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麻疹疫苗的广泛采用,近些年来不典型麻疹和轻型麻疹病例较多,给诊断带来一定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疗和防疫工作的及时性。为帮助大家掌握麻疹的诊断,卫生部特下发诊断标准(试行)。 (1)疑似病例:患者(多为儿童)有发热、咽红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及畏光、流泪、结合膜红肿等急性结膜炎症状。发热4天左右,全身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与麻疹患者在14天前有接触史。 (2)确诊病例:①在口腔颊粘膜处见到柯氏斑。②咽部或结合膜分泌物中分离到麻疹病毒。②1个月内末接种过麻疹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免疫球蛋白M抗体。④恢复期血清中麻疹免疫球蛋白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的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①项。(来源:39.net)
麻疹减毒活疫苗简介
1.具备发热、出诊、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活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怀疑为麻疹的病例。2.麻疹爆发定义为: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机构为单位,在10天内发生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或以乡、镇、社区、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3.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10例及上麻疹疑是病例,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
暴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急接种怎么做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麻疹减毒活疫苗药典标准 3.1 品名 3.1.1 中文名3.1.2 汉语拼音3.1.3 英文名 3.2 定义、组成及用途3.3 1 基本要求3.4 2 制造 3.4.1 2.1 生产用细胞 3.4.1.1 2.1.1 细胞管理及检定3.4.1.2 2.1.2 细胞制备 3.4.2 2.2 毒种 3.4.2.1 2.2.1 名称及来源3.4.2.2 2.2.2 种子批的建立3.4.2.3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3.4.2.3.1 2.2.3.1 鉴别试验3.4.2.3.2 2.2.3.2 病毒滴定3.4.2.3.3 2.2.3.3 无菌检查3.4.2.3.4 2.2.3.4 支原体检查3.4.2.3.5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3.4.2.3.6 2.2.3.6 免疫原性检查3.4.2.3.7 2.2.3.7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4.2.4 2.2.4 毒种保存 3.4.3 2.3 原液 3.4.3.1 2.3.1 细胞制备3.4.3.2 2.3.2 培养液3.4.3.3 2.3.3 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3.4.3.4 2.3.4 病毒接种和培养3.4.3.5 2.3.5 病毒收获3.4.3.6 2.3.6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3.4.3.7 2.3.7 单次病毒收获液保存3.4.3.8 2.3.8 单次病毒收获液合并3.4.3.9 2.3.9 原液检定3.4.3.10 2.3.10 原液保存 3.4.4 2.4 半成品 3.4.4.1 2.4.1 配制3.4.4.2 2.4.2 半成品检定 3.4.5 2.5 成品 3.4.5.1 2.5.1 分批3.4.5.2 2.5.2 分装及冻干3.4.5.3 2.5.3 规格3.4.5.4 2.5.4 包装 3.5 3 检定 3.5.1 3.1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 3.5.1.1 3.1.1 病毒滴定3.5.1.2 3.1.2 无菌检查3.5.1.3 3.1.3 支原体检查 3.5.2 3.2 原液检定 3.5.2.1 3.2.1 病毒滴定3.5.2.2 3.2.2 无菌检查3.5.2.3 3.2.3 支原体检查 3.5.3 3.3 半成品检定 3.5.3.1 无菌检查 3.5.4 3.4 成品检定 3.5.4.1 3.4.1 鉴别试验3.5.4.2 3.4.2 外观3.5.4.3 3.4.3 水分3.5.4.4 3.4.4 病毒滴定3.5.4.5 3.4.5 热稳定性试验3.5.4.6 3.4.6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3.5.4.7 3.4.7 抗生素残留量3.5.4.8 3.4.8 无菌检查3.5.4.9 3.4.9 异常毒性检查3.5.4.10 3.4.10 细菌内毒素检查 3.6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3.7 5 疫苗稀释剂 3.7.1 5.1 装量3.7.2 5.2 包装3.7.3 5.3 执行标准3.7.4 5.4 生产企业3.7.5 5.5 有效期 3.8 6 使用说明3.9 版本 4 麻疹减毒活疫苗说明书 4.1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别名4.2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适应症4.3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用量用法4.4 注意事项 5 参考资料 1 拼音
má zhěn jiǎn dú huó yì miáo
2 英文参考Measles Vaccine, Live [2010年版药典]
3 麻疹减毒活疫苗药典标准3.1 品名3.1.1 中文名
麻疹减毒活疫苗
3.1.2 汉语拼音Mazhen Jiandu Huoyimiao
3.1.3 英文名
Measles Vaccine, Live
3.2 定义、组成及用途本品系用麻疹病毒减毒株接种原代鸡胚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后,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用于预防麻疹。
3.3 1 基本要求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3.4 2 制造3.4.1 2.1 生产用细胞毒种制备及疫苗生产用细胞为原代鸡胚细胞。
3.4.1.1 2.1.1 细胞管理及检定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3.4.1.2 2.1.2 细胞制备选用9~11日龄鸡胚,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用适宜的培养液进行培养。来源于同一批鸡胚、同一容器内消化制备的鸡胚细胞为一个细胞消化批;源自同一批鸡胚、于同一天制备的多个细胞消化批为一个细胞批。
3.4.2 2.2 毒种3.4.2.1 2.2.1 名称及来源生产用毒种为麻疹病毒沪191株、长47株或经批准的其他麻疹病毒减毒株。
3.4.2.2 2.2.2 种子批的建立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沪191主种子批应不超过第28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32代;长47主种子批应不超过第34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40代。采用沪191生产的疫苗应不超过第33代,采用长47生产的疫苗应不超过第41代。
