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生产时,自己有没有决定权?
经常在看电视的时候发现一个比较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是在宝宝和产妇都有危险的情况下,医生会问保大还是保小,然后婆婆就死命保小,丈夫就会做个合格的妈宝男,最后母子平安,但是产妇心好凉好凉,其实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没有的,情况也只是大同小异而已。只是现在有规定,一切以产妇生命为先,所以很少发生这种事了。
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在生产的时候,遇上危险了,产妇有没有决定权?
懒妈妈二胎是顺转剖,当时羊水非常少,但是已经催产一天了,宫口一直没开,为了保证胎宝宝的健康和安全,医生过来和我商量,建议我剖腹产,基于安全的考虑,我也同意了。
于是医生就去拿了一些相关文件给我签字,当时因为滴催产素疼的厉害我也没仔细看,大概就是一些同意剖腹产的文件,我先签完医生再拿给我先生签的。整个过程医生事先征求我的意见,而先生只不过是在我的意见之上鉴字做实。
如果产妇因特殊情况没有办法为自己做决定,那么医生肯定要和家属商量,签字,医院也有医院的规章制度,但是绝对不会有保大还是保小的问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医院都会尽量保障母婴安全,要是有意外,则优先考虑产妇的生命,也就是说,医院会先保大。再说句不好听的,要是产妇病危,已经无法抢救了,那么医生才会放弃保大的原则而去保小。
这么看来,在生产上,女性还是有一定的决定权的,即使是到了有生命危险的时刻,医院也会以产妇的生命为先,给了女性很大的保障。
我是懒妈妈,一个二胎宝妈,多平台原创作者,很高兴在这里分享育儿知识,关注我了解更多。顺产还是剖宫产,到底谁决定?
你可以先想一个问题:你认为女人需不需要男人负责?那么怀孕的女人如果想把孩子生下来,需要男人同意并对她负责吗?
我们从前的法制体系是需要男性负责的。女人找不到一个负责的男人,就是没办法行使她的生育决定权。比如一名女性因为婚前性行为导致怀孕了,她想把孩子生下来就必须要去找到男人结婚。如果男人不和她结婚她把孩子生下来,这名女性不仅要接受 社会 抚养费的处罚,同时还可能丢掉自己的工作。
这对吗?
当然不对。我国建国后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早在1950年就非婚生育设立了相应的条款:
“第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
当时的答案就很简单,女人从来不需要男人对自己负责,男人是要对孩子负责。男人负责的形式从来不是和女人去领取结婚证,而是给自己的孩子支付抚养费。
婚姻,从来不是必须的。
早在1950年,就有这样系统的规定了。后期到了80年代,受困于计生政策,才有了系列的规定。哪怕是像上海这样的城市,甚至都规定过有过非婚生育经历的外地女性不能获得上海户口。
这些年我们国家也在迅速的改变。2015年确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登记规则,全面引入了DNA规定。非婚生子女甚至可以不登记父亲,要是登记父亲就要额外做DNA鉴定。有了可反复查验的DNA,亲子关系就很清晰。到了2021年的7月,全面取消了 社会 抚养费,女性非婚生育等于全面解禁,各地的计生规定也要随之更新,女性不会再因为自主的生育行为受到处罚。
迅速跟进的比如北京,在2021年11月就跟进修订了规则,约定“同时删去了有关 社会 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哪怕是体制内都没有限制了。
系统也在迅速的更新,比如你现在作为孕妇去医院建档,可能会发现许多医院已经取消了结婚证的要求。关于以前的流动人口要办理的婚育证明,其实也已经在国家层面取消了,具体时间点是2021年9月,相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也已经被全面废止了。只是一些地方上反应比较慢,还没跟上。
我们之前绑定生育和婚姻的规定太多了。现在搞清楚,生育和婚姻是两回事之后,大家都需要一些时间去适应和改变。
所谓的女性生育金也是一样的问题。这本来就是保障女性生育的专属经费。为什么要和婚姻绑定呢?同样生孩子,找到男人负责领取了结婚证的女性可以拿,没结婚的就不行?
大大方方的讲出来,这个规定是 历史 原因,就是错误的,现在要改。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呢?
在我们国家,女性有生育决定权。所有的生育决定都应该由怀孕的女性自主确定, 社会 不应该在任何情况下去给女性生育设置门槛。同样的,男性也不需要因为生育对女性负责,而是要对孩子负责。只要经过DNA鉴定,这孩子是某位男士的,那么这名男士就必须为孩子支付抚养费用。对于低收入的女性, 社会 是要去“保障”她们生育。把钱给生了孩子的女人,让女人养得起孩子。
这些道理,就是可以大大方方的讲。#如何让工作和带孩子两不误#
妇女难产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谁有决定权?
究竟是顺产还是剖宫产,最终决定权当然是在产妇身上,除非出现紧急情况,医生为了保证产妇生命可能会改变相应措施。女人生产是一件大事,但是究竟应该顺产还是剖宫产,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决定,或者说不知道应该由谁来决定,有人认为这个是由产妇自己决定,也有些人认为这是医院决定,即使这都需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
一、决定权在产妇
在产妇清醒并且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顺产和剖宫产的决定权在产妇手上。虽然知道顺产对产妇和孩子更好,但如果产妇强烈要求剖腹产的话,医生大多也会尊重产妇自己的意愿,这一点无需担心。
二、紧急情况下
如果产妇的情况非常危急,甚至已经威胁到了她的生命,那么医院有权利先保证产妇的生命安全。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保大保小的画面,其实是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出现的,尤其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医生会根据情况来做适当的调整,而且他们的行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三、家属有权决定
在产妇昏迷无法自行决定的情况下,医生通常会询问家属的意见,但是这也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前提是产妇的情况并不是非常危急。家属在决定过后,通常需要签订协议来证明自己所做的决定,并且后果自行承担,这种行为也是对医院的一种保护。
所以不管是产妇、医院还是产妇的家属,都有一定的决定权,只不过最终决定权是在产妇自己手上。在生产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好相关情况,按时去做产检,多关注自己和孩子的健康问题,有问题及时和医生进行沟通,放松心情,千万不要过于紧张。
如果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女方有权利独自决定是否生育孩子吗?
如果妇女因生产住院,其手术过程中需要该产妇的家属签字同意手术,如果出现难产,医生问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只有签字的家属才有决定权。
妇女可能在手术前已没有了意志,即使有也应该由其家属和妇女本人协商同意后,由家属签字同意和决定。
有权利。因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未婚怀孕男方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需要负抚养责任。未婚先孕的双方当事人首先需要明白一个前提,就是未婚的话双方是不能按照夫妻关系来处理,比如说常见的要求有要求分财产、房产等。至于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是否需要负责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要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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