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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2-23 20:13:48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电信市场管理,保障通信安全畅通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市市区内的电信通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第三条 广州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电信市场管理,保障通信安全畅通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市市区内的电信通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第三条 广州市电信局是广州市市区内的电信通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称电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第四条 公安、工商、规划、城建、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电信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电信通信设施。第二章 电信市场管理第六条 电信主管部门对本市的电信通信实行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电信市场的正常秩序。第七条 电信部门负责公用电信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专用电信网只限内部使用,不得开放公众业务。第八条 经营国家放开经营的下列电信业务,实行申报制度:

(一)电话信息服务;

(二)计算机信息服务;

(三)电子信箱;

(四)电子数据交换;

(五)可视图文;

(六)国家规定实行申报制度的其他电信业务。第九条 经营国家放开经营的下列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一)无线寻呼;

(二)800兆赫集群电话;

(三)450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

(四)国内VSAT(甚小天线地面站)通信;

(五)国家规定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其他电信业务。第十条 经营放开的电信业务的单位,必须向电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或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开业后应接受电信行业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营信息服务的项目,其传送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大众传媒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代办公用电话、长途电话、电报或其他电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统一的业务规程和管理办法。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用电信网上私装电话机、传真机及其他通信终端设备;

(二)转让电信设备租用权和代办业务经营权;

(三)挪动电信线路及设施;

(四)将普通电话改为交换机中继线;

(五)经营公用电话;

(六)印制、发售公众电话号码簿;

(七)经营国家规定需要批准的其他电信业务。第十三条 用户交换机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广州市用户交换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凡自带无线寻呼机入台(网)者,应向经营单位出示寻呼机合法来源的有关资料,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不得接纳入台(网)。第十五条 无《进网许可证》的通信终端及附属设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入公用电信网,不得通过传媒进行广告宣传。

从事销售、安装、维修各类通信终端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经电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资质审查,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广州市电信发展规划,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电信通信机房建设免征城市建设费;电信通信管道、线路建设可减征或缓征城市建设费。第十七条 新建的建筑群、住宅区以及远离电话局的高层建筑、大型企业设计时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的电信网点设置标准预留通信用房,由电信部门按建筑成本价购买。楼高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准许电信部门安装移动电话天线。

电信部门自建通信机房征用土地的地价,按市政设施征地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电信局、所及营业网点的设置列为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城市规划部门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规划:

(一)电信营业网点的布局,按每处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市中心区为0.5-1公里;边远农村为6-8公里,其它地区为2-4公里。

(二)电信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为:市属各区中心营业处不少于5000平方米;综合性营业处不少于800平方米;专业性营业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市郊和城市边缘建设的分局、所,应增加生活配套、材料堆放、车库等设施用地。

(三)市内程控电话局建筑面积为:20000门以下不少于5000平方米,20000-40000门不少于7000平方米,40000-60000门不少于8000平方米,8000门以上不少于10000平方米。

(四)市话模块局的建筑面积为:2000门以下不少于150平方米,2000-6000门不少于500平方米,6000门以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广州电信研究院和广州电信不是一个单位。

1、广州电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研究院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运营支撑和业务技术研发的三大研究院之一,是中国电信集团研发和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最高级别的综合技术业务支撑和研发基地。

2、广州电信:

广州电信也叫做广东电信,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最大的省级分公司,总资产近1000亿元,年收入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分之一。

2000年以来,累计向国家上缴税收近350亿元。2007年,在广东省50强企业中排行第13位,同年被评为“广东省通信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和“广东省十大国有诚信企业”。

广州电信研究院的科研实力:

广州研究院科研设施优越,研发实力雄厚。建有一批重点实验室,拥有电信网络技术研究、业务产品开发、市场运营支撑、 IT 研发支撑等各类专业人员,在集团和业界具有深刻影响力。

随着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电信的战略转型,广州研究院在网络技术研究、业务产品研发、网络规划、市场运营支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

并在通信网络技术标准的研制、通信产品的质量监督和验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中国电信规模最大、业务最齐全的综合研发支撑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广州电信研究院、百度百科—广东电信

公诚管理咨询是国企吗

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负责人:应鸿晖

政策法规处(监察处),负责人:张红霞

通信发展处(通信行业信息中心、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负责人:白红卫

电信管理处(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人:杨云才

通信保障处(互联网管理处),负责人:李庆坤

建设管理处,负责人:陈亮新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外事、新闻发布、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培训、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政策法规处(监察处):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政策和重要文件;牵头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信访、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党组纪检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通信发展处(通信行业信息中心、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研究通信业发展形势,提出发展思路、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通信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负责我省通信网码号管理工作;监管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负责开展应急通信、党政专用通信有关工作;承担战备应急通信和国防信息动员工作;承担科技管理工作。

电信管理处(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依法对我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实行监管,落实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负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年检等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验,监督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国家和用户权益负责电信资费审批和备案管理,检查电信业务资费政策标准;承担推动实施广东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通信保障处(互联网管理处):落实国家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协调管理广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管理;监管广东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广东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东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承担对口四川省、青海省应急通信支持和保障任务;根据授权负责广东省互联网站备案和IP地址、域名等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广东省特殊通信有关工作,拟订广东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建设管理处: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广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促进共建共享;负责广东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通信网络抗震防灾管理,审核通信建设企业资质、个人资质。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授权,负责深圳、惠州地区通信行业管理工作。

派出机构: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挂靠单位:1、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

广东省专用通信局

深圳市专用通信局

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2、社会团体:

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

广东省通信学会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

公诚管理咨询是国企。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身: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号:0552.HK)。

迄今为止,已累计服务12万余个单项工程,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2015年业务收入实现8.7亿元(行业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勤奋耕耘,锐意进取,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专业覆盖面最广的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咨询企业。

扩展资料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政府采购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软件开发、安装、销售,室内装修,房地产中介服务,通信技术管理和技能类培训,咨询策划,劳务派遣。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咨询,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代理,中央投资类项目招标代理,通信器材、安防产品、机房设备及网络设备的购销、釆购管理及技能培训,商务及会务服务。

参考资料: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百度百科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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