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消防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公共场所以及一些特殊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很多场所都需要配置消防应急系统,小的要配置好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相关设备。一些大的工程,比如高楼大厦、购物广场、学校等,消防系统就会复杂很多,需要消防动力系统,即消防水泵、风机、消防电梯,还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是电气工程师根据整个场所的应用需求特点来设计的。全部安装完毕之后,一般都会有消防部门的人员,进行消防检查。目前工程消防验收需要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1、首先要根据建筑物、场所要求的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要求,来检查配电室的电源引入情况是否合格。
2、在配电室检查两路电源是否分别接在两个低压母线上;由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带领现场检查识别到位。
3、检查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例如检查消防水泵的用电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将自动控制方式下,正在运行的水泵电源手动切断,看备用电源是否立即自动切换,指示灯是否立即反应,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或手动切断消防控制室正在正常运行的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看备用电源是否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4、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耐火保护情况。检查线路敷设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有无临时接线的情况。消防电源线路穿管,封堵等耐火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5、检查导线与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上是否接人非消防用电负荷。这种隐患是普遍存在的。一些后接入的用电负荷,为了方便,接入了消防电源的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将使消防备用电源出现问题,甚至失效,这将严重危害消防备用电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7、检查自备电源发电机组时,要检查发电机组的铭牌、仪表、指示灯即看管按钮等是否完好正常;
11、单位应将定期检查测试消防电源的结果记录在册,在消防监督检查时提供相关资料。
目前工程消防验收检查大概主要就这些,消防监督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检查内容,确保整个消防系统的稳定可靠,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消防验收内容有哪些?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审查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3、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有哪些?
A:
1、总平面布局方面有防火间距不足、救援操作场地尺寸不足、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进深大于4米的障碍物等。
2、消防供水及供电方面有未设置两路消防供水、未开通正式用电、变电所内未设置灭火系统等。
3、消防设施及消防产品方面有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与产品名录不符或者无国家强制性认证,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或消防产品与无法满足设计需要,屋顶测试消火栓试压无法启泵或压力不足,机械排烟口风压不足等。
4、建筑防火方面有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人密场所房间疏散门宽度不足0.9米等。
首先保证建筑的所有消防设施已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与电气检测合格,然后准备下列资料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新《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各单位公章。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各单位公章。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火栓箱全套、防火门、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阀等的检测报告资质文件由前期总包提供)
4.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原件);(需要钢结构防火喷涂的见证取样的检测报告原件由前期总包提供)
5.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各方分别盖公章;
7. 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盖建设单位公章
8. 工程使用性质说明:此说明由建设单位提供验收工程的高度、面积、层数及各层的使用性质、A4纸打印,盖建设单位公章。
9. 现场影像资料:对验收工程的建筑施工情况、消防车道、疏散指示及导流标志、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装修等重要部位进行拍照,由建设单位用A4纸彩色打印、盖章。
10. 如果是新建工程验收,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由建设单位提供)
11. 验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2. 验收申请书,盖建设单位公章。
1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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