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特区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第三条 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第四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用能系统、施工工艺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绿色建筑。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发挥节能示范作用。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建筑节能意识,并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建筑节能咨询、检测、评估等专业服务;支持建筑节能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第七条 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促进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已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编制严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无上述标准的,可以编制技术规范。
市主管部门编制建筑节能技术规范时,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的意见。
市主管部门编制的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第十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编制城市规划详细蓝图,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应当充分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第十一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需要发布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在遵循经济合理原则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用建筑节能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第十二条 建筑物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中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十三条 鼓励实施建筑物屋顶绿化。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四条 实行建筑物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能效测评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的申请,对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及等级评定。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市政府设立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活动。第十六条 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来源如下:
(一)财政拨款;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建筑物用电超额附加费;
(四)社会捐助等其他来源。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三章 建设与改造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应当载明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或者委托设计合同,应当载明建筑节能的要求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名称。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时,应当将建筑节能有关要求纳入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计。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包装测试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的要求及分类
2.1食品包装材料的要求:1) 应具有对被包装的食品的保护性;2) 必须具有合适的加工特性;3) 应有足够的卫生和安全性;4) 包装材料或由材料构成的包装容器应具有方便性;5) 价格低、便于生产、运输和贮藏;
2.2食品包装材料分类:
2.2.1按包装材料的阻隔性:(1) 防湿(潮)包装;(2) 阻气包装;(3) 隔光包装。
2.2.2按包装食品的状态:(1) 液体包装;(2) 固体包装。
2.2.3按食品性质分类:(1) 新鲜食品包装;(2) 热杀菌食品包装;(3) 冷冻食品包装;(4) 干燥食品包装;(5) 微波或辐照食品包装。
2.2.4按食品包装操作的工艺特点和要求:(1) 真空包装;(2) 充气包装、;(3) 气控包装;(4) 无菌包装;(5) 收缩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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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名称 汽车安全玻璃包装(转管理员ruyu的贴子,不知道是否适合您)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 512-93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安全玻璃)的包装,也适用于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的包装。
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122包装通用术语
GB4857.7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正弦振动(定频)试验方法
GB9656 汽车用安全玻璃
3包装技术要求
3.1产品包装的准备
3.1.1产品
产品经检验符合GB 9656的要求,方可包装。
3.1.2包装材料
3.1.2.1包装箱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强度,不易损坏,并保证在正常运输贮存过程中不致影响产品质量。
3.1.2.2每片玻璃应用塑料袋包装或每片玻璃之间采用其他措施防止玻璃表面划伤。
3.1.2.3玻璃与包装箱内表面之间用轻软材料填实或使用紧固装置。
3.1.3包装容器
安全玻璃的包装方式为箱式包装,形状一般为直角平行六面体,一种规格的包装箱内只允许装同一类型规格的玻璃,箱体的尺寸应根据玻璃面积的大小确定,外形结构要便于运辅、装卸。
3.2产品包装
3.2.1包装要求
3.2.1.1包装计量值
安全玻璃使用集装箱包装时,包装计量值应以玻璃不易破损和运用方便为原则。
采用其他包装箱包装时,总质量一般不超过500kg。
3.2.1.2包装方法
安全玻璃在包装箱中应立式摆放,每片玻璃靠紧;若采用间隔包装,则每片玻的间隙使用轻软材料间隔。
3.2.1.3包装防护
在包装箱中应有衬垫,支撑物或缓冲装置等防护措施,以保证在正常运辅情况下玻璃不致损伤。
3.2.1.4随货文件
3.2.1.4.1装箱单:注明产品数量及装箱日期。
3.2.1.4.2 经厂检验部门盖章的检验合格证,其上标明:
a. 制造厂的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种类、型号、规格、等级、生产批号;
c. 检 验者和包装工的代号。
3.2.1.5封箱
根据箱体大小,来用适当的方式封箱。封箱后箱内玻璃不应松动。
3.2.2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箱外表面应有醒目、不易擦掉的标志:
a. 制造厂的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种类、规格、数量、等级;
c. 收货单位和地址;
d.发货单位和地址;
e. “向上、玻璃制品、小心轻放、严禁潮湿”等字样及垂直放置标志,并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f.出厂日期。
4包装件运输
4.1运输方式
可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运、空运等方式。
4.2在装卸、运输时应注意:
a·具有防雨设施;
b.包装件摆放时,应严格按箱上“向上”标志放置,不得平放或斜放;
c. 运输时,包装件的摆放位置应使玻璃长度方向与车辆运行方向相同,箱与箱之间应靠紧,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d.包装箱的堆码以重不压轻、大不压小的原则,堆码高度一般不多于3层;
f. 装卸时应爱护货物,按章装卸。
5包装件贮存
5.1必须严格按箱上“向上”标志放置。
5.2包装箱应存放在干燥的室内或棚内,箱底加以垫高。
6试验方法
6.1试验设备
6.1.1振动台应具有合适的尺寸、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承载能力。当装有试验样品时整个试验台面上的振动应基本均匀一致,台面在振动时能够保持水平状态。静止时台面上任何两点的水平差不应超过2mm。振动台应配备防止试验样品移动的固定装置。
6.1.2振动台应能在垂直方向振动,振动波形应是正弦波,振动扬率为45-50Hz。
6.2试验程序
6.2.1将试验样品按正常运输状态置于振动台台面上,试验样品的底面中心与振动台台面中心的水平距离在10mm以内,并将试验样品牢固地固定在振动台上。
6.2.2根据包装箱的运输方式与路程长短,按下表选择相应的振动时间:
振动时间,min运输方式运输距离,km
20公路≤ 1000
20 铁路 ≤ 3000
40 公路 1000~1500
40 铁路3000~4500
60 公路 ≥ 1500
60 铁路 ≥ 4500
6.2.3按GB 9656中5.2条规定,检验安全玻璃的损伤情况,并分析试验结果。
6.2.4检验规则
由供需双方商定。
6.2.5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样品的数量;
b.详细说明包装容器尺寸、结构和材料的规格、衬垫、支撑物或缓冲装置,固定方式,捆扎状态及其他防护措施;
c. 内装安全玻璃的种类、型号、规格、等级、数量等;
d.包装件总质量,以kg为单位;
e. 试验设备的说明;
f.振动方向;
g.试验时包装件的放置状态;
h. 振动持续时间和频率;
i.试验结果;
j.试验日期,试验人员签字,试验单位盖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乐、张大顺、石新勇。
深圳注册公司经营范围的规范用语具体有哪些,深圳注册
美盈森2月13日跌9.18%,报19.59元,换手5.60%,成交额2.03亿元。该股今日主力流入4603万元,流出8388万元,散户流入2666万元,流出1884万元。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瓦楞包装为产业包装企业,公司主要从事于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主要产品与服务有:轻型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客户包装产品设计、客户包装方案优化、客户包装材料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及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服务。
