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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做了企业标准还要不要登记证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10-17 10:37:48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肥料做了企业标准也是需要登记证的。登记产品和免登产品:登记产品:配方肥、叶面肥、床土调酸剂、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复混肥等。免登产品: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即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

肥料做了企业标准也是需要登记证的。

登记产品和免登产品:

登记产品:配方肥、叶面肥、床土调酸剂、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复混肥等。

免登产品: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即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肥料办理登记证的流程:

1.准备给好相应的材料,向省级农业厅提交申请。

2.农业部行政大厅上报材料。根据材料的情况分别作出

受理、不予受理和补充材料的决定。

3.秘书处核验样品。

4.肥料评审委员会检测。

【资料拓展】

登记范围及管理机构:

①农业部肥料登记。大量、中量、多种微量元素叶面肥、微生物肥料等必须到农业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农业部负责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②省农业厅肥料登记。省农业厅负责复混、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③外省肥料备案登记。各省级农业厅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15年9月2日,农业部公告第2287号发布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等行政审批服务标准,4项《标准》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同日,农业部第2291号公告发布了基于上述4项标准有关要求的《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

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并行。二者都符合要求的,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方予以受理。

现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4项标准和《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新用户注册流程说明》等6项新规一并集结于后。

怎样申请食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以销售为目的而生产的产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均应进行登记、备案。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登记”,是指对企业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核准。

所称“备案”,是指对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的审查、确定。

企业依法制定的内控标准不备案。第四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第五条 企业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发布。企业标准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备案。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方能作为生产、销售、产品鉴定及质量检验、仲裁的依据。

企业对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报技术监督部门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在陕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由省或企业所在地(市)技术监督部门和产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特殊产品的执行标准由省技术监督部门和省产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特殊产品目录由省技术监督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第七条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一)企业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登记时应提供该标准的代号和名称;

(二)备案企业标准,应提供: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3份);

2、企业标准文本(5-10份);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3份);

4、企业标准验证报告(3份);

5、企业标准审定意见(3份)。第八条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后,由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变化时,应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请登记、备案手续。第九条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由省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作。第十条 取得《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明所执行标准的编号。第十一条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从登记、备案之日起,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得修改、变动。确需修改、补充或变动的,须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二条 已备案的企业标准,由企业从标准实施之日起,满三年复审一次。复审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并办理变更登记或废止手续。第十三条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登记、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企业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或无标准进行生产的,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建议有关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一款产品等级不同制行国家标准需要细分划备案吗

根据生产的食品不同,所需申请的执行标准也不相同,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自行编写好企业标准,并到当地卫生厅备案即可。

国家对标准分为以下几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可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登记就可使用。地方标准只能是所发布的地区内使用,同样可以到企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是企业最低限度,食品生产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制定企业标准。

2、如果生产者制定了企业标准,那么其企业标准不能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国家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标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对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判断:既包括企业标准中相关指标的数值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也包括企业标准增加了新的、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包含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标准

同一款产品等级不同制行国家标准需要细分划备案。

1、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不少的新鲜东西冒了出来,驱蚊手环、车载充电器等等,简直是数不胜数,这些产品很多都是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没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上市销售,就需要制定企业标准。

2、执行标准号肯定是需要进行备案,执行标准没有备案,是没有效果的,和消费者出现纠纷,没有备案的执行标准号也是不能作为依据的。备案后的企业标准才能生效。

3、执行标准定制需要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标准的实施后果负责。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选择执行国标、行标或地标的,不需提交标准编制说明、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

4、选择执行国标、行标或地标的,不需提交标准编制说明、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备案部门将注销标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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