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福步贸易网!
关注我们
service@fubuwang.com
全部产品分类
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10-28 00:37:16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三方物流的仓储管理,指的是以为委托方仓储部分物流的需求为动力,以全面的仓储物流服务的提供代替简单的存储单项活动。下面是我整理了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篇一第三方物流进行仓储管理的研究摘要:仓

第三方物流的仓储管理,指的是以为委托方仓储部分物流的需求为动力,以全面的仓储物流服务的提供代替简单的存储单项活动。下面是我整理了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篇一

第三方物流进行仓储管理的研究

摘要:仓库作业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设计建议最有物流方案的信息搜集、管理等等,是第三方物流的仓储管理的主要工作。所谓第三方物流的仓储管理,指的是以为委托方仓储部分物流的需求为动力,以全面的仓储物流服务的提供代替简单的存储单项活动。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管理的内容进行阐述,然后提出其发展方向。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仓储管理 内容 趋势

一、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的内容

仓储系统的布局设计、库存控制、仓储作业操作,是构成第三方仓储管理的主要内容。虽然它们之间是三个相互区别的层面,然而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于它们之间。

(一)仓储系统的布局设计

所谓仓储系统的布局设计指的是,以铁路、公路、大型船舶的固定航线为运输主干线,以区域配送为中心,形成一个系统的枢纽的布局模式,从而改变物流系统的复杂纷乱。所谓枢纽指的是一个配送中心,只不过这个配送中心的基地是仓库。除此之外,专业的对配送中线的选址规划、设计仓储系统内的设施设备的安排、设计规划区域的功能,也是仓储系统布局设计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物流供应链的设计上,物流建筑的设计上,物流设施设备的配置上,都必须有专业技术,因为,它对接下来的物流程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我们说,仓储系统的布局设计不仅是顶层设计,同时,它更是供应链设计的核心。

(二)库存控制

在控制库存时,我们必须以上一层的设计,也就是仓储系统的布局设计为依据对本仓库的管理目标和管理系统模式进行确定,这是确定仓库 商业模式 的必然要求。

第一、将控制目标定位在服务质量和运营成本上,如果成本中心是供应链上的一个执行环节,从而使库存的合理性和零库存率得到保证

第二、服务质量、运营成本、计费系统、客户关系管理将会成为控制目标,如果将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作为供应链的一个执行环节,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第三、执行、反馈、分析,是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中库存控制的主要功能,因而,相对于供应链的整体来说,它处于后端位置。

(三)仓储作业操作

进仓、盘点、账务处理、出仓等是仓储作业操作的传统作业流程,因而我们说,它是整个仓储管理中的基础部分。在第三方物流的仓储管理中,主导管理是以仓库管理系统为中心的。与其他管理软件不同,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作业操作是信息化的,因而,对库存控制和信息集成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下为基础仓储作业流程:

第一、进仓作业流程

接单审单―检查车辆―卸货―验收货品―系统指导上架―贴标签/扫描―单据处理―入账确认

第二、盘点作业流程

制订盘点计划―盘点实物―实物与标签核对―盘点表与系统账务进行复核―计算库存准确率

第三、出仓作业流程

接单审单―系统分配―分拣备货―发货―复核―交接―单据处理―销账确认

第四、账务处理

实时记录和检查每次进出库作业、质量状态、数量的改变,同时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备份相关凭证,这是进行账务处理的主要目的。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信息技术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的深度结合

随着物流技术的不断发展,第三方物流作为一个提高物资流通速度、节省仓储费用和资金在途费用的有效手段。WMS作为由一系列计划模块有机组合并产生相应预期结果的系统,它是集员工、流程和环境于一体的系统集合体。在国外,WMS功能的强大和专业性通过实践的充分证明。在国内,WMS得到了广泛运用,但仅限于其初级功能模块。

对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而言,仓储管理必须通过WMS作为工具,开展充足的辅助性工作,以便为完善系统的配套设施作好准备。例如自动存货、补给系统、RFID、产出相关报表、库存控制指标等运用进行了重新组合,以适应仓库管理运转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信息技术的运用,仍需要通过管理中成熟的理念支持和贯通。

(二)贴身个性化行业化服务意识

第三方物流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行业是物流外包潜能最

大的行业,如食品饮料、服装、化工、IT、电信和汽车行业。行业发展速度比较低的传统行业,是支撑物流行业现阶段生存发展的支柱力量,调查显示,物流行业中比较大型的企业非常重视传统行业的物流需求,因为抓住这些行业的需求,是保障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物流行业生存的根本。