3.4.2.3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2.2.3.4项检定。
3.4.2.3.1 2.2.3.1 鉴别试验将稀释至500~2000 CCID50/ml的病毒液与适当稀释的麻疹病毒特异性免疫血清等量混合后,置37℃水浴60分钟,接种Vero细胞或FL细胞,在适宜的温度下培养7~8天判定结果。麻疹病毒应被完全中和(无细胞病变);同时设血清和细胞对照,均应为阴性;病毒对照的病毒滴度应不低于500 CCID50/ml。
3.4.2.3.2 2.2.3.2 病毒滴定将毒种做10倍系列稀释,每稀释度病毒液接种Vero细胞或FL细胞,置适宜温度下培养7~8天判定结果。病毒滴度应不低于4.5 lg CCID50/ml。应同时进行病毒参考品滴定。
3.4.2.3.3 2.2.3.3 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4.2.3.4 2.2.3.4 支原体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3.4.2.3.5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3.4.2.3.6 2.2.3.6 免疫原性检查用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原疫苗,按常规接种健康易感儿童至少30名,分别于免疫前及免疫后4~6周采血,测定麻疹病毒抗体,其抗体阳转率应不低于95%(HI法<1:2,ELISA法<1:200为阴性;HI法≥1:2,ELISA法≥1:200为阳性)。
3.4.2.3.7 2.2.3.7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的毒种应进行猴体神经毒力试验,以证明无神经毒力。每次至少用10只麻疹抗体阴性的易感猴,每侧丘脑注射0.5ml(应不低于1个人用剂量的病毒量),观察17~21天,不应有麻痹及其他神经症状出现。注射后48小时内猴死亡数不超过2只可以更换;如死亡超过20%,即使为非特异性死亡,试验也不能成立,应重试。观察期末,每只猴采血测麻疹病毒抗体,阳转率应不低子80%,并处死解剖,对大脑和脊髓的适当部位做病理组织学检查,应为阴性。每次试验同时有4只易感猴作为对照,待试验猴处死后10天,第2次采血,对照猴麻疹抗体应仍为阴性。
3.4.2.4 2.2.4 毒种保存冻干毒种应于20℃以下保存;液体毒种应于60℃以下保存。
3.4.3 2.3 原液3.4.3.1 2.3.1 细胞制备按2.1.2项进行。
3.4.3.2 2.3.2 培养液培养液为含适量灭能新生牛血清和乳蛋白水解物的Earle's液或其他适宜培养液。新生牛血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XIII D)。
3.4.3.3 2.3.3 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3.4.3.4 2.3.4 病毒接种和培养毒种按0.001~0.2MOI和细胞混合后分装于培养瓶中(同一工作种子批毒种应按同一MOI接种),置适宜温度培养。当细胞出现一定程度病变时,倾去培养液,用不少于原培养液量的洗液洗涤细胞表面,并换以维持液继续培养。
3.4.3.5 2.3.5 病毒收获观察细胞病变达到适宜程度时,收获病毒液。根据细胞生长情况,可换以维持液继续培养,进行多次病毒收获。同一细胞批的同一次病毒收获液检定合格后可合并为单次病毒收获液。
3.4.3.6 2.3.6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按3.1项进行。
3.4.3.7 2.3.7 单次病毒收获液保存于2~8℃保存不超过30天。
3.4.3.8 2.3.8 单次病毒收获液合并同一细胞批的多个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合格后可合并为一批原液。
3.4.3.9 2.3.9 原液检定按3.2项进行。
3.4.3.10 2.3.10 原液保存于2~8℃保存不超过30天。
3.4.4 2.4 半成品3.4.4.1 2.4.1 配制将原液按规定的同一病毒滴度进行配制,加入适宜稳定剂,即为半成品。多批检定合格的原液可制备成一批半成品。
3.4.4.2 2.4.2 半成品检定按3.3项进行。
3.4.5 2.5 成品3.4.5.1 2.5.1 分批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3.4.5.2 2.5.2 分装及冻干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过程中的半成品疫苗应于2~8℃放置。
3.4.5.3 2.5.3 规格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0.5ml、1.0ml或2.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0 lg CCID50。
3.4.5.4 2.5.4 包装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5 3 检定3.5.1 3.1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3.5.1.1 3.1.1 病毒滴定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4.5 lg CCID50/ml。
3.5.1.2 3.1.2 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1.3 3.1.3 支原体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3.5.2 3.2 原液检定3.5.2.1 3.2.1 病毒滴定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4.5 lg CCID50/ml。
3.5.2.2 3.2.2 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2.3 3.2.3 支原体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3.5.3 3.3 半成品检定3.5.3.1 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4 3.4 成品检定除水分测定外,应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以下各项检定。
3.5.4.1 3.4.1 鉴别试验按2.2.3.1项进行。
3.5.4.2 3.4.2 外观应为乳酪色疏松体,复溶后应为橘红色或淡粉红色澄明液体,无异物。
3.5.4.3 3.4.3 水分应不高于3.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D)。
3.5.4.4 3.4.4 病毒滴定取疫苗3~5瓶混合滴定,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
3.5.4.5 3.4.5 热稳定性试验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于37℃放置7天后,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病毒滴度下降应不高于1.0 lg。
3.5.4.6 3.4.6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50ng/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I)。
3.5.4.7 3.4.7 抗生素残留量生产过程中加入抗生素的应进行该项检查。采用酶联免疫法,应不高于50ng/剂。
3.5.4.8 3.4.8 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4.9 3.4.9 异常毒性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5.4.10 3.4.10 细菌内毒素检查应不高于50EU/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E 凝胶限度试验)。[1]
