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幼儿被处罚”观后感
今天我园教师一起观看了“体罚幼儿被处罚”这段视频,我感到非常震惊。面对画面上老师对孩子的责打,我觉得刺眼、痛心、愤怒。这样的老师她们有资格当老师吗?难道她们不知道这样做是在摧残一个健康孩子的心灵吗?她虽然是一个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但我觉得每个女性天生都具有母爱情怀。她怎能这样去对待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幼儿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肩负着为祖国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对于幼儿来说,幼小心灵的健康和成长是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的灿烂阳光。
我也是一名幼儿教师,碰到幼儿打架、哭闹,老师应先安抚幼儿的情绪,再问清楚原因然后做出恰当的处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去责打幼儿。每个孩子难免会做错一些事情,老师要耐心的诱导他们去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我相信聪明的孩子是夸出来的不是体罚出来的。不怕孩子不听话,只要老师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相信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回顾我的幼教生涯,从我工作开始到现今,园长最注重的就是我们的师德修养,要求教师要以自己崇高的情操和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去感染幼儿和教育幼儿,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给予他们正面积极地教育,使幼儿从小身心都得到健康的发展。
在我心中教师是一杯水,纯洁无暇;教师是一颗星,带来光明;教师更是一幅风景,桃李满天下。有一首诗这样写: 当你把爱洒向绿地,
一个个“小精灵”扑向你,
一颗颗童心恋着你,
最好听的儿歌献给你。
当你把爱洒向绿地,
一片片风光扑进人们眼里,
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
还有你也变得更加美丽!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小诗,在以后的幼教生涯中,我要用爱心之水,滋润每一个孩子的心田。我要用创新之船,载送着孩子们到达成功的彼岸。爱心是水滋润着你我的心田,爱心是金钥匙能够打开孩子孩子心灵的窗户,爱心更是成功的原动力。我要本着一颗爱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教育孩子重在责罚的原因
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对于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这种变相体罚和侮辱人格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和十五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体罚幼儿是违法行为。本案中陈老师因为孩子淘气,就体罚幼儿,这种错误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宴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教育单位或个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中的被告陈老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法医鉴定,冬冬所受的伤为轻微伤,陈老师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冬冬的家长可要求幼儿园依据上述规定或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陈老师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可要求民事赔偿。由于陈老师管教幼儿的行为系职务行为,所以家长应向幼儿园索赔。同时,在本案中,幼儿园平时对其教职员之教育督导不够,管理不力,出现体罚幼儿的事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一,说谎是惩罚的必然结果
孩子小时候,天真无邪,有很多事不知对错,他们顽皮淘气,又加上好奇,犯错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好多家长他们给孩子的爱太多,甚至有些溺爱,但却对他们控制太多,当孩子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时,不懂教育的方法和策略,又信奉“不打不成材”的错误观念,对孩子横施暴力,对孩子用粗暴的方式来教育,全然不考虑后果。粗暴的打骂,常常使孩子的反抗心理更加强烈,或者表面上服服帖帖,背后依然如故,甚至可能用说谎来对付。
事实上,正因为孩子在其以往的经验认知中,承认的结果,都是受到严厉的处罚,心中害怕,为了自我保护,只能选择说谎了。而当老师和家长发现孩子说谎时,就会更加气愤与恐慌,往往用加大力度的惩罚来对待,这样就使孩子在今后的说谎中,更加小心,更加谨慎,做到无懈可击。在学校教育中,学生如果遇到一位相当严厉的好老师,偶尔的迟到或没有写完作业,学生总要想办法说一些让自己不受批评的理由,这种现象相当普遍,这不能不说是惩罚的效果吧。其实,如果在处理孩子的错误问题时,能抱持冷静的态度,缓和孩子的害怕,那么他们也就不必以谎言来保护自己。
第二,厌学是惩罚的自然产物
学习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但在今天的社会现实中,升学与就业的压力日益增大,家长们对孩子的付出,无论是财力还是精力上,都是不断增多,当然,他们对孩子的期望也就随之膨胀起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就成了理所当然。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让孩子背上沉重的包袱,不是学这就是学那,全然不顾孩子的能力与喜好,也不顾孩子的心理与身体,人云亦云,说什么“赢在起跑线上”,总要让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的强。如果说孩子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有的家长就会强迫孩子机械的重复练习,有的家长就会恶语相加,更有甚者,还会施以拳脚,这样就给本来压力已经超过负荷的孩子又加上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当然,望子成龙是所有父母的心愿,本也无可厚非,可是如果把实现美好愿望的条件变成是强加在小孩身上很重的学业负担,假如沉重的学习负担超过了小孩的承受能力,就会使小孩对学习产生厌恶。父母为了让小孩将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就不断给小孩施加身体与心理的压力,再加上有的家长对孩子精神与身体的惩罚,以致小孩难以承受,小孩对于父母的这种做法不能理解从而产生反感,从而对父母这种做法的厌烦发展到对学习的厌恶,最后导致厌学。
还有,在学校教育中,尽管国家在推行素质教育,但作为素质之一的文化素质还是考查一个学生好差的主要内容。有好多地方,把学生的成绩作为教师评优选先的主要条件,这就使得有些教师对学习不太好的学生另眼相看,用增加作业量等手段强迫他们向好学生看齐,其实这也是一种惩罚,尽管这一手段比讽刺挖苦、体罚来的委婉,但无疑会增加学生课业和心理的负担,也是促使学生厌学的一个原因。
第三,惩罚是造成“网瘾”的一个重要因素
大多数家长,平时忙于工作、应酬,对孩子的照顾不过是吃饱穿暖,兜里揣点钱,一声“好好学习啊”便是教育了。他们从不了解孩子最近的烦恼是什么,和同学关系处得怎么样,学习上有什么具体困难。孩子在父母处找不到这种爱,于是他们在网上寻找“快乐”,戴上“假面具”,开始与网友聊天、骂人,畅所欲言。而当家长发现孩子上网时,对孩子有种怕的感觉,怕孩子不上学,怕孩子不成材,由怕生怨、由怨生恨,难免对孩子进行一些言语上或行为上的自认为必要的惩罚,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情绪的对立,促使孩子更加沉迷于网络。有的家长本来就喜欢暴力、批评的教育方式,即“控制型”的,造成孩子没有长成应该长成的“自我”;孩子找不到结伴的对象,很孤单,生活在高楼里,限制了孩子的很多选择,孩子只好去上网。
还有,学校评价体系过于单一,用成绩好坏评价学生。有的孩子可能学习不是特别好,但是其他方面很优秀,这些孩子在学校中得不到肯定,再加上有的老师对他们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情绪暴力,爱发脾气、爱训人的现象,这样就可能让孩子投向网络世界的怀抱。
总之,孩在子偶尔犯错误时,我们听到最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训斥, “单打”“混合双打”也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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