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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遵循六大基本原则?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1-14 09:43:36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记录,并加以注明。

病历能做司法鉴定吗

渔民的职业属于农林牧渔劳动者!

我国职业分类,根据我国不同部门公布的标准分类,主要有两种类型:

(1)第一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总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1982年3月公布,供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使用的《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依据在业人口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将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即8大类、64中类、301小类。其8个大类的排列顺序是:

第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商业工作人员

第五,服务性工作人员,

第六,农林牧渔劳动者

第七,生产工作、运输工作和部分体力劳动者

第八,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在八个大类中,第一、二大类主要是脑力劳动者,第三大类包括部分脑力劳动者和部分体力劳动者,第四、五、六、七大类主要是体力劳动者,第八类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2)第二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批准,于1984年发布,并于1985年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这项标准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性质的同一性分类,即按其所属行业分类,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四级。门类共13个:

①农、林、牧、渔、水利业

②工业

③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④建筑业

⑤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

⑥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

⑦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

⑧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⑨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

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1金融、保险业12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3其他行业。两种分类方法符合我国国情,简明扼要,具有实用性,也符合我国的职业现状。

其他分类方式:

根据不同标准的职业,可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从行业上划分,可分为一、二、三产业从工作特点上划分,可分为务实(使用机器、工具和设备的工种)、社会服务、文教、科研、艺术及创造、计算及数学(钱财管理、资料统计)、自然界职业、管理、一般服务性职业等10多种类型的职业。每一种分类方法,对其职业的特定性都有明确的解释,这对我们更好的掌握某一职业的特点,去选择适合自身职业有指导作用。

关于病历管理哪项错误

司法鉴定中损伤基础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一般受伤之后首先到医院治疗,所以原始病情等只能通过病历资料才能确认。故病历非常重要。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C.住院病历保管至少不少于35年,这一项是错的,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只作了下限规定:住院病历不得少于30年。这一规定由于有“保存期不得少于”的文字而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医院可根据病历自身情况和价值的不同,把住院病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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