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了河道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提出建设原则、河道规划、河道工程建设、河道水环境、河道水生态、河道水景观、河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涉及的河道建设主要是指治河建设和日常河道管理
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修正)
标准如下:李村河治理工程
李村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李沧区东部,自青银高速公路至毕家上流水库止,全长约9.8公里。其中李村河主河道全长约7.5公里,主要支流金水河长约2.3公里。整个李村河上游流经郑庄、侯家庄、王家下河、李家上流等17个社区,项目总占地约2355亩,其中现状水域约750亩,其余约1605亩。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拥湾发展、环湾保护”战略,切实做好李村河流域污染治理及环境景观治理,李沧区政府于2009年正式启动李村河上游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拆迁、征地、截污、防洪、道路、桥梁、涵洞、管线综合、环境景观及亮化等,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4亿元,一期绿化景观工程投资约2.8亿元,已于2010年底前完成全线建设。
发源于崂山山脉的李村河自东向西连接起东李片区、李沧商圈、老沧口,最终从胜利桥汇入胶州湾,全长17公里。为了迎接2014年世园会的到来,横穿李村东西的李村河早于2009年便开始整治。四年后,李村河上游一期、二期均已治理完毕,三期将于今年底完工;中游规划搬迁李村大集;而下游清淤已经动工。
一期工程自青银高速公路至酒店管理学院,长约4公里。河道整治总宽度(含两侧道路、绿化带)约100米至170米,其中河床宽度为40至70米,主河道按照50年一遇、支流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河道北岸衡水路宽15米;河道南岸惠水路宽27米。河道绿化带宽度约26米至60米。河道两侧分别铺设约8500米截污干管,河道设置5道拦水坝和8座桥梁。二期工程从九水路至金水路,全长约2.4公里,现被命名为“李村河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河道浅水区栽种着蒲苇,芭蕉,陆地上则有八宝景天、花叶玉簪、鸢尾、红松等多种科属的植物。正在加紧施工的三期从金水路至世园大道,是最靠近世界园艺博览会主会场的一段流域,计划于今年完工。至此,整个李村河上游整治完毕,为即将开幕的世园会周边景观增添色彩。
李村河中游改造将于2014年启动。这一流域因牵扯到李村集的搬迁非常棘手,虽搬迁难度大,但由于李村大集在大雨洗礼时难以快速排水,常常造成周边商户设施被浸泡等现象。李村大集也是造成该区域交通拥堵的一大“病灶”,搬迁一事已迫在眉睫。2013年5月,青岛市规划局透露消息称,李沧区政府计划明年启动李村河中游治理相关整治工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李村大集的搬迁进行论证。
据了解,李村河上中下游治理工程各有不同的定位。其中上游发展滨河休闲文化产业,建设休闲景观长廊;中段改造提升李村大集,建设特色购物、餐饮、娱乐街区;下游则规划建设海、河景观设施,建设河滨景观带和休闲旅游区
河道治理需要什么资质?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治理河道环境,维护和改善水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生态环境的规划、保护、治理、修复、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河流、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城市人工水面。第三条 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合理利用、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流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一)制定河道规划,建立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组织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实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划定河道保护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并设立标志和界碑;
(三)组织检查、考核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六条 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实行河长制。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段)的水资源保护,组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市、县(区)、乡(镇、街道)组织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定责任人及其职责,明确责任人的责任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第七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河道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
市、县(区)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工信、住建、农业农村、财政、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市、县(区)教育、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做好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水文、环境、疾控等监测机构应当做好河道生态环境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准确、及时。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河道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第九条 市、县(区)应当建立河道监管信息平台。
河道信息平台应当向社会公示河道保护管理范围、河道规划、河长制实施情况、水环境质量监测状况、重点排污单位信息、下泄生态流量、河道污染事故、河道生态环境破坏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第十条 在河道从事发电、采砂等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河道生态环境负有修复、补偿等义务;造成河道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具体补偿、赔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规划包括河道管理范围、水资源保护利用、水电站建设布局、河道污染治理、河道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第十三条 河道生态保护应当加强流域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注重水生态安全以及河道环境改善,保持河流自然流向和河道自然形态,保障水域面积。通过建设河流生态湿地、特色园林景观、低洼绿地、河堤植树等生态工程,修复、保护河道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和修复能力。第十四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河道治理分为几块,河道整治需要水利方面的资质。
生态河道治理是指在河道陆域控制线内,在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通过人工修复措施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构建健康、完整、稳定的河道水生态系统的活动。
治理步骤:
1、定生态河道治理的目标。
2、定生态河道治理的利益相关者。
3、析人类活动对河道功能的影响。
4、别河道的主要天然资产和主要间题。
5、定生态河道治理的优先次序。
6、定保护资产和改善河道的策略和措施。
7、定优先河段后,列出保护和改善这些河段重要资产的所有方法。
8、定生态河道治理详细而可度量的目标
9、析目标的可行性。
10、定修复工程的详细计划。
11、计修复工程的评估方案。
12、组织修复工程的实施。
13、证修复工程的实施,需要制定时间进度表,进行明确的任务分派,落实资金来源,组织项目评估。
14、实施修复工程。
扩展资料:
①河道治理治理要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兼顾;
②治理依照河势演变规律因势利导,并要抓紧演变过程中的有利时机;
③河槽、滩地要综合治理;
④治理过程根据需要与可能,分清主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布设工程;
⑤对于工程结构和建筑材料,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节省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河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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