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到的主要是铅冶炼厂的污染治理措施。其他的重金属冶炼治理措施,与此类似。
2. 1 以行业准入为核心的源头削减手段源头削减类控制手段一般分为 2 类。( 1) 通过严格的产业政策建立铅冶炼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产业政策是促进涉重金属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产业政策的调控目的是通过控制冶炼行业的布局、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和改进行业生产工艺来实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污染物减排的目的。截至 2016 年,我国共发布了 5
个涉及铅冶炼行 业 的 产 业 政 策,其 中《铅 锌 行 业 准 入 条 件( 2007) 》已被废止和替代。《铅锌行业规范化条件( 2015) 》是目前最新发布的铅锌行业根本性准入条件,从布局、生产规模、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等环节提出了铅锌冶炼企业必须满足的关键技术指标。相较 之 前 的 准 入 条 件 〔《铅 锌 行 业 准 入 条 件( 2007) 》〕,新发布的铅锌行业准入门槛有所提高。此外,2 个产业指导目录主要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角度出发,提出铅冶炼行业的鼓励、淘汰和限制类技术目录,加速了铅冶炼行业的转型升级。除此之外,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还 发 布 了 GB21250—2014《铅 冶 炼 企 业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额》,对现有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限定值和新建企业的准入值也提出了要求。
( 2) 源头削减类控制手段( 设计技术规范) ,即在新建冶炼企业的设计阶段就提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预防措施,达到源头削减的目的。目前发布的针对铅冶炼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和设计技术规范见表 4。
2. 2 以先进技术为核心的过程控制手段除行业准入制度外,推进技术进步也是促进铅冶炼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另一有力手段。过程控制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工艺的改造升级、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预防等方式实现污染物过程减排的目的。铅冶炼行业的过程控制体系主要包括清洁生产和技术政策( 表 5) 。
清洁生产作为过程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铅冶炼行业重金属污染预防的重要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环境保护部曾分别对铅冶炼行业制定过清洁生产相关的标准,其目的均是对企业的清洁生产活动和水平评价进行指导。由于二者在实际应用时内容有所重复,故目前以上标准正在整合中。除此之外,从清洁生产物料管理的角度出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对铅冶炼企业采用的原料,即铅精矿中有害重金属的含量做出了限定。
铅冶炼行业的技术政策主要由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构成。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是从工艺过程和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的各环节提出了污染防治效果好、经济可行的技术、工艺参数、技术的最佳组合方式及环境管理实践,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则是给出了治理铅冶炼行业环境污染的主要技术和发展方向。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发布的铅冶炼行业过程控制类政策均为非强制性政策。
2. 3 以排放标准为核心的末端治理手段目前,铅冶炼行业执行的所有排放标准( 表 2)中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手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贮存和填埋标准,此外还包括判定危险废物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铅冶炼行业的废水和废气控制则通过《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由于该标准发布于 2010年,此后在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下,2012年环境保护部又对 GB 25466—2010 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发布了该标准的修改单。2013 年 12 月,为规范铅冶炼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铅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12],对铅冶炼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铅锌行业规范中有一条要求是硫捕集率>99%,请问什么是硫捕集率?
再生铅冶炼自行搜索《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3-2010)
镀锌能耗尚无标准,不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细则中30万吨/年及以下的热镀锌卷项目、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均被列进 “限制类”项目,另外热镀锌加热炉能效国标正在制定中,热镀锌企业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很多,可预见对该行业能耗限制会越来越多。
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正文)
在铅锌行业规范中有对排放物的标准要求。也就是说环保的要求。环保要求硫捕集率要大于99%,就是说在气体的排放过程中,对于硫气体的捕捉要达到99%以上。减少硫气体的排放量达到环保的要求。
《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68号“关于编制2008年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及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色协综字[2008]242号“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编制任务由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完成时间2009年
二、编制原则
依据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具体情况,本次标准的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突出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2、规定能耗统计范围,统一能耗计量计算方法,确定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指标。
3、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0、GB/T1.2-2000、GB/T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并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要求。
三、编制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再生铅冶炼企业规模小,能耗高,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难以形成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而且小规模冶炼遍地开花,给我国再生铅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200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铅锌产业准入条件》,该《条件》对铅再生利用项目、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保持铅供需基本平衡,按照规划有序发展,限制铅冶炼能力盲目增长。
1. 再生铅冶炼规模和外部条件:现有再生铅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鼓励大中型优势铅冶炼企业并购小型再生铅厂与铅熔炼炉合并处理或者附带回收处理再生铅。
2. 再生铅冶炼工艺装备: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需要提高铅再生回收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走规模化、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新建及现有再生铅项目,废杂铅的回收、处理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要求贮存,并使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破碎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不得带壳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熔炼、精炼必须采用国际先进的短窑设备或等同设备,熔炼过程中加料、放料、精炼铸锭必须采用机械化操作。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建设再生铅。