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要站在客户企业的角度,提供有利于物流合理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前提是必须熟悉客户企业、物流活动的发展规律、流程,具有物流系统开发和创新的能力。在清晰地识别客户需求后,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归纳行业需求,并结合自身运作特点,为客户贴身制订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提升服务方案。

从而,突破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往被动接受整改完善指令的局面。

(三)人才的战略型、管理型、技能型

现代物流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是结合整个物流业的成熟发展联系在一起,必须具有提供从物流计划、系统设计、物流管理到实施一整套物流服务能力。满足以上发展的需要,不能脱离高素质的人才。从理论而言,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管理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分为3个层次,一是战略型物流人才,二是管理型物流人才,三是技能型物流人才。在企业当中,对以上3个层次之间的复合性人才需求更为强烈。这也意味着,企业更需要具备“专业素养+实践 经验 ”的人才。这类人才一方面来源于先通过学校培养,后阶段实践中磨炼形成另一方面来源于在实践工作中已经掌握技术技能,再通过专业化理论提升的修炼而成。人才的培养和战略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长远发展的另一块基石。

参考文献:

[1] 叶梅:仓储管理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 王之泰:新编现代物流学 [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3] 田红英:第三方物流管理 [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

[4] __翔:物流管理 .[J].物流与采购研究.2009,(02).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

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

可以参考《快递暂行条例》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依法处理影响快递业安全运行的事件。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 国家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

第九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快递业发展规划,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

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

第三章 经营主体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第二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第二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五章 快递安全

第三十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委托方对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对快件中依法应当没收、销毁或者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对其他禁止寄递物品以及限制寄递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快递服务安全。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以下列事项为重点:

(一)从事快递活动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监督检查措施。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有权查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管理快递业务的电子数据。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场所,包括快件处理场地、设施、设备。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

《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适用于快递服务组织提供的国内快件、国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跟踪查询信息服务。《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的内容分别为必选和可选两类。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力促快递业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这正是要发挥鳗鱼效应,让国内外快递企业同台竞争,倒逼国内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2009年,新《邮政法》颁布实施,早已在中国市场开展快递业务的外资物流公司开始向中国政府申请国内快递许可。

外资快递一直看好中国市场的成长前景。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表示,“随着外资快递巨头进入国内快递市场,将加剧市场竞争,提升市场效率。”她分析认为,一方面,外资企业进入将加剧国内市场竞争,不仅中小快递企业,即使大型快递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外资快递巨头经营模式成熟,在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这些都将促使国内快递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递

物流行业细分

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 篇1

1.仓储物流的概念分析

仓储物流是一种物流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是利用库房、场地进行货物的保管和配送。仓储是物流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形式,是物流运作的一个关键点,对于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代仓储物流和传统作用的仓库有着很大的差别,现代仓储物流是在有形和无形场所,利用现代技术对物品进行的库存、分拣等物流活动。进行仓储物流管理主要是为了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优化整条物流链,提升电子商务企业自身的运营效率。

2.电子商务下仓储物流的特点分析

2.1信息化

仓储物流信息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物流信息的商品化,同时仓储物流信息的收集也表现出数码化的特征,在进行物流信息的处理方面也表现出计算机化和电子化,在物流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呈现出实时化和标准化的特征,信息化和智能化是现代物流发展中的重要特征。

2.2柔性化

柔性化主要是指现代仓储物流业必须要适应顾客的生产和流通需求,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以顾客为中心。在实践中要想真正的实现柔性化的管理,就需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依据消费者的需求灵活的组织和实施仓储物流的作业,同时要以柔性的仓储物流系统作为基本的配套,这样才可以满足电子商务企业对于仓储物流的需求。

2.3一体化

电子商务的仓储物流由原来的物流和商流分离的模式发展到信息流、物流、商流以及资金流的有机结合。物流和商流以及资金流在信息流的指令下进行运作,提供可靠的、安全的仓储物流服务模式。

3.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的主要模式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就是物流的配送理由,完善仓储物流的配送方式是电子商务发展在新时期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目前企业自营仓储物流模式是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物流模式,主要是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组建起的仓储物流中心,以此来实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这种模式较为适合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型企业。但目前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参差不齐,除了采取企业自营的方式之外,对于中小企业也可以探索其他形式的仓储物流模式,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

