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场一旦发生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疫情
牛场发现患有烈性传染病或者疑似烈性传染病的牛,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2)及时诊断
发生疫病时,应及时请教有关专家和组织人员到现场会诊,得出准确的疫情报告,提出防治疫病的紧急补救措施,不能立即确诊时,应采取病料尽快送有关业务部门检验。在未得出结果前,应根据初步诊断,采取相应紧急措施防止病的蔓延及扩散。
(3)隔离患病牛
患病牛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因此,隔离患病牛是控制传染源的重要措施,可防止病原体的进一步扩散,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以就地扑灭。具体方法是划出专门的隔离场地及圈舍,与健康牛的饲养场地或圈舍完全断绝来往,配备专人进行饲养。隔离区内的用具、饲料、粪便等,未经彻底消毒处理,不得运出。没有治疗价值的患病牛,由兽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密处理。可疑感染的牛,应另选地方将其隔离、看管,限制其活动,详细观察,出现症状的牛按患病处理,没出现症状的牛应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治疗。
(4)封锁疫区
发生传染病的牛场称为疫区。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在牛主要包括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炎、牛海绵状脑病、蓝舌病),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施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施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二类疫病包括:炭疽、副结核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等。三类疫病包括: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等),依照发生一类动物疫病的规定进行封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126—2002)对疫病控制和消灭的办法,要求确诊发生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时,牛场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牛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牛海绵状脑病时,除了对牛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外,还需追踪调查病牛的亲代和子代;发生炭疽时,只扑杀病牛;发生蓝舌病、牛白血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疫病时,应对牛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的尸体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8—1996)进行处理。
疫区(牛场)内最后一头患病牛被扑杀或痊愈后,经过该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时间不再出现患病牛时,把污染的场地、圈舍及用具等彻底清洗、消毒,由县级以上兽医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疫区解除封锁后,病愈牛需根据其带菌(毒)时间,控制在原疫区范围内活动,不能将它们调到安全区去。
(5)紧急接种
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病的流行,而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尚未发病的牛进行的应急性免疫接种。对于牛来说,大批应用免疫血清时用量大,成本高,而且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在实践中使用不多。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在疫区、受威胁区内使用疫(菌)苗进行紧急接种是切实可行的。例如,在发生口蹄疫时,已广泛应用疫苗作紧急接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疫区内应用疫苗作紧急接种时,须对所有受到传染病威胁的牛逐一进行详细观察和检查,仅能对正常无病的牛用疫苗进行紧急接种;对病畜及可能已受感染的潜伏期牛,必须在严格消毒的情况下立即隔离,不能再接种疫苗。
(6)消毒
是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及时消灭病畜排出的病原体所进行的紧急消毒措施,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天多次或随时进行消毒。
在解除封锁前,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大消毒。
(7)药物治疗
对牛进行药物预防和治疗是防疫的一个较新途径,由于某些疫病尚没有安全有效的疫苗,在疫区内,采用药物预防方法可收到显著的效果。
对患病牛进行治疗,一方面是为了挽救牛,减少损失,另一方面是为了消灭传染病,因而是综合性防治措施的一个组成部分。治疗时应以针对病原体的对因治疗为主,主要是选用特异性的免疫血清、抗生素和化学药物等,杀灭患病牛体内的病原体。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内蒙金宇口蹄疫苗有几种:
产品涉及牛、羊、猪、禽、兔、犬六大类,60多个品种,100多个规格的疫苗产品。
金宇集团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瞻性地预测到国内亚洲I型口蹄疫情的爆发以及国家防控政策做出调整,提前采取措施,调整产品品种及生产节奏,及时开发出O型-亚洲I型口蹄疫双价灭活疫苗新产品。
口蹄疫是猪、牛、羊等主要家畜和其它家养、野生偶蹄动物共患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易感动物达70多种。临床特征是在口腔黏膜、蹄部和乳房皮肤发生水疱性疹。该病传播途径多、速度快,曾多次在世界范围内暴发流行,造成巨大政治、经济损失。鉴于此,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传染病之首。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发展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是金宇集团有限公司(JINYU GROUP,股票代码600201)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承建单位,公司座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其前身为: 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始建于1958年。1998年前隶属于内蒙古畜牧业厅,1998年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加入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此进入企业发展的快车道。