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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条例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1-02 03:21:24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四)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第三条 本市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举,统筹推进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数据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和流通利用体系,促进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协调解决数据开发利用、产业发展和数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城市数字化转型。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市总体要求和部署,做好本行政区域数据发展和管理相关工作,创新推广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基层治理中,推进数据的有效应用,提升治理效能。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市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促进数据综合治理和流通利用,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数据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本市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本市数字化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政策制定以及区域联动等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本市公共数据开放、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发展,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工作。

市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市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

市大数据中心具体承担本市公共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数据的融合应用。第六条 本市实行数据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管理,管区域必须管数字化转型、管行业必须管数字化转型,加强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本市鼓励各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首席数据官由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数据专家委员会。数据专家委员会开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评估,为本市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第八条 本市加强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布局,提升电子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的服务能力,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网络、存储、计算、安全等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第九条 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将数据领域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完善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创新数据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健全数据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

本市加强数据领域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公众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将数字化能力培养纳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教育培训体系。第十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有关部门加强数据标准体系的统筹建设和管理。

市数据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推动建立和完善本市数据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本市支持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发展。行业协会和组织应当依法制定并推动实施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和建议,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会员依法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云服务类型

您需要什么类型的云?正如我所提到的,存在三种云:公共云、私有云和混合云。那么,您要寻找哪种云?除非你是一家大公司,否则你可能正在寻找公共云。但是,大型企业通常需要多云和混合云方法。

云服务分为三种类型,IaaS、PaaS 和 SaaS。正如您之前看到的,您需要确定您的需求。并非每个企业都需要所有这些服务,每个云提供商都有其优缺点。

2、能力和产品供应

每个云服务提供商都有其顶级产品和一些 OK 产品。有些产品和功能在一个云服务提供商上比另一个更好。您必须研究并查看最适合您的云服务提供商。

云计算的主要优势之一是能够根据您的需求变化扩展您的资源。选择提供灵活且可扩展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以便您可以随着业务增长轻松调整资源。

3、成本

成本可能是大多数企业迁移到云的最重要因素。根据您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成本可能因云而异。在做出任何业务决策时,成本始终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选择云服务提供商时,重要的是要考虑总拥有成本,包括资源成本、支持成本以及您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服务成本。

4、安全与合规

选择云服务提供商时,安全应该是重中之重。寻找实施行业标准安全措施(例如加密和多因素身份验证)以保护您的数据的提供商。此外,重要的是要考虑提供商使用的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性。

安全性和合规性是人们选择不同公共云服务提供商的其他原因。您可能有一个特定的安全需求由一个提供商而不是另一个提供商支持。此外,虽然安全选项可能可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已启用。

5、支持与维护

选择能够提供响应迅速且有用的支持的提供商非常重要。考虑提供的支持类型以及可用时间。此外,请考虑提供商是否提供保证一定水平正常运行时间的服务水平协议 (SLA)。每个云服务提供商都有不同的支持和维护合同。因此,您必须查看您的需求并比较哪个提供商更适合您。

6、性能

性能是选择云服务提供商时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寻找提供可靠和高性能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并考虑网络速度、存储选项和处理能力等因素。

赞奇科技联合华为云,基于华为云基础服务和音视频技术打造的赞奇超高清云工作站,涵盖工业设计仿真、建筑设计、游戏设计、影视动画等领域,通过云工作站、云盘、软件中心、云渲染等功能,整合打通了各行业设计者业务全流程,提供一站式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有:

一、官方文件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我们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可以分为两个板块,即入门条件和评价条件。入门条件决定一个企业是否有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而评价条件决定了一个企业是否能被评定为高新企业称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门条件

入门条件即为必要条件,先满足这些才能再看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其他条件免谈。入门条件为7项,有一项不满足,则不能申请高新。

(一)、企业成立时间的要求

企业需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必须超过“365天”,过去是要求必须满足一个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现在是要求必须满足“注册满一年以上”的条件。相当于放宽了门槛。

(二)、企业知识产权项目要求

以往在这块的条件,在2017年的申请上有一些改动,加强了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属性要求。即原来的5年以上的许可知识产权不再算作在内。新版的高新认定条件在这一块采取了分级的规定。该要求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票否决权,两级分层制强调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排他性、有效性同时弱化了时效性限制。

1、一票否决权: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两级分层制: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医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

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

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核心性要求: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专利有效性证明: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专利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证明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专利有效性的证明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

6、弱化时效性要求: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三)、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领域要求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这是新提出的定量性要求,事实上有利于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的认定。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要求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

(五)、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工作指引》对人员统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学历限制,明确了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明确了具体的统计方法。

1、统计方法:全年月平均数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了一种鉴别方式,实践中早有采用,资料准备时应考虑直接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括在内。

3、科技人员的范围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且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六)、精细化但仍不完美的研发费用要求

1、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注意是总额比例而非分年比例)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管理办法》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活动的确定方法与此前类似,包括行业标准判断法、专家判断法和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其中,目标或结果判定方法是前两种方式的辅助方法。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3、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数的。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则省去了运用费用分摊机制的麻烦。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要求进行核算。

4、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且其他费用由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调整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所占比例有所提高。

(七)、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们担心的是,如这一条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出具的“非重大”证明,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企业的负担。且重大与否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因此,该要求可能需要明确实践规则,不宜对企业申请和维系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造成重大负担。如该条件的具体执行,可以考虑参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方式,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

另外就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价条件了,具备以上的那些条件以后,还要对企业的各项必要条件里面的内容项进行打分,总分超过70分方才能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70分。

那么,企业要怎么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满足评价条件呢?

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评分细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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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市数据条例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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