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标 准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3)具有 1 个以上行业甲级资质。
(4)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1500 万元以上。
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5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或者勘察设计类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50 人以上,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的人员30 人以上。
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6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4.科技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 3 项以上;或者近 10 年使用正向建筑信息模型(BIM)或者数字化工厂(DF)技术完成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
(2)近 3 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每年达到营业收入的 3%以上。
(3)近 10 年主编过 2 项或者参编过 5 项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类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6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20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除申请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外,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当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或者中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行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3工程业绩
除申请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 并已建成投产。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工程设计专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
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10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项目工程设计2项以上。
2017最新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标准
GBJ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实施日期 备注
1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J-2-86 1986-08-01
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87 1987-10-01
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1985-10-01
4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GBJ99-86
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1988-03-01 代替GBJ204-83
6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1987-10-01
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87 1987-11-01
8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J117-88 1989-03-01
9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1988-11-01
10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122-88 1988-12-01
11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1988-10-01
12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125-89 1989-10-01
1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1990-01-01
14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J129-90 1990-08-01
15 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 GBJ132-90 1991-05-01
16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J136-90 1991-05-01
1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1991-03-01
18
19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146-90 1991-10-01
2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1991-10-01
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 1991-10-01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1991-10-01
2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6-94 1994-10-01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一、分级标准
(一)甲级
l、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键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lO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0.8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成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l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予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3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展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呼和浩特公司注册,乌鲁木齐公司注册,重庆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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