公司2007年被评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新一轮国家包装标准制定企业,以及其中5项国家包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另外7项国家包装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公司一直注重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是瓦楞包装行业内少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之一,现已拥有1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并且还有12项发明专利与3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具有危险品包装生产资格,且为包装行业内少数军品包装定点生产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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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来公司先后被客户授予以下荣誉:2005~2006年连续两年获富士康JIT优秀供应商;2005~2006年连续两年获艾默生年度优秀供应商;2006年获赛尔康年度优秀供应商;思科全球首选供应商;伟创力全球战略合作伙伴;三星2007年年度质量奖。三星质量保障银奖.公司2009年被评为深圳市五家"绿色企业"之一,并被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评为节能示范企业;2007年、2008年连续被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为"绿色企业",同年获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的鹏城减废"先进企业"称号。
2、担保情况概述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有限公司、美盈森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5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3、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8,000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整。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21,75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13,750万元。公司最新一期对苏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25,200万元。
4、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纸制品、纸玩具、木制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顶呱呱整理常见经营范围规范用语
一、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仅限内资企业)
二、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四、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五、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
六、国内、国际货运代理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分类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
以下经营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仅供企业参考,企业可根据具体需要自主选择一项或者多项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序号 类别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一 投资 (一)大类: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二)小类:
1、股权投资基金:
(1)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2)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
4、创业投资:
(1)创业投资业务;
(2)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5、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 电子商务 有具体经营范围的:网上经营XX、网上提供XX服务;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上拍卖、网上广告、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
从事电信特许类的,按行政许可内容核定经营范围。
三 农业 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其技术研发;谷物种植;豆类、油料、薯类种植;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种植;花卉种植;中药材种植;水果种植。
四 建筑业 (一)大类: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
(二)小类: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安装;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安装;智能卡系统安装;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系统安装;建筑物空调设备、采暖系统、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门窗安装;电工维修;木工维修;管道工维修。
五 批发和零售业 (一)大类: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批发、销售。
(二)小类:
1、初级农产品
新鲜蔬菜、水果的批发/零售/购销(经营方式可选择,下同,用“销售”代替)
2、纺织、服装类
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围巾、头巾、手套、袜子、皮带、领带、领结、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鞋、帽、床上用纺织品(床单、床罩、被褥等)、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窗帘、桌布、地毯、挂毯等)、纺织品(毛巾、浴巾等)的销售。
3、化妆品、卫生用品类
化妆品、卫生用品的销售(护肤用品、头发护理用品、香水、妇女卫生用品、卫生纸、纸巾、洗漱用品等)。
4、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
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物品、家用电器、家具的销售;
钟表、眼镜、箱、包的销售。
5、文化、体育用品类
(1)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
(2)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
(3)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
6、建材、化工产品类
(1)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环保节能材料批发、销售;涂料、油墨、颜料、染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
(2)化工产品、高分子材料、纤维材料及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印制线路板的设计及购销;防护材料的技术开发;涂料、防火材料的销售;
(3)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
7、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
(1)农业机械、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力照明设备、电动机的销售;
(2)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
(3)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4)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销售。
(5)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
六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
七 房地产业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
八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租赁类
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自行车、照相器材出租;体育设备出租。
2、企业管理类(指不具体从事对外经营服务,只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资产管理,协调管理下属各机构和内部日常工作的企业总部的活动)。
企业总部管理;后勤管理。
3、会议展览、广告类
(1)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2)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办公服务
(1)劳务派遣;
(2)翻译、打印及复印;商务文印;电脑喷绘、晒图;电脑绘图;
(3)报关代理、企业证件代办;
5、其他
(1)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
(2)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
(3)从事非疾病类心理服务、非药物性心理服务;
(4)火车票、机票代售。
九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工程和技术研究类
冶金工程技术研究;能源科学技术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土木工程研究;水利工程研究;交通运输工程研究;食品科学技术研究。
2、地质勘查
地质勘查。
3、工程技术类
(1)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材料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2)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4、其他类
(1)工业设计、时装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动漫产品设计、饰物装饰设计、展台设计、规划模型设计、沙盘模型设计;
(2)摄影扩印服务。
5、技术推广类
(1)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
(2)科技信息咨询;
(3)宣传学科知识。
十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家政服务;代收干洗衣物;提供代驾、陪驾服务(不含驾驶员技术培训);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清洗。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17修正)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