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摇号政策:
1、深圳市交委通过深圳新闻网发出关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公布了深圳每年发放 10 万个机动车号牌的发放标准和申请要求。
2、增量指标按照
2 : 4 : 4 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2 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 88 %,单位指标占 12 %。
个人申请机动车号牌的条件:
1、居住在深圳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企业申请号牌的条件:
1、需要企业在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 3 万元的可以获得 1 个
2、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3、申请累 计达到 8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2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4、当累计达到 12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居住地在深圳,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
5.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
每月摇号时间: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 26 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温馨提示:
1、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
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3、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
以上信息来源于:
深圳新闻网
深圳购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
一、鼓励汽车消费
1.增加个人专项摇号指标。定向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
2.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对个人购买新能源车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氢能交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在我市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网路货运平台企业等领域推广应用。
3.搞活二手车市场。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入线上交易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鼓励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发挥企业品牌优势,推出符合企业标准的二手车。落实国家部署,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2022年5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表示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同时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发挥深圳派驻各对口帮扶地区前方工作机构作用,加强政企联动,促进汽车下乡。
购新能源汽车
按照《措施》,深圳市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中签者须购置符合条件的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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