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公司、个体户或具有承担法律赋予民事权利的合法公民;
2.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及与其经营目标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对人力、资金、市场、品牌等的运作和经营管理能力;
5.配备专业的营销、服务等员工队伍,能开展专业化的经营;
6.在区域市场内具有较好的社会协调能力;重合同守信誉,谋求长远发展规划;
7.享有本地区独家销售权的代理商或个人,不得跨区销售。
超威集团创立于1998年,位于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新兴工业区,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企业、湖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市优势特色企业和国家电池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国家电器工业学会会员、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及《福布斯》2005年度"中国潜力100"榜、2005年至2007年蝉联三届"中国成长企业百强。 产品覆盖全国,并出口东南亚和欧美等国。2003年以来电动助力车用蓄电池产销量连续保持同类产品全国行业第二位的记录。
公司下设长兴小浦分公司、众成电源有限公司、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江苏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等子分公司。
2010年7月7日,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公司创立以来,坚持走科技创新、和谐发展之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机制创新,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福州大学共建技术中心,拥有教授、博士、硕士、学士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国家重点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39项,先后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4项。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GB/T28001认证,为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首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先后取得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全国十大行业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湖州市诚信企业、16项专利发明、3项市县政府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超威历来秉承以"客户满意为第一"的经营理念,以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为永恒主题,以求真务实、潜心耕耘的风格,为铸造民族电池工业精品,满足市场需求,与各界朋友携手共进!
2020以后,电动车的铅酸电池如何实现全面锂电化
理士电瓶质量还是可以的,启停电池的行业标准领导者,质保2年。
目前国内电池上市公司有三家,骆驼、风帆、理士。理士电瓶基本上从2016年开始在五菱,宝骏,标志和雪铁龙全车系,吉利,宝马,英菲尼迪等车型的配套使用,理士电池银标是最好的质量,其次是雷神,再次的质量是MSB和当威。
济南理士电池的总代理,在泉利汽配城那边,济南聚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超意兴东面。
希望能帮到你。
电池行业标准规范
新能源汽车已经火了有几年了,但是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却依旧很神秘。成本占到电动汽车40%左右的动力电池,是电动汽车最为核心的总成部件,同时也可能是阻碍电动汽车普及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方面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技术瓶颈限制,导致电动汽车单次续航里程短,电能补给时间长;另一方面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成本高,特别是在脱离补贴以后,对整车的价格影响大。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电池性能和成本一定能够获得改善,电动汽车普及必有可能。预计到2025年,动力电池的每千瓦时容量的成本约降至700元。而电池容量方面,宁德时代的CTP技术和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相信也能带来不少提升。