2006年3月5日,为了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经集团公司批准在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的基础上,整合内部资源,构建生物制药产业平台,由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公司现聘请徐师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于2007年2月7日全厂整体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并换发了兽药生产许可证,于2008年12月举行“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揭牌仪式,于2009年9月口蹄疫灭活疫苗悬浮培养生产线正式启动,目前是农业部指定的动物特种疫苗生产企业,也是我国生产牲畜口蹄疫疫苗的骨干企业,已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现有员工497名,技术专家47人,各类技术人员近92%,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技术力量。企业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创新发展,已拥有全国首家通过农业部GMP认证的强毒灭活疫苗车间和双价灭活疫苗车间两座、弱毒冻干活疫苗GMP车间一座等现代化生产车间,配套有研发中心、检测实验中心、三座P3标准动物检验室、物料仓库、成品冷库及设备动力等辅助生产的现代化设施。总建筑面积59900平方米,总净化面积13010平方米,总负压面积4720平方米。分别于2002年12月23日、2004年1月16日、2005年2月21日三次顺利通过车间的GMP认证,又于2007年2月7日全厂整体通过农业部GMP认证。经农业部专家核准,我公司目前的口蹄疫疫苗年生产能力为24亿毫升,在行业内单品种生产能力最大,并拥有100亿羽/头份的弱毒冻干活疫苗年生产能力。生产猪、牛、羊、禽六大类60多个产品,形成了口蹄疫2大类7个品种、牛羊疫苗16个品种、猪用疫苗13个品种、禽用疫苗2大类30个品种的产品结构。树立了“宝灵”优良品牌,为全国各地防治畜禽疫病提供大量优质高效的生物药品。其中牛羊疫苗产量占全国首位,尤其以猪O型口蹄疫(Ⅱ)灭活疫苗、牛羊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双价灭活疫苗受到用户广泛赞誉,山羊痘活疫苗荣获农业部优质产品奖和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羊三联干粉灭活疫苗获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优质奖和第三届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
公司按照GMP要求严抓生产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抗原纯化、浓缩技术、乳化技术,及内毒素控制等手段,使产品质量迅猛提高,产品品质深受用户的信赖。公司于2004年将生产的口蹄疫疫苗送检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所属的英国PIRBRIGHT实验室(是世界专门从事疫情检测等项工作的权威机构),检验结果显示免疫效价高达6.06个PD50。按照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的规定,口蹄疫疫苗只要达到3.0个 PD50以上即可用于免疫接种,这充分表明我公司产品质量早在2004年就已远远超过国际通用标准。
公司逐年增加研发经费,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基本形成了基础研究与最新技术应用并举、现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由简单模仿向独立自主研发发展的格局。现正与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开展猪、牛羊口蹄疫基因工程疫苗的产业化研究,并有望在近期投产;完成了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的研制;同时还自主研发了口蹄疫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参与农业部口蹄疫疫苗新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摸索实验工作;建立和掌握了与国际通行标准相接轨的细胞测定毒价、血清微量中和实验、血清抗体检测等技术;同时还与美国UBI公司、法国赛比克公司、中国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农业部热带亚热带重点动物实验室、内蒙古畜牧科学院、北京清大天一等众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知名企业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等领域保持着密切合作。
公司始终坚持营销工作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了辐射全国31个省、区、市的市场营销网络。自1998年以来,公司销售收入与利润率不断提高,口蹄疫疫苗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2.96亿元,产销量连年稳居全国第二位。2002至2004年连续三年获得呼和浩特市促进工业发展突出贡献奖,2004年被人民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办公室评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单位》,2005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明星民营科技企业”。
公司重视在行业内的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同行业各学会和协会组织的活动,2005年被授予《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禽病学分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理事单位》,主要技术专家均成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生物制品学分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口蹄疫学分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传染病学分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的会员。2003年被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授予《中国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50强》,2006年被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授予《中国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10强》、《2006年度促进行业发展贡献奖》。
公司秉承“金贵人为本,宇高鹄益飞”的价值观,以“争做行业内标杆式生物制品企业”为目标,以“致力健康事业,共创美好生活”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勇于创新、不断奋进,促进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发展,共创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
食品安全的现状以及解决办法
