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产前假和产前休息15天的产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根据这两条规定,女职工可以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但需要单位的批准。如果单位不批准,员工就不能休产前假。
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女职工的产前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进行补差价。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由该单位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请产假公司不批怎么办?
很多在工作的女性怀孕后可能想要提前休产假,但是休产假这些都是有规定的,大家都需要按照规定来和用人单位请假获批,一些孕妇会觉得只要医生给开产前假证明一般就可以拿去单位申请了,但是很多情况医生是不给孕妇开产前假的,那么有人想知道医生为什么不给开产前假?
医生是要按照孕妇的身体情况来判断出不出证明的,不可能依照孕妇的申请就给开产前假证明,一般产前假是孕妇生产前十五天,当孕妇觉得需要更多的休息时间的话,是需要向单位请病假,因为请病假是不需要给劳动者工资,但是产前假是需要给付劳动者报酬的,所以孕妇想要提前多休产前假,单位一般是不同意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大家可以在规定内的时间休产假和要相关的劳动报酬,但是孕妇们想要医生开产前假是比较难的,因为产前假固定是在生产前15天。
怀孕7个月单位不准休产前假
用人单位不批产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者是产假的,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把医院的住院证明以及医生开具的产假单邮寄给公司,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产假单以及住院证明的原件即可。劳动者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物质飞涨的社会大环境下,现在有许多已怀孕多个月的女性妈妈仍然坚持上班,这也是为了家庭的生计,也为了给孩子有好的成长环境。如果孕妇在 怀孕7个月 时候单位不准休产前假怎么办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胎儿越来越大的,孕妇的身体可能没有办法一边顶着大肚子,一边全身心上班。所以,孕妇如果有身体原因或者胎儿原因,是有权利向公司单位的领导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里面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因此,如果孕妇已经 怀孕七个月 以上,而且满二十八周,只要孕妇有实际需求,可以向公司或者单位申请产前假,一共可休假两个半月。
但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公司和单位以及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会有很大的区别。如果孕妇休假是病假的,按劳动法,病假是要给工资的,而且是以病假工资支付为标准。如果孕妇休假是产前假,是要与平时工作出勤一样,工资待遇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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