渡的发展历程至2019年6月,工信部正式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通信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5G网络建设、终端IPv6升级改造、“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建设等内容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八五”计划至“十四五”规划,国家对通信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适当发展”到“提高服务水平和确保信息安全”再到“积极推进发展”的变化。2018年以来影响通信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规划包括:
行业发展现状
1、电信业务收入和发展质量平稳增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通信行业保持稳中向好运行态势,电信业务收入稳步提升,累计完成1.47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8.0%。按照上年不变单价计算,全年电信业务总量较快增长,完成1.7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27.8%。
2、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市场规模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2014-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工信部,2020年,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则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初步估计达39729亿元。
2016-2020年,全国通信设备零售营业收入呈波动递增趋势,年复合增长率2.01%2020年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全国通信设备零售营业收入达1363.5亿元,同比增长0.78%。面对激烈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和新一轮通信技术的变革,我国通信设备产业在保持已有产品集成创新和低成本研发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亟须把握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加强产业的横向协作和纵向整合,以继续扩大市场规模。
注:截至2021年2月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2021年中国通信设备零售营业收入规模。
3、手机用户数量分析
2013-2021年中国电话用户数和移动电话用户数总体呈增加趋势变动,其中移动电话用户数增加量明显。根据工信部数据,2021年,全国电话用户净增4755万户,总数达到18.24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6.43亿户,全年净增4875万户,普及率为116.3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3.4部/百人。
4、手机出货量分析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手机市场出货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手机出货量连续五年承压。2021年全年国内市场手机总体出货量累计3.51亿部,同比增长13.9%,为近六年来手机出货量首次正向增长其中,5G手机出货量2.66亿部,同比增长63.5%。
5、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升,网民数量全球最多
中国互联网网络规模持续扩大,网络升级加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的网民总体规模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左右。“十三五”期间,我国网民规模从6.88亿增长至9.89亿,五年增长了43.7%。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较2020年3月提升5.9个百分点。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17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1.6%。十亿用户接入互联网,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生机勃勃的数字社会。
6、移动电话基站总数逐年递增,5G基站总量占全球60%以上
根据工信部统计,2021年,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996万个,全年净增65万个。其中4G基站达590万个,5G基站为142.5万个,全年新建5G基站超65万个,我国已开通5G基站数量全球排名第一,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到10.1个。
行业竞争格局
区域竞争:北京市电信业务总量最多
由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人口基数较大,对移动通信的需求也较大,目前我国电信业务主要集中在东南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截至2020年末,北京市电信业务总量全国最多,为3251.1亿元进入前十的城市还包括广州、深圳、重庆、上海、成都、郑州、武汉、佛山和南京。但是可以看到,这些城市的电信业务总量梯级分布较明显,如排名第十的南京电信业务总量为1059.0亿元,与北京市的电信业务总量相差2192.1亿元。
注:截至2022年2月各省份基本均未发布2021年电信业务总量数据,且2021年最新月度数据公布不一致,故此处以各省市2020年数据为标准进行对比浙江省统计局未单独公布各市2020年电信业务总量。
2、企业竞争:参与者众多,各细分领域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务发展较快,市场参与者众多,每个领域的优势竞争者各不相同。
(1)电信运营服务:中国移动独占中国电信运营市场的半壁江山
目前,中国电信运营行业三大龙头企业分别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2020年,按营业收入计,三大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52%,27%和21%,中国移动独占中国电信运营市场的半壁江山。
(2)通信设备制造:华为市场份额暴跌,vivo、OPPO、小米等品牌市场份额增长迅速
通信设备制造方面,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数据,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排名前六的厂商依次是华为、vivo、OPPO、荣耀、小米、苹果其中,只有苹果公司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
反观2021年第三季度,华为市场份额从去年的30%暴跌至8%,同比跌幅近74%,市场份额在中国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排行榜中被归为“其他”类别中。除此以外vivo、OPPO、小米、苹果四大品牌市场份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vivo凭借23%的市场份额位居榜首,OPPO则凭借2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而荣耀手机居于第三,小米和苹果的市场份额也分别增至14%和13%,居于榜单第四、五位。
(3)光通信产业: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占据着主要份额
当前,我国光纤光缆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占据着主要份额,这些企业主要包括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天科技、烽火通信、特发信息、通鼎互联、鑫茂科技、永鼎股份、通光线缆等。
通过网络电信信息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全球|中国光通信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数据显示,在全球光纤光缆榜单中,10强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半壁江,长飞以9.14%的市场份额排名全球第二,中天科技以8.28%的市场份额居于第三,亨通以7.94%的市场份额位居第四,富通以7.49%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七,烽火通信以6.48%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九。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建设继续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高速推进
