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按照法定程序核准了2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包括LED行业的知名企业—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其实,木林森股份早在2011年7月27日就成功的通过了发审会审核,苦等三年有余,直至30日才获得IPO批文,木林森的上市之路可谓异常的艰辛和坎坷。
券商“直投+保荐”
木林森最近的一次增资发生在2010年9月份,公司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加至1.3亿元,此次增资引进了天津安兴和平安财智等5家投资机构,其中,平安财智以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1.15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9.15元,按照2010年度0.85元的每股收益计算,该次增资时的动态市盈率为10.76倍。
在该次增资中,至少有两家公司有突击入股的嫌疑。其中一家为平安证券所属的直投公司—平安财智,平安证券同时也是木林森此次首发的承销商。另外一家则是名为天津安兴的投资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金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建光),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业务。不过,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2010年7月30日,仅比此次增资日期早了一个多月。作为一家早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何以将潜在的IPO退出后的利益拱手让人,此公司成立的目的难道就是专为在木林森入股?此种谜情,令人费解。
对“先直投后保荐”模式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风险的质疑一直不断。2011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明确规定:“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此后,直投在保荐之后的“保荐+直投”模式被正式叫停。
突击吞并6家亏损企业
木林森在IPO审核前连续兼并了吉安木林森、格林曼、迪博、威莱森、安格森、赛维视觉6家关联公司。资料显示,格林曼主营LED灯饰,迪博主营LED节能灯,安格森、威莱森及赛维视觉主要从事LED产品国内外贸易。收购前,公司部分产品的对外出口通过威莱森境外销售,同时公司为格林曼及迪博生产下游应用产品提供原材料,吉安木林森是公司部分产品的委托加工基地。木林森股份与上述公司之间存在着较多关联交易,这必将对上市造成障碍。而此次,公司突击收购6家公司股权目的即是为了消除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赛维视觉亏损49万元;威莱森则亏损13.45万元;其余4家公司也徘徊在亏损边缘——格林曼净利润为236.04万元,迪博为220.24万元,吉安木林森为118.34万元,安格森为70.40万元。由此可见,前述6家公司的业绩均不容乐观,而且其主营业务多半为低附加值的LED灯饰产品,这些问题无疑会在未来加重木林森的财务负担。
招股书显示,威莱森2009年末资产总额达1983.31万元,而净资产仅为67.49万元,这意味着债务或超过1900万元;安格森2009年资产总额747.41万元,但当年净资产仅70万元,或存在近670万元债务。格林曼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以此粗略计算,上述6家子公司的债务额将近3500万元。
被举报涉嫌业绩造假
木林森在过会之初便遭到实名人士向监管层的举报,称其存在重大业绩造假以及涉嫌刻意隐瞒重大事项等问题。据资料显示,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09年增加35836.11万元,增长幅度为78.52%。对于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木林森在招股书中作出解释:“受益于LED封装及应用市场需求增多,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知名度扩大,与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对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需求也呈增加的态势,长期合作客户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增加27883.0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增加额的77.81%。凭借着在行业内良好的口碑,公司于2010年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获得部分新增LED下游客户,其中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的新增客户为9家,新增客户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增加7953.0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增加额的22.19%。”
木林森针对占当年营业收入增加额77.81%的“长期合作客户”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提供了前五名最终客户销售额,据统计,前六大客户的合计增长销售金额为7941.31万元,仅占长期客户总增加额的28.48%,另外71.52%的“长期合作客户”营业收入增长具体来源不得而知。
募投项目严重夸大其词
木林森此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需求共涉及金额为42631.82万元,其中Lamp-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SMD-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两项合计投入35478.95万元,占全部募集资金投向预算的83.22%,堪称募投项目的重中之重。但是就是针对这两个重点项目,该公司却存在着严重高估项目收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