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备:
(一)35KV及以上企业变(配)电所,应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术较熟练者担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装置的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行值班电工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二人 。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变(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时至少二人。
扩展资料:
安全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修正本)
高压配电室人员配置
1.值班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操作证原件由值班人员上岗时随身携带或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2 .值班人员应掌握与其工种、岗位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布置、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和处置流程,掌握触电急救和心肺复苏方法。
3. 值班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35kV 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10/6kV 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在 630kVA 及以上的主变配电室,应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且应明确其中 1 人为值长;
b)10/6kV 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在 500kVA 及以下的变配电室,可不设专人值班,但应由电工人员负责运行检查工作
ps:北京市地标 DB11/527-2015
六千户小区需要几个维修工人
配电室值班制是有规定的;
第二章 高压电气设备工作的规定 第一节 配电室的值班
1. 变压器总容量在560kVA及以上和高压双电源的配电室均应设专人值班。
2. 配电室的值班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变压器总容量在560kVA以下,设备简单的配电室可由单人值班。
3. 变压器总容量在180kVA以下的非重要用电单位可实行值班与检修维护相结合的办法并且必须对配电室设备定期巡视和抄录运行数据。
4. 单人值班时不允许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检修工作或拆、装接地线工作。
5.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工作,若有必要时,必须经过主管电气的领导批准并有人在现场监护。
6.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内电气设备和系统,坚守岗位,不许嬉闹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并采取防止小动物入内的措施。
7. 受供电局调度的用电单位值班人员应执行石家庄供电局调度管理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熟知本单位调度范围。
8. 配电室停电检修或安装设备前值班员应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逐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
物业公司人员配备标准法律规定
小区需要维修工人不是由小区居民户数而定的,而是由小区面积而定的。六千户小区若是一般小高层(7~8楼)小区有10万左右平方米面积,若是一般高层(12~20楼)小区有5~6万平方米面积。在10万平方米的小区维修工人配置上如下:每个高压配电房值班电工3人,每10万平方米配置水工1人,中央空调系统每10万平方米配管1人,每10电梯配专职电梯工1人,每10万平方米配置维修电工3人,每10万平方米配置综合维修工2人,机电维修人员综合劳动额,每10万平方米配置10-12人。
法律分析: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管理人员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 3个(三班倒)。
3、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保安管理人员的配置标准:
(1)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_4人;
(2)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每个高压配电室值班电工3人。
2、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电梯工每10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工程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 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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