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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2-11 10:31:42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条 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医院的预算拨款一般包括差额预算补助和专项补助。核定医院的差额预算补助,以病床数、门诊工作量为基础,并结合承担的教

第一条 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医院的预算拨款一般包括差额预算补助和专项补助。

核定医院的差额预算补助,以病床数、门诊工作量为基础,并结合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确定,采用“经费补助与任务挂钩,一年一定”的办法。

差额预算补助实行预算包干办法。

专项补助主要是大型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补助。核定医院的专项补助,以医院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实行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度,不列入预算包干范围。第三条 医院接受上级下达及其他单位委托的工作任务,由上级单位或委托单位拨给的其他专项资金(如专题科研经费、抗震加固款等),要专款专用,不准与医院的预算拨款或其他专项经费、专用基金互相挤占、挪用。根据“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发生赤字。除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要求交还结余专项拨款外,完成任务后的结余专项资金可由医院自主安排,用于发展事业。第四条 医院进行医疗服务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要正确核定一定数量的周转金,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周转金、药品周转金、卫生材料周转金、其他材料周转金、结算周转金。

1.药品周转金的核定:

药品、材料的储备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药品每日消耗量,以上年度最高两季度的药品实际消耗金额为计算基础(特殊情况除外)。

计算公式:

药品周转金=上年度药品平均每日消耗定额×计划储备天数×(1+计划年度医疗任务增减幅度%)

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周转金的核定方法与药品相同。

2.结算周转金的核定:

结算周转金的核定数额,一般根据上年的各类应收款和暂付款的月平均余额,减各类预收款暂存款的月平均余额核定。根据国家对结算资金的管理要求,往来款项应及时结算,所以结算周转金定额必须合理。

各医院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周转金的数额,报请主管单位核定,除新建、扩建医院由财政部门核拨外,医院周转金不足的首先由事业发展基金中补充,确有困难的经财政及主管部门酌情增补。

周转金核定后一般不变,调整周转金定额应经过申请手续,报主管单位批准后,才能调整。第五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10号文件精神,有条件的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完成正常医疗及工作任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有偿业余服务。医疗卫生人员的业余医疗服务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金额列入医疗收入一业余医疗服务收入科目。业余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收入)在扣除各种物质材料消耗费用和适当的仪器设备折旧后,作为个人酬金提取业余医疗服务补贴,在医疗支出—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服务补贴列支,并转入专用基金—业余医疗服务收入提成。

业余医疗服务收入核算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从正常的医疗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业余医疗服务收入,不许坐支。业余医疗服务收入,必须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条 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各医院的一般修购基金,以每月业务收入的10-15%的比例计提,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以每月医疗收入的10-12%比例计提。

两项基金的提取额在有关科目列支后,转入专用基金。第七条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拨款,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严防用压缩正常的业务支出或少提一般修购基金和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的办法增加结余,扩大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的提取数额。此外,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的结余不能作为业务收支结余:

1.大型修缮、大型购置、专题科研费、抗震加固款等专项经费的结余;

2.固定资产有价调出或变价收入;

3.清仓盘库中,属于以前年度已列支的帐外财物入帐数。

业务收支结余,应按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分配比例为:事业发展基金40-50%,职工福利基金20-24%,奖励基金25-30%,院长基金1-3%。第八条 医院的专用基金要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办理。

专用基金包括:

1.一般修购基金:其来源有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一般修购费、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房租收入等。主要用于医院中小型修购资金的开支;

2.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用于医院大型设备的更新维护;

3.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发展事业,扩大服务所必须的修缮、购置和补充周转金等项目;

4.集体福利基金:主要用于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福利设施、公费医疗超支款及发放国家规定从此项基金中支付个人的补贴,但不能用于增加人员、提高工资福利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

5.职工奖励基金:用于发放职工个人、集体的奖金及交纳的奖金税;

6.院长基金:主要用于必要的对外往来等项开支。此项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要求,也不准用于违反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

2012年1月1日新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是什么?

