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建立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操作规程,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范围: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规程:
1、各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GCP培训。
2、仪器由专人保管,清洁保养,专人操作,定期作质控测定。
3、各项指标的检测严格执行各种检测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测质量符合要求。
4、检测结果登记,复核,及时给临床医师发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期限保存检测结果登记。
5、异常结果包括显著偏离或在临床可接受范围以外的结果重复测定,复核后及口头报告临床医师,再书面报告。6、l期临床试验测试实验室实验操作标准规程,l期临床试验体内药物分析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另行规定。
7、各与药品临床试验有关的实验室,l期实验室及所有研究者接受机构的自检和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及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查,稽查和视察。IV、参考依据:现行GCP、相关法规和SOPs。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本内容是什么?
方法是用单一浓度未定值血清,在天内、天间反复测定20次,计算均值(X)、标准差(S)和变异系数(CV),绘制X-S质控图,得到均值线(X)、警告线(X±2S)和失控线(X±3S)。与质控图制作相同批号的控制血清,每天随病人标本分析,结果点在图上,直线连接。
正常分布规律:95%数据落在X±2S内;不能有连续5次结果在同一侧;不能有5次结果渐升或渐降;不能连续2个点落在X±2S以外;不应该有落在X±3S以外的点。
异常表现:① 漂移,提示存在系统误差;②趋势性变化,说明试剂或仪器的性能已发生变化;③ 精度变化,提示测定的偶然误差较大。
扩展资料:
质控规则概述:
质控规则是解释质控数据和作出质控状态判断的决策标准。质控规则以符号AL表示。A是测定质控标本数或超过质控限(L)的质控测定值的个数。L是质控限。
当质控测定值超过质控规则所规定的质控限时,则判断该分析批违背此规则,视为失控。例如,12s质控规则,其中A为一个质控测定值,L为X±2s,当一个质控测定值超过X±2s时,即判断为失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控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本内容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 根据规定,建筑行业的工程建设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美观上都是有一定要求的,工程建设关系到每个国民的日常生活出行,质量安全自然要层层把关。但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虽然在不断更新,但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也需要企业自身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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