3.6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8个月。
3.7 5 疫苗稀释剂疫苗稀释剂为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3.7.1 5.1 装量3.7.2 5.2 包装3.7.3 5.3 执行标准3.7.4 5.4 生产企业3.7.5 5.5 有效期3.8 6 使用说明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麻疹减毒活疫苗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麻疹减毒活疫苗
英文名称:Measles Vaccine,Live
汉语拼音:Mazhen Jiandu Huoyimiao
【成分和性状】
本品系用麻疹病毒减毒株接种原代鸡胚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为乳酪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橘红色或淡粉红色澄明液体。
有效成分:麻疹减毒活病毒。
辅料:应列出全部批准的辅料成分。
疫苗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
【接种对象】
8月龄以上的麻疹易感者。
【作用与用途】
接种本疫苗后,可 *** 机体产生抗麻疹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麻疹。
【规格】
复溶后每瓶0.5ml、1.0ml或2.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麻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0 lg CCID50。
【免疫程序和剂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子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瘢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贮藏】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按批准的执行。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3.9 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4 麻疹减毒活疫苗说明书4.1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别名麻疹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
4.2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适应症预防麻疹。
4.3 麻疹减毒活疫苗的用量用法儿童和成人注射量均为0.2ml,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简称三角肌)皮下注射。
4.4 注意事项1.发烧、患急性传染病、急性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及有严重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2.液体如发黄变紫、混浊及有摇不散的絮状物,禁用。
3.瓶子打开后,应于1小时内用完。
预案启动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即启动本预案
(一)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在10天内发现2例以上麻疹疑似病例;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现5例以上麻疹疑似病例。
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疑似病例,应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政文[2006]388号)的要求处置。
三、诊断标准
麻疹的诊断标准参照GB1596-1995执行(见附1)。
四、控制的对策与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发生麻疹局部暴发或流行时,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疫情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暴发流行的需要,在疫区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卫生、宣传、教育以及爱卫会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及时安排落实疫情处理所必需的人员、防治经费和物资,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发生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由疾控机构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研究确定控制暴发流行的技术方案。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发病情况和县级要求及时派人协助。
(二)加强疫情报告
一旦发生疑似麻疹暴发疫情,各级医疗机构应在6小时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向所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应在6小时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与此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认真填写 “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及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上报。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渠道除疫情系统外,必须上报市卫生局和省疾病控制中心。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在暴发处理完之后7天内,完成麻疹暴发控制调查结论和处理报告,并上报省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暴发结束后5天内向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泉州市疑似麻疹暴发调查处理情况表(详见附表2)。
(三)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对每例麻疹病例都应进行调查。麻疹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内容包括病例个案调查、当地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状况、居住环境、人口流动等内容。对每一起疑似麻疹暴发至少要采集病例前5-10例血清标本,进行实验室诊断。同时要采集适当数量麻疹病例咽拭子或尿标本,以便开展麻疹病毒分离工作。要对暴发流行的性质、范围、强度及主要原因及时进行评价和确认,为及时制定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苗接种率、疫苗免疫成功率和人群抗体水平开展监测,确定易感人群,预测和控制麻疹暴发。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要定期到托幼机构和学校、厂矿、大型施工工地等集体单位核查晨检记录或出勤记录,及时了解因病缺课、缺勤或医疗机构集中就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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