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预防集体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要求加强对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的管控。
据了解,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学校和企业食堂接连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集体食堂具有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集中、供餐量大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国家食药监总局对集体食堂管理者及开办者提出以下警示:
一是要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采购记录等制度要求。
二是要严控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加工温度和食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尤其是对于需要冷藏、冷冻和冷链运输的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要加强对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的管控,做好防尘、防鼠、防虫害工作。
四是要提高饮用水食品安全意识,防控因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扩展资料:
食堂卫生的内容
一、食堂应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老鼠、蟑螂,有条件的食堂应有防蝇设备。使用灭蚊、灭蝇、灭鼠药物,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混入食物造成中毒。
二、食堂应加强食品保管,随时注意食品质量,凡已腐败变质的食物不要食用。粮食保管要注意通风、防潮、防止霉烂。食品贮存应有标记,厨房或库内不得存放农药或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可疑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
三、食品加工、保存,应做到生熟分开。切过生鱼、生肉的刀、墩(板),应用开水洗烫后再切直接入口的食品。有条件的食堂切生菜、熟菜应有专用的刀、板。公用食具用后应该用开水洗烫。
四、夏秋季剩饭剩菜,食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变质,并且要充分加热。
五、工地食品运输应有专用容器,并应保持清洁。
六、炊管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如患痢疾、伤寒、慢性腹泻和肝炎等传染病,皮肤外露部位有化脓疾病的,应暂时停止食堂工作。注意衣服清洁,工作前、便后或摸过脏东西,要将手洗净。
参考资料:
人民网-食药总局提示:加强对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管控
国家对高中食堂价格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的要求如下: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点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第十二点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点 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高中食堂2008版有新标准。
北京市教委近日公布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和食堂的2008版新标准。依据新版标准,本市高校标准化食堂应提供免费汤、免费调料,其中价格在1元以下的低档菜不得少于炒菜的20%。同时,不出售扁豆、猪肝和水发产品。
按照高校标准化食堂新版标准,就餐座位数不少于就餐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食堂实行微机管理售饭,有足量售饭窗口机,就餐排队时间不超过5分钟。同时,该新标准还要求全部伙食品种明码标价。对学生在校园网上的意见和学代会伙食提案应核实答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有学生代表参与的伙食民主管理委员会。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卫生部门对职工食堂的要求!要详细!跪求!跪求!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