3.1企业自建仓储物流

自建仓储物流模式是电子商务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对于物流业务的需求,自己建设的仓储系统,这包含了企业自身投资购置仓储的设备,配置必要的仓储人员,开展自主的管理和经营等等。

企业自建仓储物流有利于强化对于货物仓储的制约能力,可以使得企业的仓储物流完全的服务企业自身的战略发展,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壮大,同时自建仓储物流也能够有效地的提升企业的形象,从长远来讲能够为企业节约必要的物流成本。但是仓储物流中心因为投资比较大,建设的周期也比较长,往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

3.2第三方仓储物流模式

第三方物流模式是在上个世纪中后期在欧美发达国家所兴起的一种物流模式,这主要是指物流劳务的供应方、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仓储服务的专业化的物流模式。第三方仓储物流模式强化了分工协作,并且一般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效率要高于企业内部的物流仓储部门,具有专业化和低成本的一些优势,所以近年来一直受到物流行业的关注。

在实践中第三方仓储物流的专业化能够很好的消除企业在物流配送方面的各种顾虑,使得企业能够更加关注自身的网络商品,这能够很好的降低企业的物流仓储和配送成本。但目前第三方仓储物流在我国发展的并不完善,很难满足企业对于仓储物流的现实需求,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仅仅是将一部分的物流交给第三方仓储物流去也去运作,剩下的部分由自己来单独来完成,以此来降低物流过程中的风险。

3.3仓储物流联盟模式

在电子商务下,消费者所在地的分散和运输的远距离已经成为了一种很普通的情况,一个企业不管它有多么的强大,其物流网络也不可能覆盖所有地区。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之间的仓储联盟可以很好的解决单个物流企业网络覆盖的理由,增强了仓储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有效的实现物流信息的共享。

但是这种模式的建立需要参与的物流企业之间互相的信任,能够及时的开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另外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应该确定合作的原则和利润的分配理由,这是物流仓储联盟能够长期发展和存在的基础。

4.电子商务模式下企业物流模式比较与选择

依据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电子商务企业的仓储物流和传统的企业有着比较大的差别。电子商务企业在选择仓储物流模式时一般考虑两个主要的关键要素。首先是成本优势,其次是企业自身对于仓储物流的管理能力。企业的仓储物流要是指企业自己管理仓储物流运作系统的能力成本的优势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在选择某一种物流模式的时候,成本相对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优势程度。

当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物流管理的能力比较强、物流成本的优势比较大的时候,这就说意味着该电子商务企业的仓储物流服务能力比较强,企业的资金实力比较强,企业有能力建立属于自身的仓储物流体系。

当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到这一阶段的时候,企业可以采取自建仓储物流的方式进行物流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电子商务企业也应该建立一支现代化、信息化的仓储物流团队,最大限度的利用仓储物流服务企业的发展,这样才能够发挥出自建仓储物流的优势,放大规模效应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当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管理能力还比较弱的时候,而且物流成本比较大的时候,此时企业对于物流的制约力不足,而且仓储物流服务的水平会比较低,企业资金实力较为一般,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不具备自建仓储物流的实力。此时电子商务企业就可以选择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电子商务企业要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密切的信息沟通,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的管理能力不足,并且物流所能覆盖的范围有限,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考虑采取仓储物流联盟的模式。仓储物流联盟是将企业所有的仓储物流业务开展集中的管理,企业不需要建立自己的仓储物流体系。集中后的仓储物流能够产生单个企业仓储物流所不具备的一些优势,但是电子商务企业同样需要注意和仓储物流联盟的信息沟通。

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 篇2

现代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都取决于仓储配送模式能否有效、合理地运行,因此针对这一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理论研究显然是有深远的实际意义与作用的。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仓储物流的特点分析

(一)信息化。仓储物流信息化指的是物流信息的商品化,信息化、智能化。一方面物流信息在进行处理过程中具有电子化、计算机化,另一方面物流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也呈现出实时化和标准化的特征。

(二)柔性化。柔性化主要是指现代仓储物流业在开展各方面工作过程中要始终以顾客的利益为出发点,同时要满足顾客的多样生产和流通需求。

(三)一体化。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仓储物流从原先分离的模式发展为将信息流、物流、商流以及资金流实现有机的`整合,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放心的仓储物流服务新模式,也为实现企业长足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

