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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标准主要有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12-05 04:22:09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三化”)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由于其通俗易懂、指向性强,且顺应了国际上固体废物管理的发展趋势,成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和使用的概念,并在促进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三化”概念深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三化”)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由于其通俗易懂、指向性强,且顺应了国际上固体废物管理的发展趋势,成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和使用的概念,并在促进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三化”概念深入人心,但在应用于固体废物管理的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和混乱之处。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认为“三化”是平行并列关系,并且减量化、资源化的优先序高于无害化,甚至有人将无害化和减量化、资源化对立起来,扬减量化、资源化而抑无害化。

扩展资料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缺乏明确定义如果不加区分地将前端分流的废物全部纳入减量化、资源化指标,无异于认同电子废物的作坊式金属回收、餐厨垃圾“野火私炼”、地沟油炼制后回餐桌也是资源化手段。产生上述模糊认识的主要原因,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法律和学术上缺乏统一、明确的定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修订)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依据,但只出现了无害化字眼,并未出现减量化、资源化的提法,相关定义并未涉及“三化”。

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其中,“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对应于减量化,“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对应于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对应于无害化。但这些仅是在内涵上大致对应,并非明确定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法律分析: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定检测机构识别固体废物是否为一般废物,然后检测一般固体废物是一类固体废物还是二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特征和识别技术,

固体废物危险属性鉴别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的定义是: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已经丧失其原始使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其使用价值但已经废弃或废弃的固体、半固体和气体物品和物质,以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

根据要求,有必要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所鉴别的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断依据,并以报告的形式说明判断结果。

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别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GB 5085识别标准、GB 5086和GB/T15555识别方法确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2、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得到的浸出液中,任何污染物的浓度均不超过GB8978zui的高允许排放浓度,其酸碱度在6 ~ 9的范围内。

3、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国标50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得到的浸出液中,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浓度超过国标8978zui的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酸碱度在6 ~ 9范围之外。

检测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别范围

1、常规样品类型: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等。

2、其他样品类:有机溶剂废弃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弃物、有机树脂类废弃物、感光材料废弃物、表面处理废弃物、焚烧处理残渣、其他废弃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是2021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已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填埋场的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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