近年来,通信业呈现出以互联网为主导的发展趋势,技术和业务变革融合速度日益加快,涉及领域不断延展,渗透程度越来越深,为行业持续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推进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即坚定不移推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系统部署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有效推进网络提速提质,着力强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建立完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行业抗击风险的能力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本次《规划》一方面进一步凸显了信息通信行业的功能和定位:是构建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方面的有关要求:一是《规划》全面对接国家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相关规划体系,提出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设定6大类20个量化发展目标二是《规划》确定了五个方面26项发展重点和21项重点工程,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强跨地域跨行业统筹协调的重点任务,并通过增加工程数量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地实施的重点和抓手。
《规划》适应信息通信行业内涵扩大和结构变迁的新情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内容上呈现以下亮点:
2、“十四五”通信产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整体来看,未来我国通信行业将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与算力设施服务以及网络数据安全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并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通信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在我国通信技术规定(YDN)类标准
YD开头的标准.例如:
YD/T 1261-2003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CAMEL应用部分(CAP)技术要求(CAMEL3).pdf 5698KB
YD 1268.1~1268.2-2003 移动通信手持机锂电池及充电器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411KB
YD/T 695-2004 市话通信系统过电压过电流防护原则及技术要求 547KB
YD/T 838.3-2003 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 第三部分:工作区对绞电缆 634KB
YD/T 5174-2008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726KB
YD/T 5173-2009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722KB
YD/T 5172-2009 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757KB
YD 5112-2008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1283KB
YD 5111-2009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1295KB
YD 5110-2009 800MHz-2GHz CDMA 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1142KB
YDT 1765-2008 通信安全防护名词术语 (不太清晰)-.pdf 1187KB
YDT 1603.4-2007 2G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测试方法 网络管理系统(NMS)—网元管理系统(EMS)接口信息模型一致性测试 第4部分:cdma2000网络资源模型.pdf 3655KB
YD/T 1603.3-2007 2G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测试方法 网络管理系统(NMS)—网元管理系统(EMS)接口信息模型一致性测试 第3部分:WCDMA网络资源模型.pdf 5238KB
YDT 1603.2-2007 2G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测试方法 网络管理系统(NMS)—网元管理系统(EMS)接口信息模型一致性测试 第2部分:TD-SCDMA网络资源模型.pdf 1106KB
YDT 1603.1-2007 2G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测试方法 网络管理系统(NMS)—网元管理系统(EMS)接口信息模型一致性测试 第1部分:通用部分.pdf 1921KB
YDT 1550.8-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8部分:用于DCH数据流的用户平面协议.pdf 1270KB
YDT 1550.7-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7部分:用于DCH数据流的数据传输和传输信令.pdf 195KB
YDT 1550.6-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6部分:公共传输信道数据流的用户平面协议.pdf 1619KB
YDT 1550.5-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5部分:公共传输信道数据流的数据传输和传输信令.pdf 162KB
YDT 1550.4-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4部分:NBAP信令.pdf 4845KB
YDT 1550.3-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3部分:信令传输.pdf 113KB
YDT 1550.2-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2部分:层一.pdf 164KB
YD/T 1550.1-2007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b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第1部分:总则.pdf 768KB
YDT 1374.7-2007 2GHz TD-SCDMA/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接口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第7部分:服务区广播协议(SABP).pdf 1177KB
YDT 1374.6-2007 2GHz TD-SCDMA/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接口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第6部分:用户平面协议.pdf 1914KB
YDT 1374.5-2007 2GHz TD-SCDMA/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接口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第5部分:数据传输与传输信令.pdf 225KB
YD/T 1374.4-2007 2GHz TD-SCDMA/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Iu接口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第4部分:无线接入网络应用部分(RANAP)信令.pdf 3705KB
YD/T 1312.1-2008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pdf 844KB
YD/T 1795-2008 2GHz TD-SCDMA-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网元直连接口功能(不太清晰)-.pdf 351KB
