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是指在楼房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按规定建筑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占用的建筑面积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人防面积如何计算?
1.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
2.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是国标吗
人防门是指用于防空防护工程的门,资质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取得防空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应资质,具有安装人防门工程的相关经验和技术能力。
2.人防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具有检测报告和国家认证等。
3.人防门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弹、防爆和抗冲击等综合性能。
4.人防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具有厂家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和质量证明。
不是,国标的编号是GB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通过的新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已出版发行,该标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编号RFJ01-2015,是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的统一标准和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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