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属于机电行业,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最新特种设备目录对电梯的定义: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详见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电梯国标国家强制标准?
通过采取适当的减振吸隔声降噪措施,通过递减设计降低及阻隔了电梯的低频振动影响,可以使住户室内电梯噪声A声级值≤35dB以下。标准如下:
1、符合《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质量标准;
2、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J118-1988《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
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一类区A类房间(卧室等)室内噪声值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卧室以外其他房间)室内噪声值昼间≤45dB(A),夜间≤35dB(A);
4、由于固体传声低频特性,除了满足国家环境噪声A声级标准外,特别是低频部分更要达到一定标准。
本标准定为A声级小于40dB(A),整个噪声频带声级小于NR-30号曲线。
2010年3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电梯技术条件》开始正式执行,其中对电梯的舒适性能做了明确规定,也为电梯噪声的检测提供了专门针对电梯的国家标准依据。新标准规定,客用电梯如果是中分自动门,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2秒。
大修,既是在原有电梯基础上的更新维修,更换新的零部件,而不改变原来电梯的规格和功能,即,不用更换原有电梯的合格证。
改造,既是在原有电梯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如加层站,加功能,改换规格,更换系统等,即,改造后等于新规格的电梯,需要重新验收并领取电梯合格证。
《标准规范》 常规标准 目前与电梯噪音相关的标准主要有三类:
一是电梯本身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
二是建筑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
三是环保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声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三类标准对于电梯运行分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规定:
产品标准规定主机房的声音不得高于80分贝、轿厢的声音不得高于55分贝。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环保标准则规定白天不得高于4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30分贝。
监管标准 2008年10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2337-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国家新标准。对室内固体噪声(低频噪声)的排放制定明确的标准。
在此之前,电梯噪声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因为按原来的标准,电梯的噪声一般并不超标。不管受害者怎样投诉,政府主管部门无法可依,所以处理起来难度较大。现在有法可依,受害者可向政府部门投诉,一定能得到圆满解决。
政府主管部门为,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和环保局信访投诉单位。
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电梯运行许可证发放单位,若达不到国家标准他们会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若不整改,他们会按法律法规吊销电梯运行执照;环保局是政府环境执法的专门单位,理所当然的会依法执行。
最高适用标准国家对电梯噪音的标准作了相关规定“根据2003年最新制定的有关电梯噪音标准,于电梯机房内测量电梯噪音值应≤80分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品牌电梯噪音都能控制于60-75分贝以内,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受噪音影的电梯也包括了目前市场主流的“调频调压型电梯”“无机房电梯”及目前噪音最小的“永磁同步电梯”。
扩展资料: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指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
不仅表达了电梯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且另外叙述了电梯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最低限度的规范要求。
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做了相应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电梯制造安装国家标准-百度百科
电梯国家标准
电梯国标
电梯国标是指中国国内电梯安全执行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8年2月1日实施。有专家质疑,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地铁公布标准的两倍。并且,国内多家电梯企业对重载扶梯的“国标”同样存疑,而国内重载电梯的国标已经落后欧洲标准十余年。
《中国电梯》在2009年8月的《EN115-1:2008与GB16899-1997两个标准的主要差异》(简称《差异》)一文中指出,欧洲标准1995年发布以来,进行了多次变更,最终在2008年7月正式颁布了EN115-1:2008(简称新欧标)。《差异》指出,新欧标中新增了工作制动器和附加制动器制动减速度的要求,对乘客安全起到保障作用。GB16899-1997 本标准等效采用欧洲标准EN115:199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在技术内容上与之等同。
中文名
电梯国标
实施
1998年2月1日
电梯生产企业属于哪个行业?
电梯国标是指中国国内电梯安全执行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8年2月1日实施。
国标更改内容:
1.EN115:1995“引用标准”中的标准,凡被中国采用为国家标准的,本标准则引用国家标准代号及名称;对未被我国采用的标准,例EN294:1992,则将其相关内容写入附录E中。并删去了不被引用的标准草案,例prEN1037。
2.将EN11:1995中5.1.5.8b)的技术要求“至少为1.2m”改为“建议增加至1.2m”。
3.删去EN115:1995中13.1的a)、b)、c)、d)等内容。
扩展资料:
关于电梯国标的四个争论:
1、焦点1:“重载”电梯标准缺定义。
2、焦点2:广州重载标准为北京两倍。
3、焦点3:国标为何落后欧标十余年
4、焦点4:扶梯生产内外有别。
参考资料:
属于特种设备。
在标准里应该是专用设备制造业-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你可以去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里边有个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平常电梯验收都是由当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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