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动力机械(不含专用于渔业生产、加工的机械和渔船)、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生产、鉴定、销售、推广、使用、维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依照规定进行本乡镇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农业、机械、水利、水产、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拖拉机的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委托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实行指导和检查。
发生在县道以下(不含县道)且不涉及人员伤亡和其他机动车类的农业机械事故,由当地县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处理,其他事故由公安机关处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执行《湖北省农业投资条例》的规定,逐年增加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以及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
引进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农机具,应当坚持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的程序。
实行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制度。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由省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第七条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目录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必须经过批准。
农业机械新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必须取得省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投产技术鉴定合格证书。第八条 农业机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认可的质量标准。
禁止生产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第九条 经营农业机械,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有关情况,不得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农业机械,在保证期内必须包修、包退、包换,并供应所售农业机械的配件。第十条 销售旧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联合收割机,应经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检验,并有其出具的相关性能证明。第十一条 设立农业机械维修厂(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的维修场所、设备和仪器;
(二)配备符合规定技术等级并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维修人员;
(三)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合格证书。
具备以上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农业机械维修厂(点),应当在核定的修理等级和修理范围内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修理质量。农业机械修理质量不合格的,应当无偿返修。第十二条 新购置的拖拉机、收获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主要农业机械,必须在三个月内到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主要农业机械转籍、过户、封存、报废,必须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办理异动或报废手续。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试或考核,并持证上岗。
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颁发。
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组织的检验和审验。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立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以供应、维修、培训、推广和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实行有偿原则,其收费标准按国家和本省规定执行。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必须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作业质量标准;国家和本省没有制定作业质量标准的,按照经营者和使用者双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人民政府可以调集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其损耗由调集农业机械的人民政府补偿。
数控机床的国家行业标准是什么
对于精密零部件来说,加工是十分严格的,加工工序有进刀,出刀等。对于尺寸有具体要求,精度也有要求,比如1mm正负多少微米等,如果尺寸错的太多就会成为废品,这时就相当于得重新加工,费时费力,有时甚至会使得整个加工材料报废,这就造成了成本的
增加,同时,零件是肯定不能用了。
(1)为了保证精密零件加工精度,粗、精机械零件加工最好分开进行。因为粗机械零件加工时,切削量大,工件所受切削力、夹紧力大,发热量多,以及机械零件加工表面有较显著的加工硬化现象,工件内部存在着较大的内应力,如果粗、粗机械零件加工连续进行,则精加工后的零件精度会因为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很快丧失。
(2)合理的选用设备。粗机械零件加工主要是切掉大部分加工余量,并不要求有较高的机械零件加工精度,所以粗加工应在功率大、精度不太高的机床上进行,精加工工序要求用较高精度的机床加工。
(3)在精密零件加工工艺路线中,常安排有热处理工序。热处理工序位置的安排如下:为改善金属的切削加工性能,如退火、正火、调质等,一般安排在机械零件加工前进行。
数控机床执行的国家标准有:
1、GB/T 37786-2019《 数控机床用齿轮钢 》。
2、GB/T 37501-2019 《数控机床用单向走丝电火花加工用黄铜线 》。
3、GB/T 23567.2-2018 《数控机床可靠性评定 第2部分:加工中心 》。
4、GB/T 23567.3-2018 《数控机床可靠性评定 第3部分:数控车床与车削中心》。
5、GB/T 17421.4-2016 《机床检验通则 第4部分:数控机床的圆检验 》。
6、GB/T 25669.1-2010 《镗铣类数控机床用工具系统 第1部分:型号表示规则 》。
7、GB/T 25669.2-2010 《镗铣类数控机床用工具系统 第2部分:型式和尺寸 》。
8、GB/T 23567.1-2009 《数控机床可靠性评定 第1部分:总则 》。
扩展资料:
与普通机床相比,数控机床有如下特点:
1、对加工对象的适应性强,适应模具等产品单件生产的特点,为模具的制造提供了合适的加工方法;
2、加工精度高,具有稳定的加工质量;
3、可进行多坐标的联动,能加工形状复杂的零件;
4、加工零件改变时,一般只需要更改数控程序,可节省生产准备时间;
5、机床本身的精度高、刚性大,可选择有利的加工用量,生产率高(一般为普通机床的3~5倍);
6、机床自动化程度高,可以减轻劳动强度;
7、有利于生产管理的现代化;
8、对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对维修人员的技术要求更高;
9、可靠性高。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数控机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数控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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