YDT 1794-2008 2GHz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网元管理系统(EMS)北向接口性能指标(不太清晰)-.pdf 585KB
YDT 1793-2008 2GHz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网元管理系统(EMS)功能(不太清晰)-.pdf 936KB
YDT 1792.1-2008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第1部分 基于软交换的配置网络资源模型(不太清晰)-.pdf 1308KB
YD/T 1776-2008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 高速下行分组接入(HSDPA)终端设备技术要求.pdf 31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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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GF 规范
TZ 技术体制
WBH 无编号
查询和使用我国通信行业标准的基本常识
我国通信行业标准是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China 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Association)研究并发布实施的。2002年12月18日CCSA成立于北京,是国内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开展通信技术领域标准化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CCSA为我国通信行业研究制定了大量的行业标准规范,有力的支撑了我国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在通信技术领域标准化方面具有非常的权威性。
为了使通信人快速、方便的查阅和使用我国通信行业的相关标准,这里对CCSA标准的基本常识做以介绍,以供参考。
一、标准的分类
我国现行的通信行业标准依次分为强制性标准(YD)、推荐性标准(YD/T)、参考性标准(YDC)、技术报告(YDB)和通信技术规定(YDN)5种类型。各类标准的代号中,全为汉语拼音的首字母或其组合,其含义详见下表1。
表1:通信行业标准代号的含义
1、强制性标准(YD)和推荐性标准(YD/T)是遵循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规定,标准化的通用命名方法。依据我国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在制定和发布标准时应减少强制性标准,扩大推荐性等标准。
2、参考性标准(YDC)类是指技术的标准化研究尚未十分成熟,仅作为参考性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检验,继续研究,待成熟后将修订升格为YD/T或YD。
3、技术报告(YDB)类是从2007年才开始发布的。它是指相应通信新技术的研究成果,代表了CCSA在通信新技术领域标准化研究的重要课题及研究方向。但从其标准的约束力来讲远不如上述几类。
4、通信技术规定(YDN)类现在已停止发布,它实际上是原邮电部的所谓“内部标准”。内部标准中除YDN外,还包括一些其它的标准代号,如YDJ(工程建设标准)、GF(规范)、JJG(计量标准)、TZ(技术体制)、WBH(无编号)等,这些内部标准代号在现行标准中,虽已不再使用,但所命名的标准并不一定废止,有许多仍处于有效状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程序,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制定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透明、充分协商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第四条 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重点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涉及融合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的,支持联合制定行业标准。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组等单位和组织(以下统称标准化技术组织)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所属领域行业标准起草、技术审查、复审、修订等具体工作。第七条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以下统称初审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承担行业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第二章 立项第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书面说明制定或者修订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对立项建议进行论证评估。
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围绕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研究,对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项目。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立项建议、评估意见和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立项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制定并公布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行业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第十二条 标准化技术组织在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执行中需要对项目作合并、撤销等重大调整的,应当向对应初审机构提出,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第三章 起草和技术审查第十三条 标准化技术组织负责行业标准起草的组织工作,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形成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第十四条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由标准化技术组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和研究,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报送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技术审查。第十五条 标准化技术组织对行业标准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形式。对经济技术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多的行业标准,应当会议审查。
会议审查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审查结论和参加会议人员情况等。函审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组织填写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形成函审结论。第十六条 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的,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3/4。
参加投票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1/4的,方为技术审查通过。第十七条 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外的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技术审查的,一般应当组织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查。
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起草人所在单位成员应当回避。参加投票专家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1/4的,方为技术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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