到时候,电动汽车将会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而不是在公共交通和物流领域独领风骚。同样是出行领域,三四线城市的两轮电动车也将能全面从铅酸电池更换为锂离子电池,以更小的体积和重量,获得更强的动力和续航里程。相信到时候,一定会出现类似于现在超威和天能这样的行业龙头企业,专注于两轮车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
未来,两轮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将少数企业独大,并在各个城市布置各自的网点,进行动力电池的推广、售后和回收服务。就像现在随处可见的超威电池的代理店,为用户提供铅酸电池的购买,替换和回收业务。根据相关数据显示,铅酸电池行业已经基本达到成熟和稳定期,何时会出现衰退我们不得而知,但是2020年以后,锂电池逐步侵蚀铅酸市场必然发生。
电动汽车的普及受动力电池和燃油车的差异(续航里程差异/综合成本差异)影响,因而导致推广普及过程举步维艰,但是锂离子电池对比铅酸电池的优势将会导致两轮车市场的快速锂电化,而现在之所以铅酸电池还主导市场的原因就是铅酸电池的成本略低于锂电池,同时在用的铅酸电池完好,没必要换锂电。但是随着动力锂离子电池成本的降低和用户手头铅酸电池的寿命结束,在购买新的电池时,相信更多的用户会考虑使用锂离子动力电池,而不是继续使用铅酸电池。
除了两轮车以外,还有很多低速、特殊用途的车辆也在逐步锂电化。比如在大城市里面穿梭的各种快递物流三轮车,在景区、厂区使用的专用观光车,在火车站、机场使用的警务巡逻车等等,都在逐步由原来的铅酸电池或者小型发动机替换为动力锂离子电池。
这些车普遍存在一个核心的集中地点,可以在此处进行能源补给,理想的状况可以是直接的电池更换。车辆每跑一趟回来,摘下原有电池进行充电,换上已经充满的电池再次出发。
这个市场其实还是蛮大的,目前也有很多电池厂再给这些车企配套电池,我们都知道山东的低速车市场是全国最大的,甚至某些低速车的规模已经超过高速车企业。但是动力电池厂却活得不好,说好听点,是淘汰了一批又一批,说得不好听,那就是跑路了一批又一批,饭都吃不饱,能不跑吗。
那既然说市场这么大,为什么还吃不饱饭呢?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有,并非枚举,只是列列抛砖引玉,供大家看看:①国家对低速车的政策不明朗,导致电池厂的下游不稳定,吃了上顿没下顿;②低速车多种多样,但都没有形成规模,电池也多种多样,某个厂需要5台快递车,某个景区需要10台观光车,某个铁路警方又需要个巡逻车,导致电池厂一直在开发样品,没法进行批量和规模化生产,进而导致了电池的成本高,开发周期厂,业务不稳定,还是回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态;③电池厂的产品不是直接投放市场,而是供给车企,受车企限制,必须是两轮车,三轮车或者四轮车的车企给了订单才能生产,如果自己开发产品没有直接销路,就是没有2C的业务,全是2B的业务;④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原有,欢迎大家探讨和交流。
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突破了,我觉得下面几个方面值得深入探讨下:我们可以将电池的参数进行标准化,类似于5号电池和7号电池,但是当然不是这么小。举个例子,我们可以将电池标准化为3个型号,型号Ⅰ类似于砖块大小,每个的电压为12V,可用于各种两轮车,通过不同的电池串联可以达到24v、36v、48v、甚至是60v,72v等。
型号Ⅱ则做成类似于现在的大铅酸电池,每一个可以做成24V,经过串联可以达到48V、72V、96V等,用于观光车、巡逻车等体型稍大点的车辆。这类车辆电池一般习惯放在座椅的下面,可以适应这种更大一点的电池。
型号Ⅲ的电池可以参考下面这车,用于类似于SMART的这种四轮汽车。
所有型号的电池体积都比较小,单手可以很轻易的拿动,一方面是方便用户手工就可以更换电池,省去充电的麻烦;另一方面是实现电池的灵活组合,同一电池兼顾多种车辆。
电池标准化以后,电池厂只需批量进行标准电池的生产即可,不用到处跑业务,不用频繁的进行产品开发,更不用一直三台两台的做样机;而两轮车、三轮车或则四轮车用户在买回自己的车辆以后,直接去市场购买标准电池回来装上就行,坏了或更换也可以直接去市场或者代理点,就像现在超威的代理点一样,而不用千里迢迢去找生产厂家。
想想我们现在用的遥控器、玩具车、无线鼠标等,难道每次遥控器厂家需要生产遥控器的时候还要找个电池厂比着做电池吗?不用这样,也不可能这样,电池厂直接不停的生产5号电池,遥控器厂自己生产遥控器,用户拿到遥控器直接买一对电池装上就行,没电了就再去市场买一对就是。
如此一来,动力电池的成本可以大幅下降,电池的售后也能更专业化,续航里程也可以通过直接更换电池来提升,到时候我也可以回老家开个锂电池售后维修点,就开在超威电池维修点旁边。大家如果也想开维修店的欢迎探讨,抱团取暖,没准能一起开个电池厂做标准电池哦!
