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维修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二章 交存第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以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应当交存维修资金。第七条 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布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第八条 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第九条 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所在地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合同,设立维修资金专户,委托其办理维修资金的交存、划转、计息、结算等手续。第十条 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维修资金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房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应当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首期维修资金交存票据。第十二条 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第十三条 维修资金实行由业主大会自主管理或者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管理的方式。鼓励业主通过民主、协商的原则,实行业主大会自主管理。
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管理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管理的,其维修资金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统一管理。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应当在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中选择一家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选择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应当与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监督协议。第十五条 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数额的30%时,业主应当续交维修资金。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方案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但是续交后的维修资金数额不得少于首期维修资金。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补建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具体补建方案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建。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
2016年3月西安路鼎新花园12号楼的居民发现物业公司在单元门口贴出启用大修基金维修电梯的竣工验收单,在业主签字一栏内附着17位业主签字,但有业主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签字。那么维修基金使用程序是什么样的呢?西安的缴存标准又是什么?如果有单位滥用维修资金会受到哪些法律严惩呢?
一、大修基金使用方法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请并通过
3、进行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4、申请单位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组织具体实施
二、西安大修维修基金缴存标准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1)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
(1)业主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1)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和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七层):90元/平方米。
三、西安大修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授权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受业主委托,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制定方案并业主确认:申请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确认通过改造方案。
(3)现场查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查看并留取影像资料;
(4)申请列支: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列支:
(5)使用款首次拨付:核准后,拨付工程款(工程预算金额的70%)至申请单位在专户银行开立的“使用账户”,“使用账户”账户内资金只能划转至施工单位。
(6)组织实施:申请单位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7)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
(8)使用款尾款拨付:申请单位根据工程结算费用填写《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并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9)若业主无异议,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工程尾款申请手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准后,将工程尾款拨付至申请单位在专户银行开立的“使用账户”。
据悉,自2010年开始,西安在维修资金使用工作中引入了第三方审价机构,对工程造价超过1万元的项目,要求审价机构对其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核,有效防范虚设维修项目、虚增报价等资金使用风险,确保了资金使用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四、维修基金有哪些便民服务
为方便业主交存维修资金,市房管局在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厅、城南房产交易大厅、城北房产交易大厅,分别设立了多个维修资金办事服务窗口,办理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物业保修金等多项业务。并对维修资金业务工作办理流程进行了简化,大力倡导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每周六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厅维修资金窗口正常上班,以方便广大业主办理维修资金相关手续。
为方便业主交存,维修资金交存可采取现金、刷卡(只能刷借记卡)两种方式交存。各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均支持跨行银联卡的支付交易,同时,对业主采取刷卡方式交存维修资金的,各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均免除刷卡手续费。业主到各银行网点交存维修资金享受绿色通道,无需抽号、排队,专柜交存。
五、关于大修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
1、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自主管理的,应当接受所在地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账户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专户银行应当每月向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核对并发送维修资金银行存款对账单。
3、专户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布下列情况:
(1)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2)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3)业主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4)其他有关维修资金的情况。
4、专户银行应建立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对其账目的查询。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银行进行复核。
5、专户银行应当向业主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凭证。维修资金专用凭证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6、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的监督。
六、关于不安规定滥用维修基金的法律责任
1、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代收的维修资金转入维修资金专户的,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转入专户,对拒不转入专户的,处维修资金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2、业主未按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议续交、补建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伪造签名提取维修资金的情况,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也触犯了法律,涉及到一定金额构成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所以业主委员会要对物业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利益。如果物业在管理上完全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单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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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查询?查询方法有哪些
一、将第一条中的“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修改为“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三、将第三条改为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三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本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四、将第四条改为第三条,修改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维修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开发区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
“城六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补建的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及市辖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续筹、补建和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质监、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维修资金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市辖县及西咸新区管理范围内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参照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数额确定。”七、将第八条修改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八、将第九条中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九、将第十一条中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修改为“不动产登记机关”。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不动产登记机关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应当对维修资金交存票据进行查验。”十、将第十三条修改为:“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负责交存管理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拟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决议;
“(二)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办法;
“(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单位,或者聘用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进行账目管理的决议;
“(四)确定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的决议;
“(五)维修资金存储方案的决议;
“(六)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办法的决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业主大会自主管理维修资金期间,经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第一款第二至六项决议确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原代管部门。”十一、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业主大会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应当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商业银行中选择一家开立维修资金专户。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在西安,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来咨询公共维修基金的查询问题的。其实,公共维修基金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但是也是对于我们的一种安全的保障的,有些时候,是开发商给予代缴纳的,这也是很多人查询的原因吧。那么,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查询?查询方法有哪些?
在西安,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来咨询 公共维修基金 的查询问题的。其实,公共维修基金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但是也是对于我们的一种安全的保障的,有些时候,是 开发商 给予代缴纳的,这也是很多人查询的原因吧。那么,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查询?查询方法有哪些?
一、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查询?
1、到 房产交易 住房维修基金 管理科或者物业查询可以查询 别墅 是否已缴纳维修基金。带上自己的 购房合同 ,等证明材料即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 业主委员会 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2、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 房屋产权证书 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 物业管理 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 小区 ,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3、关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 房屋建筑面积 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当别墅的墙体、花园等出现问题,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了。
二、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1、可在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 公积金 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可在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可用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可用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是讲了西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查询,以及查询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内容,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的查询方式真的有很多种的,总会有一种适合你的,这些查询方式都是很便利的,所以大家可以参考本文的查询方式查询。
房屋维修基金是啥?有何用处?交了房屋维修基金又由谁来管理呢?这是大多数业主的疑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疑问,来聊一聊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二三事。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房屋维修金其实就是来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业主都要缴纳,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这笔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不知看完这篇文章,您还有疑问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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