二、电子商务与仓储物流的关系

(一)仓储物流是保障。电子商务的融合汇通需要有仓储做后方保障。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的平台需要实际线下的货物流通完成整个商品的周转,仓储物流对其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二)电子商务是工具。虽然仓储物流对线上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仅仅依靠线下的商品流通无法实现真正实现现代化的互联网信息整合,因此电子商务弥补了线下的这种空缺,是现代化仓储不可或缺的新力量。

(三)两者需要整合。两者的发展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个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环境下两者的发展需要紧密配合。

三、电子商务背景下仓储物流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各行各业的交融发展,电子商务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影响可谓说是根本性的,尤为明显的就是电子商务的出现和不断进步将物流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简化,相对应的环节成本便得到了极大的降低。另一方面物流各个领域的效率以及质量也随着电子商务的融合深入得到了较大水平的提升。这几年物流行业的发展是有目共睹,但在如今很好的发展形势之下,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快速发展背后会出现的各种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唯有正视才能使物流行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一)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在当前电子商务的大环境下,整个物流行业摒弃了传统陈旧的模式,电子数据化是今后发展的方向标,物流行业的人才也要跟随时代的步伐进行专业系统知识的储备。我国物流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但是起步较晚并且根基薄弱,缺乏大量的优秀行业人才。同时缺乏培养行业精英的超前意识,也没有发展壮大物流行业人才的观念,因此整个行业需要新生力量的注入和发展。

(二)信息化程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多数物流企业的仓储信息化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物资收发管理,智能化管理缺失非常严重。较低的信息化会导致信息传输相对滞后,信息得不到实时的传输和流通,最终会危及到整个仓储物流的进程。

(三)仓库布局规划不合理。如今很多物流企业由于单纯的从自身角度考虑而建立不合理的仓储物流,例如部分企业仓库只满足小范围使用,没有进行统一管理进而出现诸多不必要的仓储环节,企业的成本大大增加,因而导致企业资源严重的浪费现象,这种不合理的规划设置必将阻碍企业物流的未来发展道路。

四、优化整合仓储物流措施

(一)增强仓储物流行业人员的培育工作。要提高仓储物流人员的培育工作前提是确保企业内外部人员素质的同步提升。首先在招聘环节要把好第一道关卡,也就是说职员所掌握的技能知识要与应聘的岗位职责匹配,配备的合理性对于仓储物流未来的发展起到关键性影响。物流行业是需要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因此在招聘相关岗位时企业的人事部门需要了解仓储、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化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并运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约束,以便企业拥有素质较高的专业型人才储备。同时还要注重企业已有员工的培训以及教育,随着电子商务浪潮的不断推动,企业物流无时无刻不在更新发展,因此企业员工只有不断学习物流新知识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企业也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水平是决定未来企业发展方向的重要环节,提升其水平也是仓储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建立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一套信息化操作平台,实现企业间、部门间的高效地合作交流才是行之有效的。因此需要在调研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引进新的信息化系统,让专业信息化人员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企业全方位的信息共享。

(三)构建完善的仓储布局。仓储的规范、合理的布局是其建设的重中之重。首先要着重调查仓储区域的交通条件是否便利、市场是否活跃,另一方面要尽可能的减少货物重复入库的几率,也要避免人力物力的错误投入。再者需要整合企业的内外部力量实行一整套符合企业发展实情的布局方案,实现各个仓库之间的紧密合作。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企业的未来发展道路必定需要线上线下资源的全方位整合,这个整合需要企业重视行业人才的培养、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同时建立一整套符合其自身实情的完善系统,更需要寻求一条仓储物流发展创新的新道路。

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 篇3

1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和选择

根据国内外电子商务市场的具体情况,电子商务的仓储物流模式可以分为自建仓储物流模式、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混合仓储物流模式、仓储物流联盟模式和共同集配仓储物流模式。

1.1自建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和选择

自建仓储物流模式是指电子商务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物流业务的需要,由企业自己建设物流仓储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有助于增强企业对仓储的控制力的同时,由于物流服务柔性强,还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和提升企业形象。此外,自建仓储物流模式从长远发展来看,还具有助于节约物流成本的优点。然而,自建仓储物流模式同样具有一些劣势:业务覆盖范围有限、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占用多和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物流管理能力。选择自建仓储物流作为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模式,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仓储物流管理能力和雄厚资金支持。同时要注重建立现代化、信息化、高效率的仓储物流团队,不断扩展仓储物流的服务范围和规模。

