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户外打井违法吗?
一般来说,涉及打井经营活动的话,其经营范围可为:独立地承担较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凿井、修井、钻探、基础处理、降水等。
由此可知,打井经营活动属于建筑工程类行业,若属于建筑工程活动的话,其开具专票是9%,而涉及到维修服务费用,其开具专票是6%。
老百姓可以私自打井饮用地下水吗?
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农村钻深井是否违法
一、按法律规定,无证打井的,就是违法的;二、在农村,一般不管;在城市,特别是居民区打井,危害性极大。无证打井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山东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的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直接从河道、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居民私自开采地下水,主要危害是水质可能不达标对身体的危害,以及对地基不稳带来的安全隐患。水利部门对此限制许可证的审批,但目前大多数自用水井都是用更为隐蔽的抽水泵,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巡查范围和深度,加强惩罚力度,那么私自开采地下水的现象就能得到遏制。
合理使用水井是合法的。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属于生活用水,不违法。
农村打井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选尽可能远离下水道、排污管及河边的地方。2、打井时必须及时用砖衬砌,越深越要及时衬砌,防止塌方。3、用涵管作内胆时可以一次性挖到深度后开始放管。但土质必须属于不容易塌方的地质处使用。4、打井的深度必须要挖到下面的土有明显的水迹才能停止。5、封底必须用干净的不易风化的石子或大石块。6、所有过程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下面挖土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达到一定深度必须有要备从上面向下压空气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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