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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安全要求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2-20 20:52:18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1、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2、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

1、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2、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5、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预防针剂。

6、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7、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8、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9、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10、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

11、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12、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13、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4、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15、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b 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 c 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 d 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e 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16、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b 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c 山区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d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5m。 17、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作业人员应合理饮水。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b 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戴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地勘布孔间距的要求

一、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确立的主要法律依据

1.国土资源部“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7号)第8条规定:“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2.其他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要继续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综合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环境。”

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履行的主要政策法规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第22条强调要“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国务院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制定地质勘查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地质勘查企业健康发展,指导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完善地质勘查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行业准入。建立统一的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制度,及时提供信息服务。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等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切实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重点任务;三是对做好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地勘单位资质管理有关政策法规

制定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质勘查工作,应依照本办法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质勘查资质根据地质勘查专业性质分类,按照地质勘查能力水平要求注册登记。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地质勘查资质的注册登记机关。国务院拟研究出台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管理。

4.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地质勘查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等文件,明确了地质勘查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成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地勘勘探规范多少平方一个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3.0.7,总体规划勘察的勘探孔可分一般孔和控制孔两类,其深度应根据任务要求和岩土条件确定:

一般勘探孔深度,应为8~15m; 控制勘探孔深度,应为15~30m。 控制勘探孔应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勘探孔,其数量不宜少于3个。

扩展资料:

工程地质勘探钻孔的孔径,大多数是168MM开孔,91MM终孔,这样的孔身结构能够满足一般的勘探、试验要求。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譬如为了探查坝基软弱夹层和强透水带的位置及展布方向、断层破碎带和缓倾角裂隙的产大辩论和特征,以及为了检查基础的灌浆质量和混凝土的浇筑情况,就需按照工程地质的要求,打一些大口每项钻孔,以工程技术人员进入孔中直接观察和测量。

大口径钻孔主要在水电工程地质勘探中采用。中国于1963年在丹江口坝直址打成了第一口大口每径钻孔;之后,葛洲坝、小浪底、偏窗子、三峡等水利枢纽工程中相继采用,均取得很好的勘探效果。面且承担了大坝基础处理等任务。

由于大口径钻孔能够让勘探人员直接进入其中观测和取样,准确地搜集到第一性地质资料,因而避免了用一般勘探耗费大量进尺而未能搞清某些地质现象和问题的弊病。它也代替了施工复杂的竖井工程,而且由于无爆破震动,可以保持岩层的天然状态。

大口径钻探方法有冲击钻进和回转钻进,在工程地质勘探中主要使用后者,其孔径分别1150、1050、950和750MM,孔深30—60M,可以取得材心。钻具是在现有设备基础上改装的,主要包括钻头、岩心管、取粉管、钻杆等。除钻具外,还应配备吊笼、绞国及潜水泵等必要的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质勘查

法律分析:没有专门的地质勘探取点距离规定。地质勘探规范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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