2007年3月5日,为了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经集团公司批准在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的基础上,由金宇集团出资5000万元,整合内部资源,构建生物制药产业平台,成立了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2007年2月7日,全厂整体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公司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创新发展,已拥有全国首家通过农业部GMP认证的强毒灭活疫苗车间两座、弱毒冻干活疫苗GMP车间一座等现代化生产车间,配套有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三座接近P3标准动物检验室、物料仓库、成品冷库及设备动力等辅助生产的现代化设施。总建筑面积59900平方米,总净化面积13010平方米,总负压面积4720平方米。分别于2002年12月23日、2004年1月16日、2005年2月21日三次顺利通过车间的GMP认证,又于2007年2月7日全厂整体通过农业部GMP认证。经农业部专家核准,我公司目前的口蹄疫疫苗年生产能力为24亿毫升,在行业内单品种生产能力最大,并拥有100亿羽/头份的弱毒冻干活疫苗年生产能力。生产猪、牛、羊、禽六大类60多个产品,形成了口蹄疫2大类7个品种、牛羊疫苗16个品种、猪用疫苗13个品种、禽用疫苗2大类30个品种的产品结构。树立了“宝灵”优良品牌,为全国各地防治畜禽疫病提供大量优质高效的生物药品。其中牛羊疫苗产量占全国首位,尤其以牛羊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双价灭活疫苗受到用户广泛赞誉,山羊痘活疫苗荣获农业部优质产品奖和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羊三联干粉灭活疫苗获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优质奖和第三届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
公司现有员工478人,其中包括研究员3名,高级兽医师及其他高级技术人员12名,中级技术人员80名,技术人员数量达428人,占员工总人数的89%,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技术力量。
公司按照GMP要求严抓生产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抗原纯化、浓缩技术、乳化技术,及内毒素控制等手段,使产品质量迅猛提高,产品品质深受用户的信赖。公司于2004年将生产的口蹄疫疫苗送检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所属的英国PIRBRIGHT实验室(是世界专门从事疫情检测等项工作的权威机构),检验结果显示免疫效价高达6.06个PD50。按照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的规定,口蹄疫疫苗只要达到3.0个 PD50以上即可用于免疫接种,这充分表明我公司产品质量早在2004年就已远远超过国际通用标准。
2008年7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承建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12月举行“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揭牌仪式,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兽用疫苗工程实验室。公司逐年增加研发经费,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基本形成了基础研究与最新技术应用并举、现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由简单模仿向独立自主研发发展的格局。现正与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开展猪、牛羊口蹄疫基因工程疫苗的产业化研究,并有望在近期投产;与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合作完成了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的研制;同时还自主研发了口蹄疫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参与农业部口蹄疫疫苗新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摸索实验工作;建立和掌握了与国际通行标准相接轨的细胞测定毒价、血清微量中和实验、血清抗体检测等技术;同时还与美国UBI公司、法国赛比克公司、中国农业大学、扬州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河南农业大学、农业部热带亚热带重点动物实验室、内蒙古畜牧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北京清大天一等众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知名企业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等领域保持着密切合作。
口蹄疫疫苗悬浮培养技术成功突破,得到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等领导的高度赞扬,表明口蹄疫疫苗质量已经达到国际水平。2009年7月,悬浮培养工艺的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通过农业部兽药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获得生产文号;2010年6月,悬浮培养工艺的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ZK93/OR80株)通过农业部兽药评审委员会评审;至此,口蹄疫灭活疫苗悬浮培养生产线正式启动并全面投放市场。
公司始终坚持营销工作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了辐射全国31个省、区、市的市场营销网络。自1998年以来,公司销售收入与利润率不断提高,口蹄疫疫苗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自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产销量连年稳居全国第二位。2002至2004年连续三年获得呼和浩特市促进工业发展突出贡献奖,2004年被人民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办公室评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单位》,2005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明星民营科技企业”。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分析及对策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 推荐阅读JAAS 原子光谱研讨会在清华大学隆重召开· 光学传感器能使大脑直接控制义肢· 国家烟草专卖局巨额捐款 惹各方热议· 科学家发现新方法提高超声成像解析度· 卫生部宣称将制定新一批食品安全标准· 仪器行业特点明显 未来十年智能化为重点· 360对战QQ引发的仪器仪表行业竞争思考· 工博会新技术:边走路边输液 神针辨地沟油· 中国工博会完美谢幕 产品和技术成交近15亿· 2010年全国有机质谱会 蛋白质组学为研究热点· 胎儿鉴‘性’药热销 药监局工信部均称无权处罚· 号外!号外!仪表展览网最新栏目——资料中心上线啦!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具有安全隐患,如油炸淀粉类食品的丙烯酰、油条中的铝残留等安全性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
6、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数量都超过千项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7、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8、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2、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做好发展规划 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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