@电车换电说,专门分享一些电动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电池更换方面的信息和资料,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超霸电池执行标准是什么
从工信部电子信息司获悉,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经商有关部委,制定《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详细公告如下:
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附全文)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依据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
(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
(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二)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
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
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
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
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
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
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三)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应采用自动化设备,注液时具备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具备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1ppm;
2.应具有涂敷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敷厚度的测量精度为2μm,涂敷长度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
3.应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μm;
4.应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0ppm;
5.应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mm;
6.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如采用HI-POT测试);
7.对于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应具有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1mV和1mΩ;
8.应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
三、产品质量及性能
企业产品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要求的测试,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配备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除通用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程序控制应包括防止和发现在电池制造过程中出现内部短路故障的相关活动;不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测试时的控制措施。
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标准规定的电性能和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环境适应性检测仪器及设备,具备电池环境适应性检测能力。
(一)电池
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50Wh/L。循环寿命≥4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组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工具用电池组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75Wh/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比容量采用扣式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18650型评价结果。
1.钴酸锂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锰酸锂比容量≥95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磷酸铁锂比容量≥140Ah/kg,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三元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比容量采用扣式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18650型评价结果。
1.碳(石墨)材料比容量≥32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5%。
2.钛酸锂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硅碳材料比容量≥40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无定形碳负极材料(包括软碳,硬碳)比容量≥250Ah/kg,首次效率>80%,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干法单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10Mpa,(120℃,1h)热收缩率≤6%;横向拉伸强度≥10Mpa,(120℃,1h)横向热收缩率≤1%,纵向热收缩率≤6%;穿刺强度≥1.33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00-750)s/100ml。
干法双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120℃,1h)热收缩率≤5%,穿刺强度≥1.33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00-750)s/100ml。
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120℃,1h)热收缩率≤13%,穿刺强度≥2.04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50-600)s/100ml。
(五)电解液(含电解质)水含量不高于20ppm,氟化氢不高于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不大于1ppm。
四、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
(一)企业及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企业应设立专职节能岗位、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制定能耗台帐。
(三)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企业或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应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企业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要依法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企业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
(六)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有效应对废气、废水正常排放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五、安全管理
(一)企业及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当相关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或规范。
(二)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岗位,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相应的安全台账制度,具有产品安全质量追溯手段,具有对产品的安全关键原材料、关键元器件质量、关键工艺环节控制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
(三)企业设计、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回收电池应符合相关法规、安全要求和标准,积极采取相应各环节安全控制手段,通过锂离子电池相关安全认证。航空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符合《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和《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T1052)。
(四)企业对于可能产生着火、爆炸、冒烟等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通风等措施,配备相关的人身防护用具,并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六、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企业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企业应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三)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七、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需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
(二)现有企业及项目未满足规范条件的,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本规范条件的要求。
(三)对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融资等管理应依据本规范条件。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相关产品航空及物流运输、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不予支持。
(四)企业自愿对照本规范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机构、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机构从市场上对已公告企业产品等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五)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
4.发生重大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
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申报企业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资格的,应当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六)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规范条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加强协调和自律管理。
八、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锂离子电池行业上下游生产企业,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电池等企业。本规范条件所说的电池如无特指,通常包括单体电池(电芯)、电池组(含电池系统)。
(二)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三)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除满足本规范条件要求外,还需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四)本规范条件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修订。
您好,超霸电池是一种电池品牌,其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超霸电池必须符合IEC标准,该标准是电池行业的国际标准,规定了电池的参数、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2. 国家标准:超霸电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中国电池行业标准GB/T 18287、GB/T 8897等,这些标准规定了电池的质量、安全性、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 自主研发标准:超霸电池还有自己的研发标准,包括电池的设计、生产、测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性能。
4. 客户要求:超霸电池还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包括电池的尺寸、容量、电压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超霸电池的执行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自主研发标准和客户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以上就是关于我想做超威电池代理商,要有那些条件,还有大概需要投入多少资金才行?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