3. 再生铅冶炼能源消耗:现有铅冶炼企业综合能耗要低于650千克标准煤/吨;现有冶炼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能耗水平。新建及现有再生铅项目,必须有节能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能耗标准。再生铅冶炼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电耗低于100千瓦时/吨铅。新建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7%,现有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5%,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0%。
4. 再生铅冶炼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必须有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回收等节能设施。烟气制酸严禁采用热浓酸洗工艺。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或尾气低二氧化硫浓度治理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是,对于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各冶炼工序能耗以及能耗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以此来规范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管理,完善再生铅产业体系,限制小规模、能耗高企业的准入并逐步淘汰,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和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针对上述问题,本标准对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了规定。
四、编制过程简介
为了使新制定的标准更科学、准确、合理,组织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填写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确定了制定原则,并对再生铅主要冶炼企业进行了调研。
1. 2007年11月,成立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2. 2008年2月,编制小组提出标准草案;
3. 2008年3月-5月,数据收集、调研。
4. 2008年6月,编制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并完善标准草案
5. 2009年6月, 编制小组提交送审稿。
五、主要编制内容说明
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基本是采用国家标准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2、4.3、4.4条。
2.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
本标准制定了“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某种燃料实物消耗量”计算公式:
企业的燃料实物消耗量=企业购入燃料实物量+期初库存燃料实物量—外销燃料实物量-生活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燃料实物量—期末库存燃料实量。此公式的实际内容和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第6.2、4.3条一致。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致。”采用国家标准GB2589一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2条第2小段。
3.能源实物量的计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标准GB/T17617的规定。
4.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所列能源品种的后面标了其单位符号和单位名称。
5.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的方法和《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7条基本一致。
6.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的规定
所有产量,按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
7.间接辅助能耗及损耗(或称间接综合能耗)的分摊方法,仍是“根据各产品工艺能耗占企业生产工艺能耗量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产品”。
10.要求
本部分为产品能耗指标总汇.具体包括对废电池-再生铅工艺、废电池预处理(废电池-铅屑、铅膏)工序、铅膏冶炼(铅膏-再生铅)工序、铅屑冶炼(铅屑-再生铅)工序、金属态铅废料-再生铅工艺等5类再生铅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所要求的等级指标。
为提高再生铅冶炼准入门槛,促进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明确再生铅冶炼企业能耗指标应达到的目标,优化能耗先进水平,标准对再生铅冶炼产品的能耗等级指标规定为三级:能耗限额限定值(现有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新建企业)、能耗限额目标值。能耗限额限定值(现有企业)是符合产业政策的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新建企业准入条件前的能耗强制性限定指标。能耗限额准入值是新建再生铅冶炼项目能耗的强制性准入条件。能耗限额目标值达到国内同行业同类产品能耗的先进水平或者达到或接近世界同类产品能耗的先进水平,是节能型再生铅冶炼企业要求达到的推荐性能耗指标。
11. 能耗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①工序(工艺)实物单耗、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
主要有工序(工艺)实物单耗、工序(工艺)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及说明.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的计算公式和国家标准GB2589一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一致。
工序(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
…………………………………………………(3)
式中:
Es——某工序(工艺)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小时每吨(kW•h/t)、立方米每吨(m3 /t);
Ms——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总量,千克(kg)、千瓦小时(kW•h)、立方米(m3);
PZ——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
…………………………………………………(4)
式中:
EI——某工序(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H——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之和,单位为千克标煤(kgce);
PZ——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工艺)综合能耗按式(5)计算:
EZ= EI + EF …………………………………………(5)
式中:
EZ——某产品综合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I——某产品工艺(工序)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F——某产品间接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②废电池-再生铅能耗
分废电池预处理工序(废电池-铅屑、铅膏)、铅膏冶炼工序(铅膏-再生铅)和铅屑冶炼工序(铅屑-再生铅)能耗三种。对工序能耗和工序实物单耗计算方法给予说明,工艺能耗和综合能耗设置了等级指标。工序能耗不再设置等级指标。
③金属态铅废料-再生铅能耗
对工序能耗和工序实物单耗计算方法给予说明,工艺能耗和综合能耗设置了等级指标。工序能耗不再设置等级指标。
附录A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折标煤系数》(资料性附录)
考虑所有折标煤能耗指标建立在现行折标煤系数上,故设置此附录。附录A资料的折标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应另行设定。
附录B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资料性目录)
本资料来源于GB258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的附录A。本附录B资料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椐为准。
六、标准水平
本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空白,规范了再生铅行业能源消耗管理,对节能降耗和资源的循环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外未查到相关标准。
七、标准属性
本标准属首次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编制小组
2009年6月
以上就是关于针对冶炼厂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应采取哪些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