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49800是个小数目吗?一般人肯定不会信,也不会去,所以找人难度很大。他们计算的找人速度,只是个理论速度,事实要难的多。这要看你的忽悠水平。二是你去的时候报销的车费,住行的费用都是谁出的?被推上B层后,你就要辞去现在的工作去异地做全职大忽悠,承担这个所谓团队的相应责任,例如出钱供招来的人吃、住、行、租房的钱,还要整天陪着他忽悠他。如果下线找人慢,也就意味着分钱慢,还要拿出钱来租房、管别人吃住,有时分的钱不见得比往外拿的多。挣不到钱,回来后连工作都没了。这值得吗?三、他们洗脑时,说什么为了当地稳定不让不让当地人干。事实上是当地人没有干的,当地人见到赔钱的太多了,是当地人不愿干,好不好。四是他们所谓的保本,49800钱交上后,不想干了要往回拿钱,是有一定条件的,在发展层是不能退出的,只有等着。至于等到什么时候,听从老天的安排吧。也许今天交上钱,明天被政府给一锅烩了,吃几天公家饭,然后回家,钱充公,没了。五,为什么政府不打击?政府不是不打击,而是隐藏在小区内,隐匿性太强,不好打击。并非不打击,请打开百度查一下,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打击了。再者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确实存在不作为现象。六是假设你把你的亲朋好友忽悠了去,他们又赔了钱,你们朋友没得做不说,还要天天被他们追着要钱,这些后果你们想过吗。七是为什么你去的时候他不告诉你去干什么,只有到了目的地后才给你说事实,才给你洗脑,五天甚至七天对着你连续说,什么鬼话你不都相信了。你所见到的那些大款、有钱人,挣钱的流水记录都是假的,都是几个大忽悠,小丑扮得,因为他们已经把钱投了进去,只有骗别人才能多捞点本回来。亲们,醒醒吧,别把我们的血汗钱都傻傻的送给别人。相信别人都象你一样傻可以干。所以亲们理智一点,现实一点,不要去上当了。
我在北京燕郊的一个民间自愿互助理财相目里被别人骗进去了49800元钱能退出来吗?怎么办呀?
是骗人的。
民间互助理财是最近2014年活跃在北方的一个经营模式,但并非北派组织,而是从南派“6=9=8=0=0模式”中分裂出来的一个组织,是“6=9=8=0=0模式”的变种。该组织从广西南宁迁徙到河北廊坊三河时,马上改头换面,以民间互助理财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到处拉人。
民间互助理财规定一次性购买21份即交纳49800元就可以成为A1级股东,获得发展伞下的资格成为股东后就可以以推荐人的身份,介绍别人来购买,但每人最多只能在自己的名下直接推荐三个人,这三个人就是推荐人的直接“伞下”。自己及伞下所购买的股份,自下而上层层累加。
北京燕郊49800民间自愿互助理财是传销吗
退不退是他们说了算,不过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被骗的话可以选择报警,因为49800已经属于数额巨大了!按照我的经验,所谓的资源互组理财就是打着高收益的幌子来进行非法集资,你完全可以报警!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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