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所谓房价与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世界银行制定的房价与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内专家通常采用的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合理标准是3-6∶1,也就是说,家庭购房价格在其年收入的3-6倍为合理范围。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
国内目前流行的3至6倍的说法,据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先生(Andrew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有关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0.8~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1998年与北京当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当的12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9和8.1。如果这样比较起来,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与这些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
如上所写,98年到02年的现状是政府控制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其比率占到总体供房的90%,03年开始政策改变,经济适用房商品化,导致土地供给卖给开发商,也就是地价一年疯涨一年胜一年,地方政府从中保八八年,如09年厦门调查房价收入比就高达14倍,北京等就不说,同比美国的3.9倍,你就知道我们是处于一个什么社会。
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与房屋实用寿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变化状态、国家的特殊国情相关。(如房价收入比超过房屋寿命是警示房价收入比不合理,反映市场的畸形和失衡或因为特殊原因制约)。
如果不清楚请百度百科“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什么 有什么计算方法?
您好!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
即: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房价收入比的高低,反应的是某个城市购房的难易程度,也折射出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十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最高 哪些城市买房更难
如果说想要辨别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城市居民生活水平,除了看它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还有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通俗的说就是看家庭收入多久能买得了房子。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万5千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
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而作为其中重要参数的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在中国情况要复杂得多。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4-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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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多少倍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研究房价收入比有什么现实意义?我国房价收入比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今天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我们可以以房价收入比为参考来判断房价是否合理。一般来说,房价只有在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才算是合理的。现阶段我国各城市房价收入比都是什么情况呢?
据悉,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我国房价收入比尚算合理,在6~7的区间内震荡,但是各地区房价收入比差异大,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已经严重超过了这个数值,西部部分城市却低于这个数值。
我国各地区房价收入比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1、 东部沿海地区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东部沿海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收入虽较西部地区更高,但面对高昂的房价,收入的优势显得无力。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已连续三年维持在14.5的高位,位列第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内蒙古的低房价收入比,仅为4.4,差距十分明显。
2015年,全国30省的平均房价收入比为7.3,超过平均数值8.5的城市有北京、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和浙江;低于全国30省的平均水平的城市有22个,绝大多数为中西部城市。
2.发达城市房价收入比增长率更高
现阶段,西部地区商品房的涨幅远不及东部沿海城市,在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增长率方面,排名前两位的是上海和北京,增长率分别为31%和20.6%。也就是说,东部沿海城市的居民收入虽然也在增加,但是远不及房价的涨幅,因此,东部沿海省市房价收入比将继续攀升,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下滑态势将趋缓。
造成房价收入比呈现地区不平衡特点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区域发展不平衡
东部地区发展较好,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就吸引了大量有购买力的购房者推动房价快速上涨。人口集聚及投机性需求的大量进入,使得东部地区的房价收入比较西部更高。
2、 生活习俗和理念不同
一些重商氛围更浓的城市,人们对财富的积累和置业的追求更强烈,这就造成了民众更乐于通过买房集聚财富。而有些城市享乐意识更强,购房意愿相对较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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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2倍。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扩展资料: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5000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
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是美国的四倍(房价比10),严重偏离合理的房价收入比。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价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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