1.2外包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和选择

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是指电子商务企业为了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将仓储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覆盖区域广泛、企业所付诸精力较少、利于社会物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优点。然而,由于企业对物流的控制力较低的原因,造成对第三方物流的依赖性较强。企业业绩会受到第三方公司的水平的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外包仓储物流模式适合仓储物流管理能力弱、企业资金实力一般的电子商务企业。它同样适用于平台交易数量小,但批次多的企业。企业在采用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时,需要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并维持与第三方物流密切沟通。

1.3混合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和选择

混合仓储物流模式是指企业在拥有自己仓储的同时,还将一部分非核心仓储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物流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电子商务企业扩大仓储物流业务的范围和保存实力、全力以赴核心业务的仓储物流服务。其缺点一方面是建设自身物流体系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且经营时存在较大的风险。另一方面,这种两手抓的模式,不易实现管理的标准化。混合仓储物流模式适合仓储物流管理能力较强但物流成本优势较小的企业,这样有助于核心仓储物流业务的保障。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选择质量和服务佳的外包公司进行合作,并持续保证对其的掌控能力。

1.4仓储物流联盟模式和共同集配

仓储物流模式分析和选择仓储物流联盟模式是指多个电子商务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通过协议达成共同进行仓储物流业务的企业战略联盟。它具有降低了仓库成本、降低运营风险、提高整体仓储物流能力和扩展仓储物流业务的优势。然而在这种模式下,各企业对仓储物流业务的控制力较弱、联盟管理和资金分配艰难使得冲突容易发生。

1.5共同集配仓储物流模式

共同集配仓储物流模式是指电子商务企业虽然具有自有仓储物流服务,但是为了调配商品更快速便捷,而根据业务需求将货物聚集到集配中心,进而配送到各地的企业协同仓储物流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解决企业单独备货不足、降低了仓储物流成本,但是不便于企业对集配中心的管理。对于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管理能力不强,且物流成本优势较弱的企业来说,这两种模式都可以选择。共同集配仓储物流要求的管理能力更高。仓储物流联盟更有助于缓解单个企业的仓储压力。

仓储哪家好

一、专业物流上,可以分为仓储园区、快递、快运、冷链、重大件、危化品、智慧物流、供应链管理二、地理区域:可将物流市场分为区域物流、跨区域物流和国际物流。三、从运输方式上可以分为公路、空运、水运、铁路、多式联运四、行业性质细分零售、电商、医药、快消、家居、汽车、农业、服装、工程、电子通讯、制造业五、设备技术细分物流单元化设备、自动识别系统、货运车辆、仓储自动化、装卸系统、搬运/输送设备、物流信息化、AGV/机器人、仓库配套设备、拣选/分拣系统等六、地理区域:可将物流市场分为区域物流、跨区域物流和国际物流。七、物品属性:可将物流市场细分为投资品市场和消费品市场。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运总公司、中百仓储、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易储安仓储有限公司均是业务量较大、口碑良好的仓储公司。

1、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04月08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彭舜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货运,露天仓储,装卸,仓储管理,国际货运代理等。

经营范围包括公路货运,露天仓储,装卸,仓储管理,国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代理报关,劳务派遣(不含涉外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储运总公司: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具有40多年历史的专业物流企业,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

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储存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年吞吐货物 6200万吨 ,年平均库存 300万吨 。物流中心均有铁路专用线,共78条,总长75公里 。载重汽车1000余辆。

3、中百仓储: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简称:中百仓储)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中国上市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围绕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饭桌子、米袋子、油瓶子、菜篮子,以其低价无假货的经营宗旨,成为湖北省规模最大、网点最广,最具影响力的大型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4、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5、成都易储安仓储有限公司:

成都易储安仓储有限公司遵从国际自助仓储行业标准,致力成为最优秀的仓储空间管理专家。自助仓储保证客户随时存取的需要和无干扰、不接触的私密保障;智能温控和湿控系统、365天×24小时自由存取、专属VIP客户服务;

全会员管理和电脑识别系统,确保客户的专属权益和服务质量;附送财产保险,全方位保障客户物品的安全。客户可作为私人隐私物品的存放空间、家居生活的收纳空间、乔迁易居的储物空间;贵重物品保险箱的延伸、美好记忆的存储盒;公司文档的固定存放处、临时或长期的公司仓库、个人兴趣爱好品的存放场地。

以上就是关于第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论文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公开信息收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平台(作者)所有,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ubuwang.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

 
福步贸易网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 |  m.fub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