一般医院财务人员的工资跟职称,工龄和单位效益有关。医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财务人员的工资标准是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职称越高,工龄越长,工资就越高,除了财政拨款的工资,医院还会发绩效工资,经济效益好的医院绩效工资是很高的,有些县级医院的绩效工资发两万左右是很正常的,财务人员虽然没有医生那么多,但也不会太少的。所以能够在市普通医院做财务人员工资应该是不会低的,在当地应该属于中上水平,可以生活得比较好的。

医院财务负责人职称有要求吗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特点,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章 成本管理

第六章 收支结余管理

第七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十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一章 负债管理

第十二章 净资产管理

第十三章 财务清算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十五章 财务监督

第十六章 附 则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8330900.htm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预算管理

医院财务负责人对职称有要求的,负责人最少是要是高级职称,这也要看医院的等级,财务职称有:1、初级职称: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2、中级职称:会计师;3、高级职称:副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财务职称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会计业务水平越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十六条 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管理。

第十七条 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1.医院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医院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2.医院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人为出,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3.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十八条 医院预算的编制程序

1.医院预算的编制,要采取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先由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根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掌握执行。

2.医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预算变化较大时,由财会部门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整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意见,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后,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

3.医院预算编制科目,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科目执行。对于大型修缮和购置科目,应附列明细项目表,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

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参考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计划,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疗收入

(1)门诊收入。以全年计划门诊人次数为基础,按每一门诊人次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2)住院收入。以全年计划病床占用日数为基础,按病床日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3)其他医疗服务收入。

2.药品收入。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工作量计划变动因素计算。

3. 制剂收入。应根据医院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4.其他收入,包括救护车收入、进修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赔偿收入以及其他项目收入。预算编制应参照上年度实际情况,并根据预算年度有关因素计算。

5.差额预算补助。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补助指标编制。

6.专项补助。包括木修、大购及清理欠费基金和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二十条 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

医院的支出预算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定额标准和物资供应计划及价格变化因素等情况计算编制。内容包括:

1.工资。包括国家和集体人员的工资。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工资因素计算。

2.补助工资。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和上年度平均开支水平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3.职工福利费。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提取额度及有关因素计算。

4.离退休人员费用。根据预算年度医院离退休人员数及国家有关开支标准计算。

5.公务费。根据预算年度医院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和预算年度业务发展情况,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计算。

6.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药品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的药品加成率或药品差价率合理计算。

7.制剂原材料,根据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8.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量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9.其他材料。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计划计算。

10.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11.业务费。在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

12.一般修缮购置费。按业务收入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3.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从该部分收入中计提(指按不含工资的成本收费项目使用的设备),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4.租赁费。参照上年度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实际需要计算。

15.其他费用。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6.差额预算补助。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7.专项补助支出。包括大修、大购、清理欠费及其他专项补助。按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二十一条 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医院的专用基金包括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等。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的比例、额度及专项用途编制预算。

第二十二条 物资供应计划。根据医疗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医院各职能科室按照预算控制指标,合理安排采购计划,编制分期资金使用计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安排支出预算。

第二十三条 医院年度决算的编制。医院应按下列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年度决算。

1.要认真总结医院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并系统的整理、分析财会基础资料。

2.医院在编报财务决算时,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基础工作:

(1)医院在年度终了时,应做好同开户银行的对帐工作,并主动同主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数额,做到不重不漏。

(2)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以及专项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做好决算前有关帐务核算、调整工作;对库存现金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款相符。

(3)编报的年度决算,必须分清资金渠道,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帐表相符,表表相符,并附有详细的决算说明。

(4)年度决算由院长、总会计师和财会负责人签章后及时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年终结余计算及分配。医院年终结余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收支结余。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补助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其分配应按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转入专用基金,包括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地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医院的专项收支结余,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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