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佛山市一家浴室柜生产企业,早年在未提交环评文件、环保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产。近日,禅城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80431元的罚金。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卫浴企业被罚8万
据禅城区环保局消息,2017年3月20日,该局环境监察员到佛山市波优特卫浴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生产项目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环评文件,便于2013年10月,擅自在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大沙清水坊工业区大道8号厂房进行建设(安装)完成生产设备,并于同年11月投入生产,总投资额约417230元。
监察员发现,该企业做了一定的环保措施。例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治理设施处理后,才通过管道向高空排放;喷漆柜和石材开料机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但是,自该项目投产至今,这些环保设施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以上行为涉及“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近日,禅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安装生产设备)、停止项目生产,并对其罚款80431元。
未办环评,后果相当严重
早些年,环保形势偏缓,不少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就投入生产。但在环保形势趋严的今天,这些企业可能会被“秋后算账”。那么,企业未办环评,或者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会有哪些后果?
如果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文件,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或者未重新报批或审核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